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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您好: 針對原告(andyliu1984)申訴本人執法不當,我提出辯駁。 我將前日於站內信回覆原告的內容一樣於此做回覆, 因我認為原告似乎不太理解信件內容。 在板規公告制定與實施下,卻一直執意要求板主解除原告水桶, 甚至於信件內容透露將引發張誠菡的歌迷到板上抗議, (根據板友指出原告於張誠菡後援會說了很多不滿本板板主的話語) 與將投訴到水果日報,這些舉動讓我們相當不舒服,似乎有點語帶威脅樣。 ----------------------附上投訴信件部分內容----------------------------------- 作者 andyliu1984 (木奉王求) 標題 Re: 為什麼水桶我? 時間 Thu Jul 9 22:21:39 2009 ─────────────────────────────────────── (.....中間省略.....) 你如果沒給我合理的解釋,我24:00準時上訴到組務, 如果再沒有滿意的答案,水果日報也可能會是投訴的對象! 直到有個滿意的答案為止! 別以為我是好欺負的,我已經讓步很大了,結果還水桶我,這是什麼道理啊! 何況我還是誠菡的小版主!這傳出去別人會怎麼說! 別人可能會說批踢踢的超偶版是反惜兒的,不歡迎惜兒的! 希望你能甚重考慮我的水桶! 作者 andyliu1984 (木奉王求) 標題 Re: 為什麼水桶我? 時間 Thu Jul 9 22:37:10 2009 ─────────────────────────────────────── (.....中間省略.....) 版規是死的,人是活的! 有必要執著在那些死板版的版規上面嗎? 何況我一點惡意都沒有! 桶我真是一點道理都沒有! 如果有一天,你突然被警察哉贓,說你有罪, 可是你明明就沒犯罪,但是他們硬是給你一條罪名 不知道你作何感想!將心比心吧! 希望我說的你會懂!不然不要怪我無情了! 我對你真是太失望了!一堆人都沒事,就我有事! 你是對我有意見,還是對惜兒有意見? 到時候一堆惜迷上來抗議,就不要怪我了!! ------------------------------------------------------------------------------ -------------------------以下為被水桶的文章----------------------------------- 作者 andyliu1984 (木奉王求) 站內 SuperIdol 標題 [情報] 誠菡~7/6新文章"風林火山Online*快來和惜兒『躲喵喵』" 時間 Mon Jul 6 18:29:18 2009 ─────────────────────────────────────── http://img37.imageshack.us/img37/4159/1612670830.jpg
PIC是惜兒配音的樣子哦!!!!惜兒覺得好好玩呢 快來風林火山Online和我一起『躲喵喵』吧^^!!!! 不僅神秘和你們一起玩躲喵喵 惜兒私下也有偷偷創一個帳號 有空的時候也有在玩唷!!!! 因為有很多人都懷疑惜兒到底有沒有在玩..所以就上來解釋一下囉 玩家們只要仔細注意惜兒在公頻中透露的線索 即可找到惜兒的身影哦! 「惜兒等你哦!」 活動時間:2009/06/30~2009/07/31週五、週六 青龍伺服器-19:00~19:50 白虎伺服器-20:00~20:50 活動方式:活動時間內,惜兒將出現在世界地圖的各個角落,只要透過惜兒在公頻所透露 的線索,就有機會找到惜兒,與惜兒加為好友,並得到惜兒贈送的「愛的甜心」小禮物哦 !數量有限,每天送完為止唷! 活動獎項:風林火山煙火10個、風林火山糖果10個、火山糖果10個 還有,遊戲中的『新生再進化』 五大守護神,分別代表風之守護者、森林守護者、火之守護者、大地守護者,將五行的能 量施附於這個世界的勇者。為了守護勇者們的成長,每位新生的勇者都將擁有守護者不同 階段的庛護。 活動時間:2009/06/30~2009/07/16 活動方式:活動期間內,角色等級達LV4、LV8、LV12、LV16、LV20,均可各獲得惜兒寶箱 一個。 活動獎項:惜兒寶箱 以上可參考http://wffm.yam.com/event_630.html (風林火山官方網站哦) 另外,惜兒為了配合風林火山Online 所以在yam天空設了一個Blog哦 大家可以去觀賞看看哦 http://blog.yam.com/user/ciaminnie8.html (這個yam天空Blog不是盜用哦 是我-惜兒本人) *yam天空Blog和無名Blog從現在起我兩個都會一起使用哦!!!!!!!!!! 別忘了yam天空Blog也要常常來留留言哦!!!!^^ ※本文轉貼自:誠菡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ciaminnie8/1785238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183.223 ------------------------------------------------------------------------------- ◆另附上原告發表的相關系列廣告文:(截錄自SuperIdol #1AM1dtGP) #1AGFp_-r □ [影音] 惜兒代言風林火山Online的廣告 #1AGRI65N □ [情報] 誠菡~6/24新文章"代言*風林火山Online" #1AHb_Pq9 □ [情報] 惜兒風林火山Online宣傳照&西門町大型看板 #1AIU0lhb □ [新聞]《風林火山》6月30日武動公測邀來惜兒甜美代言&惜兒躲喵喵 ------------------------------------------------------------------------------- 1.原告認為那篇文章已發表3天,且無故意廣告的意思,內容也不是原告所寫的, 為什麼要水桶他? 辯: 法律沒有規定事件發生已過一段時間 就不能追究。(追溯期20年) 起先板主群並沒有留意 到此篇文章,而前日是經由網友置底檢舉。 查證屬實。 況且板規不是公告假的..我們皆要求每位新網友務必閱讀板規再行加入本板討論。 2.版上一堆跟超偶比賽無關的文章,為什麼都沒處理? 版規也沒明文規定不能轉錄選手的文章啊! 轉錄選手的文章還被水桶,這是什麼道理啊! 辯: 在網路普遍認知下,如果一旦轉錄文章即代表你對此文章必須完全負責。 水桶公告上即有說明,雖然是轉錄文章但內容觸犯板規,仍會對原發文(轉貼者) 進行處分。 3.那篇不適合可以請我移除就好了!為什麼要水桶我? 版主在未告知刪除的情況下,就水桶我10天 辯: 如果每位犯行的網友都要求說事後刪除,那板規不具公信力,有誰能信服! 以社會事件 論,如果某人竊盜,卻跟警察要求希望把竊物歸還,那國家法律 是拿來幹嘛的?蕩然無 存?更何況竊盜罪屬於公訴罪。 另外,我從沒聽說在PTT內有哪一個板的板主要水桶他人時還要特地發信告知或徵求同意。 我想應該是沒有這回事的吧! 再者,我想原告一定沒有讀過板規,根本沒有什麼請原PO刪除的道理,任何板都是一樣, 何況大家都發表文章或推文表示過原告的文章有讓人洗文章數之嫌,過於氾濫。 本板兩位板主都從收到許多網友的抗議信函,起先口頭勸告,但此篇風林火山廣告文 實在是過於嚴重。 本來板主一直睜隻眼閉隻眼,想說原告發表文章也是好事,水桶十天沒有警告都是依據 板規,麻煩請去多加閱讀板規。 4.之前在精華區欲設置"風林火山Online"特區,版主說小版主自行決定,如經類似文章 卻被水桶,前後作法不一! 辯: 我對原告更覺得不可思議,原告是說於精華區內設置"風林火山Online"特區, 這我們板主當然不干涉小板主的創意與規劃。但風林火山Onlin的線上遊戲文卻出現 在非精華區,也就是版的文章列表內,文章既然已違規,為何不處分?更別說已遭檢舉。 5.我又不是犯行重大的人為什麼要水桶10天? 那篇文章不適當可以來信告知我刪除就好了!有必要水桶嗎? 辯: 回答內容同第三點。 板規已明定條例水桶10天 就必須遵守處分!!板規從開版以來第一任板主就實施了... 並無不妥。 6.版上跟超偶比賽無關的轉錄文章很多,為什麼就水桶我一個? 辯: 超偶板板主的管理方式一向採取較為寬厚、不較嚴格的管理方式。超偶板的板友一向自律 ,除非有嚴重違規才會進行處理。 回頭看看原告當初被水桶的那篇文章,其他的無關文有比風林火山線上遊戲廣告文還嚴重 嗎? 雖說根據原告舉出的無關文文章,「大部分」都是跟比賽有關的,再不然也是選手演藝活 動的宣傳,或是其他歌唱上的相關。例如某一篇詢問杜俊瑋經營的餐廳,但此原發文者並 未對此餐廳進行廣告宣傳。另一篇本板keeyah發表的選秀節目問卷文,此文為某大學研究 生的問卷,該名研究生已於發文前來函徵求同意。 而原告所發表的「風林火山線上遊戲」文,不僅無關,而且還是廣告。 7.別以為我是好欺負的,我已經讓步很大了,結果還水桶我,這是什麼道理啊! 何況我還是誠菡的小版主!這傳出去別人會怎麼說! 別人可能會說批踢踢的超偶版是反惜兒的,不歡迎惜兒的! 辯: 本板的小板主並沒有言論或刑事(水桶)豁免權,不管是誰一旦觸法,都必須受到版規制裁 ,站長、小組長在本板違規也是一樣。而原告屬於張誠菡的小板主,雖屬該小板主,但違 規就必須處罰。傳出去,大家只會說張誠菡小板主被水桶而已。原告也不能做為該參賽者 歌迷的指標風向球。 超偶板的板友是很理性、公正的,並不會因為某一小板主違規而討厭該名參賽者。 8.原告申訴文標題 1263 7/10 andyliu1984 □ [申訴] SuperIdol版主MicroGuan不明原因水桶 作者 andyliu1984 (木奉王求) 站內 Buzz_Service 標題 [申訴] SuperIdol版主無緣無故水桶 時間 Fri Jul 10 00:57:39 2009 ─────────────────────────────────────── 辯: 水桶公告也公告在板內了。我想請問 何來的不明原因、無緣無故? ============================================================================== 結論: 如果原告認為此篇辯駁文又是我個人的主觀意識,那希望請公正的小組長能多去超偶板, 瀏覽小組長您於07/10所發表的板主申訴案,看看板友對此事推文的看法與意見。 另外我推薦小組長可以觀看本板第8982篇文章(#1AM1dtGP), 此版友說的會比我來的詳細。 如果是板主的錯,那我想就如同某板友推文說的
ninetales:簡單說只是沒人檢舉板主寬厚罷了..被檢舉水桶也只是剛好07/10 21:26
再者,本人我將不會再對此案進行答辯(若有必要的話),因為我的立場說得很清楚了。 也希望小組長盡快做出裁決,若仍需配合相關工作,我非常樂意配合! MicroGuan -- ▅█◤◢ ▁▁ 視聽劇場▅ ▅ ▅▅▅   TV-Set ◢◤▄ ███ ◤█ █▅ ◤█ █▅ ▄▄ Entertain◢◤ █▄ ▆▆ ███ █◣█ ▅▅◢◤ SuperIdol ◤█ ◥◣◣◣ █ █ █ █ ◤█◣ ◢◤▼ ▉▉█ ◤◤◥◣ █ █▲◤◤ █ ◢◤█◥◣ ψonea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44.215 ※ 編輯: MicroGuan 來自: 124.8.144.215 (07/11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