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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 有關meitin提出的解釋 再一次的提出反駁 ※※※※※※※※※※※※※※※※※※※※※※※※※※※※※※※※※※※※※※※ 第一個質疑點 meitin: 查該篇文章內容,並未違反本板當時板規, 刪文係因7月19日當日看板突然同時湧入大量使用者, 且其中部分使用者係屬惡意鬧板者, 為維護看板秩序,因而將相關文章一律收錄至精華區後, 刪除板面文章,並有正式公告於本板。 因此,在刪文該篇文章時,本人並未設定yeahmayday水桶及劣文。 ============================================================================== 事實: 發完那篇沒多久以後我就發現自己被水桶了,之後我收到一封信,說要把我水桶劣退,之後 我查了一下真的多了一篇劣文,所以並未設定水桶及劣文的言詞明顯與事實不符。 信的標題: 7/19 meitin ◇ 劣文退回(惡意鬧版)[其他] 知法犯法,欲蓋彌彰? 信完整的內容如下: 作者 yeahmayday (亞美蝶) 看板 Sodagreen 標題 [其他] 知法犯法,欲蓋彌彰? 時間 Sun Jul 19 10:08:09 2009 ─────────────────────────────────────── 根據PTT法規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 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難道犯了PTT法規第一章第六條之三還不用受罰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62.109 推 skobeta:推 07/19 10:08 推 log1118:推 07/19 10:09 → ag2360133:大推 07/19 10:09 推 Mrching:17569 07/19 10:09 推 l119thunder:完蛋了,你會被刪文劣退水桶提告 07/19 10:09 推 Deraemon:哈囉你好嗎 07/19 10:09 推 shinyu0905:推 07/19 10:09 → ag2360133:自以為薏仁可以不用管站規?? 07/19 10:09 → Mrching:本版17569 07/19 10:09 → LandBank:勇者 我等等補推!!!! 哈哈 爽!!!開戰囉 07/19 10:09 → wajolihi:推啊!!蘇打綠出來解釋解釋~~! 07/19 10:09 推 PLPER:難道打率要臭掉了嗎~~ 07/19 10:09 推 shiyouya:推! 07/19 10:09 → ag2360133:爽 推啦 07/19 10:09 → superprada:那個主唱回文語氣超差的 07/19 10:09 推 zaq266: 07/19 10:10 推 zaq266: 07/19 10:10 推 finalching:你怎麼可以這樣質疑大神呢!! 人家在這可是呼風喚雨的 07/19 10:10 推 Abalamindo:大伙進攻囉~ 07/19 10:10 → ag2360133:因為他在這版是神阿 07/19 10:10 推 vovzz:很有道理 推 07/19 10:11 推 japin:所以正確的做法是...版主立刻將公佈信件的人水桶才對? 07/19 10:12 推 Shaq32:gay版 不受此站規限制^^ 07/19 10:13 推 orz3qonz:樓上正解 07/19 10:13 → yeahmayday:原來無堅不催的矛打到堅固無比的盾時會壞掉 07/19 10:17 → honoka0514:神是不用管站規的,責責 07/19 10:17 推 J22796168:推 07/19 10:17 推 DarkAlex:推 07/19 10:29 → jagotti:科科 主唱是神阿 07/19 10:59 ※ Deleted by: meitin (61.229.175.38) 07/19/2009 11:40:35 ============================================================================== 這個劣文即是該版主所給的 《ID暱稱》yeahmayday (亞美蝶) 《經濟狀況》普通 ($2687) 《上站次數》152次 《有效文章篇數》51篇 (優:0/劣:1)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7/23/2009 02:20:48 Thu 《上次故鄉》59.113.161.209 《五子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個人名片》yeahmayday 目前沒有名片 ※※※※※※※※※※※※※※※※※※※※※※※※※※※※※※※※※※※※※※※ 第二是 針對版主認為我在其他版友文章裡留言、噓文所做的解釋 該版主所提到的第一個噓文 是因為我看到了該篇文章之作者在文章內容裡寫到了兩行話 那兩行話: 板規禁止的事項,都寫得很清楚,難道是可以輕易違規的嗎? 國家的法律,不用遵守嗎? 因為此次事件已經有板規>站規之嫌疑,就好比法律牴觸憲法一樣, 不知是我的誤解還是他沒有打清楚 我認為他把該版版規講的跟法律一樣好像有點 神格化了,所以對此點我提出我的疑問疑問 當時會給噓 是因為我不認為蘇打綠版規有到國家法律這麼偉大所以提出質疑, 並提醒該作者針對他的文章做出解釋,因為並非只有我ㄧ個人有如此疑慮 而之後該文章之作者沒有對此做解釋,我也只在該篇文章詢問一次, 且該篇文章我也只留那一行話(因為作者並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之後就不了了之 ※※※※※※※※※※※※※※※※※※※※※※※※※※※※※※※※※※※※※※※ 至於在Deraemon5566 (嗲啦A夢5566)發表的留言應該是沒有觸犯板規吧 ※※※※※※※※※※※※※※※※※※※※※※※※※※※※※※※※※※※※※※※ 以下為對該版主提出的第三篇文章我所做的噓文之解釋文 ============================================================================== 以下是該篇文章 作者: robinzzz (我不懂也不想懂) 看板: Sodagreen 標題: Re: [其他] 知法犯法,欲蓋彌彰? 時間: Sun Jul 19 10:28:03 2009 ※ 引述《yeahmayday (亞美蝶)》之銘言: : 根據PTT法規 :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 公開之個人資料。 :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 : 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 難道犯了PTT法規第一章第六條之三還不用受罰嗎? 站規只看一半,不用功。 公開信件要由當事人提出檢舉,如果對方沒提出檢舉那麼此案也不成立。 但是各位開分身鬧板絕對不會因為公開信件的事件免責, 不要再來造成板主困擾了好嗎? 要幹譙有hate板,要吐嘈藝人行為有tutsu板, 為什麼要來亂板顯現自身行為也沒有好到哪去呢? [m [1;31m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m [1;34m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m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前項檢舉,須依本規則第三編所定申訴程序為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29.114 [1;31m→ [33mLandBank [m [33m:我以為是版主出來了XD [m 07/19 10:28 [1;31m→ [33mrobinzzz [m [33m:一堆人看站規看一半,拜託眼睛睜大一點。 [m 07/19 10:29 [1;37m推 [33mkeeyah [m [33m:但是青峰本身的行為是可以接受公評的吧? [m 07/19 10:29 [1;31m→ [33mgaryian [m [33m:所.以.這.樣.就.代.表.可.以.違.反.站.規? [m 07/19 10:29 [1;31m→ [33mrobinzzz [m [33m:公評跟鬧板是兩回事 [m 07/19 10:30 [1;37m推 [33mkidoradult [m [33m:不告不理 不代表不違法唷 啾咪^.< [m 07/19 10:30 [1;31m噓 [33myeahmayday [m [33m:原來只要對方不檢舉就不算違反站規 [m 07/19 10:30 [1;31m→ [33msuperprada [m [33m:你說完了嗎? [m 07/19 10:30 [1;31m→ [33mrobinzzz [m [33m:站規就是這樣定的,你眼睛長在哪裡? [m 07/19 10:30 [1;31m噓 [33mM0NENE [m [33m:想想為什麼分第六條和第十條的順序問題吧你 [m 07/19 10:30 [1;31m→ [33mgaryian [m [33m:那怎樣是公評?怎樣是鬧板? 你說了算? [m 07/19 10:30 [1;31m→ [33mLandBank [m [33m:原PO開始人身攻擊了XD [m 07/19 10:30 [1;31m→ [33mmczap [m [33m:以專業的術語 這叫告訴乃論嗎 [m 07/19 10:30 [1;37m推 [33mcandyeudemon [m [33m:明明就是不懂前因後果的人來亂....酸民真... [m 07/19 10:30 [1;37m推 [33mvanler [m [33m:樓上發現的不算晚 [m 07/19 10:30 [1;37m推 [33mwajolihi [m [33m:那好啊!現在鄉民寄信過去!他敢PO就去申訴!這樣不 就好了!? [m 07/19 10:30 [1;37m推 [33mvovzz [m [33m:人家簽名檔比版規還大 嗚嗚 [m 07/19 10:31 [1;31m→ [33mhappygame73 [m [33m:說人眼在那好像有攻擊感唷 ATK很高 ^.< [m 07/19 10:31 [1;37m推 [33mkeeyah [m [33m:我沒幫鬧板的說話,但你不需如此攻擊其他鄉民 [m 07/19 10:31 [1;31m→ [33mrobinzzz [m [33m:對keeyah抱歉,畢竟推文沒辦法一個對一個回應 [m 07/19 10:32 [1;31m→ [33msuperprada [m [33m:他這篇一發 只會招來更多攻擊 [m 07/19 10:32 [1;31m→ [33mvovzz [m [33m:原PO開始修羅化了... [m 07/19 10:32 [1;31m→ [33mgaryian [m [33m:原來告訴乃論的罪都可以違反阿 受教了 [m 07/19 10:32 [1;31m→ [33mhonoka0514 [m [33m:專業推告訴乃論!檢不檢舉和有無違反站規是兩碼 子事~ [m 07/19 10:32 [1;31m→ [33mrobinzzz [m [33m:但是站規就是這樣寫,所謂站規不罰那請站長改站規 吧 [m 07/19 10:32 [1;31m→ [33mnightmaresea [m [33m:所以說告訴乃論的罪 只要被害者不提告就可以 犯嗎? [m 07/19 10:33 [1;31m→ [33mkeeyah [m [33m:寄信人檢舉與否是一回事,但青峰已確定違規 [m 07/19 10:33 [1;31m→ [33mrobinzzz [m [33m:還有關於鬧板,一堆轉圖來的不是鬧板是什麼? [m 07/19 10:33 [1;31m→ [33mgaryian [m [33m:盜版無罪 誹謗無罪 公然侮辱無罪 [m 07/19 10:33 [1;31m噓 [33myeahmayday [m [33m:不罰歸不罰 犯錯歸犯錯 完全兩回事 不知道在想 啥耶 [m 07/19 10:33 [1;31m→ [33mrobinzzz [m [33m:那違規該找誰處理?板主?站長? [m 07/19 10:33 [1;31m→ [33mnightmaresea [m [33m:這樣大家都專挑告訴乃論的罪來犯 賭受害者不 告? [m 07/19 10:33 [1;31m→ [33mrobinzzz [m [33m:還是說違規處理就是來轉圖鬧板? [m 07/19 10:33 [1;31m→ [33mAenyie [m [33m:你偷你媽的錢 只要他沒去跟警察說 等於你沒犯錯媽? [m 07/19 10:34 [1;31m→ [33mAenyie [m [33m:護航護到腦袋進水了阿 拜託多想想好嗎? [m 07/19 10:34 [1;31m→ [33mrobinzzz [m [33m:犯錯後你要拿整個板面賠下去嗎?y [m 07/19 10:35 [1;37m推 [33mkidoradult [m [33m:========== 噓屁呀~~青峰永遠是對的!!! ============ [m 07/19 10:35 [1;31m噓 [33mgaryian [m [33m:你跳什麼針 回答是不是版無罪 誹謗無罪 公然侮辱無 罪馬 [m 07/19 10:35 [1;31m→ [33mPLPER [m [33m: yes?? [m 07/19 10:35 [1;31m→ [33mkeeyah [m [33m:那麼為何青峰就可以公開回文酸他的歌迷? [m 07/19 10:35 [1;31m→ [33mnightmaresea [m [33m:公開酸人有沒有公然侮辱的意味?? [m 07/19 10:36 [1;31m→ [33msuperprada [m [33m:因為它是神 [m 07/19 10:36 [1;31m→ [33mwto123 [m [33m:因為他任性~爹修~ [m 07/19 10:36 [1;31m噓 [33mrogerwilly [m [33m:是誰先把板面賠下去的? [m 07/19 10:36 [1;31m噓 [33myeahmayday [m [33m:這麼偏頗的版主 會賠下去也不意外吧 [m 07/19 10:36 [1;31m→ [33mhonoka0514 [m [33m:他任性~爹修~ [m 07/19 10:37 [1;37m推 [33mJkFive [m [33m:寄信給他不就是同意他的要求嗎? 那不就是已經取得同 意? [m 07/19 10:37 [1;31m→ [33mrobinzzz [m [33m:講難聽點人家板主就是有管板權,要評論是一回事 [m 07/19 10:38 [1;31m→ [33mM0NENE [m [33m:原po去站史版po文啦 ㄏㄏ 日本也是這樣改歷史的 [m 07/19 10:38 [1;31m→ [33mnightmaresea [m [33m:寄信給他不一定看的到他的要求 已經有人試過 了 [m 07/19 10:38 [1;31m→ [33mqwertyhg999 [m [33m:那下面回文的給我一萬 你回就代表同意 [m 07/19 10:38 [1;31m→ [33mkeeyah [m [33m:寄信人也說"請青峰不要轉到板上",青峰有尊重人? [m 07/19 10:38 [1;31m→ [33mM0NENE [m [33m:你也只有評論的資格 跑去變站史? [m 07/19 10:39 [1;31m噓 [33myeahmayday [m [33m:他有管版權關我什麼事呢? 還有我並沒有評論 只 是質疑 [m 07/19 10:39 [1;31m→ [33mrogerwilly [m [33m:JkFive看板不用心 我都測試出來不一定會看到名 騙擋了 [m 07/19 10:39 [1;31m→ [33mnightmaresea [m [33m:如果人家有說不希望公開 那立場已經確定了 科 科 [m 07/19 10:39 [1;31m→ [33myeahmayday [m [33m:如果我有立法權我今天不就可以亂立法? [m 07/19 10:39 [1;31m→ [33mrobinzzz [m [33m:那些說違反告訴乃論的,就去提告啊 [m 07/19 10:40 [1;31m→ [33mrobinzzz [m [33m:不用一直教育別人法律常識謝謝 [m 07/19 10:40 [1;31m→ [33mken155152 [m [33m:真不懂都到這種程度還有人在互航 真是腦殘 [m 07/19 10:40 [1;31m→ [33mM0NENE [m [33m:你為什麼把你的評論當站史? 請你回覆阿~ [m 07/19 10:40 [1;31m→ [33mM0NENE [m [33m:你為什麼把你的評論當站史? 請你回覆阿~ [m 07/19 10:40 [1;31m→ [33mM0NENE [m [33m:你為什麼把你的評論當站史? 請你回覆阿~ [m 07/19 10:41 [1;31m→ [33mrobinzzz [m [33m:歡迎你告訴我哪些不是事實 [m 07/19 10:41 [1;31m噓 [33myololu [m [33m:不客觀 又不公正 寫什麼站史 [m 07/19 10:41 [1;31m→ [33mfinalching [m [33m:好大的官威阿 不把站規放在眼裡 [m 07/19 10:42 [1;31m→ [33mrobinzzz [m [33m:站史引用文章都有緣由,覺得哪裡不好請多指教 [m 07/19 10:42 [1;31m噓 [33mgaryian [m [33m:還跳 我只問你 是不是別人不告 就代表你可以違反 [m 07/19 10:42 [1;31m→ [33mM0NENE [m [33m: 本文推文那些不是事實 [m 07/19 10:42 [1;31m→ [33mM0NENE [m [33m:你的緣由還真是挑著講阿 請把八卦板的文附上阿 [m 07/19 10:42 [1;31m噓 [33mbineapple [m [33m:原po站史想把錯全推到吐嘈上啊? 超不專業的 [m 07/19 10:42 [1;31m→ [33mrobinzzz [m [33m:意思是那些推文是我捏造的嗎? [m 07/19 10:43 [1;31m→ [33mgaryian [m [33m:所以後在網路上有青峰的MP3 你不要哭腰喔 揪咪~ [m 07/19 10:43 [1;31m→ [33mrobinzzz [m [33m:OK,那我站史那篇再補充八卦板那篇 [m 07/19 10:43 [1;31m→ [33mM0NENE [m [33m:請補 請注意是站史 您個人評論就免了 [m 07/19 10:44 [1;31m噓 [33msuperprada [m [33m:有種補上主唱的回文吧 [m 07/19 10:44 [1;31m→ [33mrobinzzz [m [33m:站史版已經補上八卦板 [m 07/19 10:46 [1;31m→ [33mM0NENE [m [33m:被樓上搶先 請記得留下所有當事人所用的文字喔 [m 07/19 10:46 [1;31m→ [33mrobinzzz [m [33m:好,現在做補充,更改完後可以推回站史那篇吧? [m 07/19 10:47 [1;31m→ [33msuperprada [m [33m:OK補完我可以專程去站史版 推你 [m 07/19 10:48 [1;31m→ [33mrobinzzz [m [33m:已經獲得keeyah首肯,現在在改文章。 [m 07/19 10:53 ============================================================================== 此篇PO文的作者觀念好像認為犯法沒被檢舉或是沒被看到就不算是犯法 且不用功的人跟缺乏法律常識的人很明顯是該名作者 明顯不懂告訴乃論的意旨 他在發表完篇文章後又發表了此篇文章的第一個留言 robinzzz:一堆人看站規看一半,拜託眼睛睜大一點。 07/19 10:29 所以我提出了問題的點 噓 yeahmayday:原來只要對方不檢舉就不算違反站規 07/19 10:30 我想 有沒有犯法、犯規 並不是要有人看到或有人檢舉才構成的吧? 所以原作者PO的文章內容明顯有問題 在我發表完第一次留言之後 此作者又再度留言了 robinzzz:站規就是這樣定的,你眼睛長在哪裡? 07/19 10:30 此篇文章作者依然不懂大家不滿的點,與質疑他想法的點 而且我想一般正常人的眼睛都是長在一樣的地方 原PO這句話不但有挑釁的嫌疑,更有人身攻擊的嫌疑 針對作者完全無俚頭,且看似搞不清楚的情形 我又再度留言 噓 yeahmayday:不罰歸不罰 犯錯歸犯錯 完全兩回事 不知道在想啥耶 07/19 10:33 之後他又再度留言 robinzzz:犯錯後你要拿整個板面賠下去嗎? 07/19 10:35 我回了他以下的留言 噓 yeahmayday:這麼偏頗的版主 會賠下去也不意外吧 07/19 10:36 當時該版版主的確處於一個不公正且不理性的狀態 發表護航文的人沒事 提出質疑的人卻有事 其中互航文中也有一些不當言詞 而該版主卻沒有拿出實際行動制止 當時我在這篇文章的留言進行到一半時我被水桶 而該文章作者卻依然能發表言論 很明顯有偏頗之姿 且該作者發表那句留言根本就是把責任都堆到他人之上 不但沒有檢討該版版主行為、還盲目的護航 我想該版當時如果因為此事件而賠掉 我想最大的問題是在該版版規與版主本身 而不是在其他人的本身 亂版之人雖然該罰 但是標準不一要如何使人信服? 且類似我這種並沒有發表亂版之文章、不實之留言與情緒性字眼的人有好幾個 很明顯該版版主在當時出現了極大的爭議 而該作者又繼續的為該版版主護航而發表以下言論 robinzzz :講難聽點人家板主就是有管板權,要評論是一回事 07/19 10:38 而我也回應了他的留言發表以下言論 噓 yeahmayday:他有管版權關我什麼事呢? 還有我並沒有評論 只是質疑 07/19 10:39 我想 作者到此還不認為該版版主當時的判決與判斷力有問題 依然盲目的護航 我想有管版權的人也需要遵守版規、站規 就像制定法律的人也要遵守法律一樣 但該作者的觀點好像PTT不用如此一樣 版主可以胡亂非為、按著自己心情去判決 我想任何一個管理版務的人應該都需要以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去管理才是吧? 因此我又再度留言 也是我在該篇文章最後一次留言 因為之後即被處與水桶處分 yeahmayday:如果我有立法權我今天不就可以亂立法? 07/19 10:39 ※※※※※※※※※※※※※※※※※※※※※※※※※※※※※※※※※※※※※※※ 版規如下 板規一-1.PO文及推文都請勿: (4)濫用噓文。 除明顯以故意違反板規來擾亂看板秩序,或蓄意挑釁、鬧板等情形外 如果是因為個人意見不同等理由或提醒等等 則請勿濫用噓文 本條由板主認定,如屬誤按噓文者,經說明後不罰; 如果是不諳本板噓文規定而誤用以表達個人意見者,先警告,再犯水桶; 若是刻意鬧版者,直接水桶。 板規二-11.本板禁止鬧板行為 鬧板泛指: 用推文、回文或用任何方式(包括鼓動反藝人看板板眾鬧事) 擾亂本板秩序、或討戰、挑釁(包括反串、暗喻諷刺等方法) 由板主認定之。 若有鬧板情事,立刻無限期水桶。相關文章一律立刻存證後刪除,並給劣文。 我不知道我何來濫用噓文之嫌,每句噓文明明就都有想表達的意思而不是與探討主題無關 且以上發表文章之作者,明明就有想法與觀念錯誤的行為, 第二篇文章 對於版主明顯有判決不公的問題上 非但沒有去尋找問題的源頭 檢討版主的行為 還把責任怪罪到其他人身上 難道我去噓文提醒是鬧版 他模糊問題的焦點 且把問題的源頭怪罪再其他人身上就是對的嗎? 且該作者已有挑釁的言詞出現了 卻不見你對他做出任何處分 而是將我水桶繼續放任他在那護航 難道這又是對的? 且濫用一辭我想國小的學生應該普偏都會 就算國小生不會 我想國中生總該懂了吧 濫用:胡亂的過度使用。 (教育部連結 http://tinyurl.com/lylq5f ) 難道發表五個噓文就代表濫用? 我的噓文後面明明就有針對噓的點去做解釋、提醒、且無帶任何攻擊字眼 我不懂 到底是我爛用噓文 還是版主有濫用職權之實 且重點是 根據一罪一罰的的定義之下 當時你將我水桶劣退的原因是因為我發表的那篇文章、而不是我再其他人文章留言、噓文 但為何現在的理由又變成噓文、鬧版呢? 不知道這前後言論不一的問題點又在哪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6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