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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oshiken (三十六雨風飄搖)》之銘言: : ※ 引述《aoshiken (三十六雨風飄搖)》之銘言: : : 1. : : 版規十一是 違者刪文 情節嚴重者劣退加終身水桶 : : 這是代表輕的刪除文章 : : 嚴重者視情況給予對應的水桶時間以及是否劣退 : : 最嚴重者是劣退加終身水桶 : : 布板成立以來 已有許多版規十一的判例 : : 從來就沒有刪文或劣退加終身水桶如此簡單的兩個選項而已 : 補上以往布袋戲版部分板規十一被水桶相關判例 : #1F2HOJeM 1/08 aoshiken □ [公告] FrankKK 懺罪之牆一週 : #1EXwE1lJ 10/02 aoshiken □ [公告] APM99 飄流大海一週 : #1EW7tAMi 9/26 aoshiken □ [公告] SongLa29 飄流大海一週 : #1E72LbKc 7/12 aoshiken □ [公告] NationalWang 飄流大海終生 : #1DDiua5b 1/19 aoshiken □ [公告] paulpu 飄流大海一個月 : #1CwtBVvp 11/23 aoshiken □ [公告] Roddick5566 萬妖爐半年 : #1CuyzYqQ 11/17 aoshiken □ [公告] Beowolves 萬妖爐一週 : #1Cf8lsNB 9/30 aoshiken □ [公告] iammyfriend 萬妖爐終生 : #1CBsjZom 7/04 aoshiken □ [公告] NTUSTking 不毛礦坑三個月 : 其餘略...若有需我在列出 毋需強調 前以敘明 其他人對於你的判法有沒有意見 要不要申訴 那是他人的自由 但是這不代表這就會是對的事情 : 以布版板規十一規範 : 違者刪文 情節嚴重者劣退加終身水桶 : 為有效制止板友違規性發言,並考量板友為一時失言之可能 : 故布版板規十一會視板友違規程度以及違規次數 不好意思 版規沒寫 你寫的就是 違者刪文 情節嚴重者劣退加終身水桶 哪來的視違規程度及違規次數 怎麼不照前面的邏輯來個 再犯三個月 履犯終身之類的文字呢 顯然你的說法不足採 : 去給予違規板友從刪文到終生水桶之間適度的處罰 : 以PTT各版甚至是以中華民國法律來看 : 罰度一直都是由執法者(版主或法官)依照犯行來進行審視斟酌其罰度 以中華民國法律來說 你的說法是有漏洞的 以刑法57條為例 第五十七條(刑罰之酌量)    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為科刑輕重之標 準:   一、犯罪之動機、目的。   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三、犯罪之手段。   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   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十、犯罪後之態度。 所謂審酌罰度 是在明確的授權下給執法者依據並為之裁量 任舉一例 第二百七十一條(普通殺人罪)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給執法者的裁量就是在考量57條各款的情狀之下 以殺人既遂而言 決定給予被告十年以上到無期徒刑或死刑間的刑度 法官只有在這樣子的裁罰範圍內才屬合法 至於刑度檢方是否同意 那又是別的事情 反觀貴版的板規十一 你自己公佈的板規 顯有疏漏 可沒有給你這樣的裁量空間 我要強調 就是你是這樣講 違者刪文 情節嚴重者劣退加終身水桶 就是兩件事 刪文 情節嚴重者劣退加終身水桶 沒有模糊空間 連個基本的界定範圍都沒有 你高興怎樣講就怎樣講 天底下哪有這種事 : 而中華民國法律,乃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施行之法律, : 有其嚴謹之立法程序須以遵行。 : 但在PTT上,站方亦未強制要求各版需以此嚴謹程序訂定各板板規。 : 是以對板規文字要求,只能盡力達到眾人理解程度, 板規文字要求 只能達到眾人理解程度本是應該 可是疏漏你又不承認 不能依照條文作判斷 就是惡判 : 尚難要求文字精確性比照經嚴謹立法程序所定之法規。 : 而依照板規十一所規範之內容 : 拾壹、請勿發與布版無關或明顯譁眾取寵之鬧版文 : 1.與本版討論內容無明顯關係之事物 : 2.惡意扭曲劇情、角色 : 3.本尊受板規處理 分身違規視同鬧板 與本尊刑期累加處分 : 4.有明顯引戰意味之文章 : 此板規之規範並非是像 : 貳、討論、徵求、提供盜版者,水桶一個月。 : 肆、廣告文、交友文、張爸文,直接水桶終生。 : 等板規有明確且可量化之依據作為規範 : 故板規十一犯行程度,為在下之裁量權限範圍。 : 判決時會依據文章內容、違規人在板上之行為以及板友觀感,來給予適合之判決。 又你再說 一下明確 一下又不明確了 你的板規是變形蟲嗎 隨你自己愛怎麼變就怎麼變 愛怎麼判就怎麼判 你選擇性辦案 對檢舉信視而不見 就是讓你所做所為沒有任何公信可言罷了 舉例如下 ============================================================================ 作者 yakiniku (燒肉哥) 標題 檢舉cosy此ID 時間 Sat Jul 7 12:31:54 2012 ─────────────────────────────────────── ●17795 !X2 6/24 perfect286 R: [討論] 編劇群的可怕現象 ┌─────────────────────────────────────┐ │ 文章代碼(AID): #1Fvm7woe (Palmar_Drama) [ptt.cc] Re: [討論] 編劇群的可怕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almar_Drama/M.1340539386.A.CA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6 Ptt幣 │ └─────────────────────────────────────┘
cosy:就跟某人一樣咩 還沒傳你就跳出來 不是作賊心虛就是身上有屎06/24 23:47
cosy:因為身上有屎 才會跟香獨秀一樣一直泡澡阿~~06/25 07:27
cosy:你這種沒立足點的護航文被砲也只是剛好而已 還在硬凹 前後06/25 12:31
cosy:矛盾還不知道 連別人在罵什麼也看不出來 科科 ^.<06/25 12:32
請依板規三處理 都十幾天了請不要不聞不問 作者 yakiniku (燒肉哥) 標題 檢舉kshssoar cosy兩ID 請不要選擇性的水桶 時間 Sat Jul 7 23:38:41 2012 ─────────────────────────────────────── ●18062 28 7/06 ice6409 □ [板主通知] Palmar_Drama板 aoshiken ┌─────────────────────────────────────┐ │ 文章代碼(AID): #1FzZr4pB (Palmar_Drama) [ptt.cc] [板主通知] Palmar_Drama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almar_Drama/M.1341537604.A.CC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kshssoar:兩個嫩嫩 科科07/06 12:49
請不要選擇性的執法 公然挑釁兩位版友是嫩嫩 還不用桶 ●17795 !X2 6/24 perfect286 R: [討論] 編劇群的可怕現象 ┌─────────────────────────────────────┐ │ 文章代碼(AID): #1Fvm7woe (Palmar_Drama) [ptt.cc] Re: [討論] 編劇群的可怕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almar_Drama/M.1340539386.A.CA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6 Ptt幣 │ └─────────────────────────────────────┘
cosy:就跟某人一樣咩 還沒傳你就跳出來 不是作賊心虛就是身上有屎06/24 23:47
cosy:因為身上有屎 才會跟香獨秀一樣一直泡澡阿~~06/25 07:27
cosy:你這種沒立足點的護航文被砲也只是剛好而已 還在硬凹 前後06/25 12:31
cosy:矛盾還不知道 連別人在罵什麼也看不出來 科科 ^.<06/25 12:32
請依板規三處理 都十幾天了請不要不聞不問 再貼一次 cosy噓人挑釁行為可不只這篇而已 請不要說這沒有挑釁或沒有語氣不佳 作者 yakiniku (燒肉哥) 標題 檢舉crazypeter ID 時間 Sun Jul 8 12:41:31 2012 ─────────────────────────────────────── ┌─────────────────────────────────────┐ │ 文章代碼(AID): #1F-FTxTZ (Palmar_Drama) [ptt.cc] Re: [討論] 這...怎麼能?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almar_Drama/M.1341716347.A.76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69 Ptt幣 │ └─────────────────────────────────────┘ ●17989 ~X3 7/08 tllk R: [討論] 這...怎麼能拍成這樣? 太好看了吧 >"<
crazypeter:滿口廢話 也不用再廢話了!!!!07/08 12:26
板友辛辛苦苦發文說感想,就這樣直接扣了頂高帽子在戴 不合自己的意見就說人家是滿口廢話 一點也不尊重言論自由 這樣以後誰還敢發文 請依版規三處理謝謝 參、對其他板友語帶挑釁或語氣不佳者,初犯一週,再犯終生。 另 kshssoar cosy兩ID檢舉案也請處理 不要不聞不問視而不見 您認為沒違規也請說出個道理讓人心服 也不要讓人覺得您在偏袒特定版友 選擇性水桶 請不要選擇性辦案 謝謝 維持良好文風 您我都有責任 ========================================================================== 請不要說什麼整晚在這邊回覆 說不過去啦 以本時點aoshiken版主被申訴 工讀僧乙案來說 工讀生被桶 上面就不該被桶嗎 事實就是你選擇性辦案 選擇性水桶 偏袒特定版友 對於檢舉信視而不見 因為你以人廢言 不能以公平的心態來面對檢舉 這絕對會去檢舉你嚴重不適任 以上檢舉信函雖與本件無關 但隨處可見aoshiken辦案不公之處 自己愛怎麼判就怎麼判 放任版友惡意攻訐 卻選擇性辦案 獨厚某些版友 合理的懷疑只因為某些版友文章比較多 跟版主版聚過有認識 所以怎麼違反板規都無妨 講話要憑證據 aoshiken跟被檢舉人cosy至少2006就認識了 也難怪這麼偏袒 ┌─────────────────────────────────────┐ │ 文章代碼(AID): #14phMJBG (Palmar_Drama) [ptt.cc] [心得] 布版版聚的始末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almar_Drama/M.1154397587.A.2D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20 Ptt幣 │ └─────────────────────────────────────┘ ● 805 m24 8/01 aoshiken □ [心得] 布版版聚的始末 這樣誰能信服你這樣的判決呢 : 因此之前文中曾提及:「你那篇文章沒有嚴重到需要劣退加終身水桶」 疑 怎麼足足兩天才又要來翻供 不是都有共識了 共識就是沒有嚴重到要裂退加終身水桶嗎 "你那篇文章沒有嚴重到需要劣退加終身水桶" 你自己說的 : 此句之文意,乃指該申訴人之情況係屬嚴重, : 但在裁量餘地下尚未達到需要劣退加永久水桶。 : 若依循申訴人之邏輯,拒絕版主有任何心證予以減刑之空間, 疑 閣下您不是不認同我的邏輯嗎 那幹麻依循我的邏輯下去做你所謂的論證呢 何必自打嘴巴 : 並不予版主任何裁量空間, : 而認為該判決水桶一個月有所不當, : 則依照申訴人之邏輯與要求, 依照版主自言 即使依照我的邏輯 加上你自言沒有嚴重到要裂退加終身水桶 "你那篇文章沒有嚴重到需要劣退加終身水桶" <==你說的 不用再強調吧 就是沒有什麼劣退加終身水桶這回事 請不要再恣意妄為 然後一直打自己的臉了 : 原判決應予廢除,並依據版規十一改判劣退並永久水桶。 疑 要判一個月也你再說 要廢除也你再說 都給你說就好了嗎 今天是我來申訴廢棄原判決的阿先生 你要廢棄你要不要自己去發一篇申訴文申訴你自己 你馬幫幫忙 你現在的態度不就證明你覺得你自己判錯了 明顯你的態度就是昨非今非嘛 明顯你的態度就是認同了我所說的 板規十一的論述 只有 刪文 跟 劣退加終身水桶兩個選項嘛 既然你都認同了我的論述 不然你幹麻想要廢除你自己的原判決 你前面說這麼多不就是都在白說 哪來的有你說的胡說八道的裁量範圍 沒有嘛 你前面惡判這麼多人難道不用跟他們道歉 : : 2. : : yakiniku多次在版上金光布袋戲的討論文章下 : : 刻意推文推薦霹靂布袋戲的發片日期 : : 之後某些版友在霹靂的討論文下也開始刻意推文推金光的發片日期 : : 在兩方開始漸漸針鋒相對的情況下, : : 在下發文勸阻雙方尊重對方的喜好,已降低板上日漸高升的引戰線 : : 爾後版友發文討論金光系列 : : [心得] 請不要過度神化金光造成過高的期待 : : yakiniku發反串文,酸金光戲迷 明顯蓄意引戰鬧板 : : 故我以版規十一處理 : : 併視其情節給予一個月水桶 : : 如前所述,y版友多次在金光討論文下推霹靂發片日 : : 之後版友效法其作風推了金光的發片日 : : 此時 yakiniku反而跳出來發文說對方刻意引起紛爭 : : 因此在文章推文中雙方開始互相爭執 且有越演越烈之勢 : : 因此我才將該篇文章鎖文 : : 並發文 [公告] 關於近日版上金光跟霹靂的討論 : : 希望能夠平緩雙方對立的情緒 : : 但之後發現yakiniku刻意將文章內容刪除 : : 甚至連推文也一併刪除 : : 以布版版規三的規則 : : 2.禁刪除及惡意修改噓推文,犯者以版規三處理 : : 很明顯yakiniku 觸犯版規三 故判以水桶一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5.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