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to123:顆顆顆07/19 10:22
→ ag2360133:推 07/19 10:22
推 finalching:科科 07/19 10:22
→ PLPER:總共要給你11100是嗎? 07/19 10:23
→ yololu:有先聲明~學的很快! 07/19 10:23
→ wto123:哈 以後要用這招 快去編輯名片檔 07/19 10:24
推 TRUTH34:test一下 真的耶 07/19 10:24
※ 編輯: rogerwilly 來自: 59.126.218.173 (07/19 10:24)
→ honoka0514:原po幾爸婚~ 07/19 10:25
推 qwertyhg999:這招厲害 07/19 10:25
推 garyian:高招 07/19 10:26
推 orz3qonz:推阿 07/19 10:26
→ nightmaresea:所以他這麼做 中華民國法律到底允不允許? 07/19 10:29
推 lzetn:樓上 我也在等法律達人解答中 很好奇ing 07/19 10:37
→ ken155152:水 07/19 10:38
※ 編輯: rogerwilly 來自: 59.126.218.173 (07/19 10:40)
噓 luvnoom:沒品犯小小站規又怎樣 唱歌好聽就好 07/19 10:51
推 snes9xw:樓上真不中肯... 07/19 10:52
推 mrgod:那就砍帳號不用來啦 不送 掰 07/19 10:55
→ tompy:版主沒有砍帳號的權力喔 有人沒睡醒 07/19 11:08
→ snes9xw:→ cellur:那我就犯法吧 帳號被撤掉了以後也就不用來了!07/19 11:15
推 repick:不錯07/19 11:21
二、查rogerwilly於98年7月19日當日,於本板推文略以:
(1)作者gpsmelody07 [雜談] 我所心疼的,是他們的真心 該篇文章
板面文章已刪除,目前收錄於蘇打綠板精華區(z-7-5-42-20)。
原文如下:
作者 gpsmelody07 (斑斑) 看板 Sodagreen
標題 [雜談] 我所心疼的,是他們的真心
時間 Sun Jul 19 10:13:08 2009
───────────────────────────────────────
我早上看著看著,覺得很難過很心疼。
我心疼板主,她們也有她們自己的事要做,卻仍然非常用心的守護這個家園
要管理那麼多鬧板的事,最後還隱板
我看到隱板的霎那,我真的覺得很難過
她們管理這個板,並沒有拿到任何的酬勞,也沒有拿到任何的利益
她們是義務的,卻仍然這麼的負責,這麼認真的守護這個板
她們花費的是她們寶貴的時間和精神,她們大可以把這些時間拿去休息,
拿去做自己的事
可是她們沒有。
那些鬧板的人,難道不能體會一下板主的辛勞嗎?
如果你要鬧,不會去吐嘈板吐個夠嗎?
板規禁止的事項,都寫得很清楚,難道是可以輕易違規的嗎?
國家的法律,不用遵守嗎?
我也心疼青峰
有多少藝人願意這樣,那麼關心貼近他們的迷
板上一篇又一篇,留言板一個又一個的留言
他難道沒有工作要做嗎?
花了那麼多時間,卻因為一個不尊重別人的人而影響到自己
這樣一點都不值得,他何必如此?
他大可以不管板上的文章,不看信件,不看留言,只認真做音樂
就不會招來那麼多事
在信寄出的那一瞬間,就已經不尊重別人了,還有什麼可言的呢?
當然大部分時候,板上是滿溢著溫馨,我常常這樣覺得。
打綠和打粉們總是讓我覺得很溫暖
在這裡,好像一切都是美好的
就讓他過去吧!不美好的讓它靜靜的過去
至少我們的心中,相信著美好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41.48
(略)
噓 rogerwilly:誰說記站內信之前一定要Q一下= =07/19 10:14
(略)
噓 rogerwilly:乖~秀秀別心疼喔 07/19 10:28
(略)
(2)作者robinzzz Re: [其他] 知法犯法,欲蓋彌彰? 該篇文章
板面文章已刪除,收錄於蘇打綠板精華區(z-7-5-42-29)。
原文如下:
作者 robinzzz (我不懂也不想懂) 看板 Sodagreen
標題 Re: [其他] 知法犯法,欲蓋彌彰?
時間 Sun Jul 19 10:28:03 2009
───────────────────────────────────────
※ 引述《yeahmayday (亞美蝶)》之銘言:
: 根據PTT法規
: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 公開之個人資料。
: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
: 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 難道犯了PTT法規第一章第六條之三還不用受罰嗎?
站規只看一半,不用功。
公開信件要由當事人提出檢舉,如果對方沒提出檢舉那麼此案也不成立。
但是各位開分身鬧板絕對不會因為公開信件的事件免責,
不要再來造成板主困擾了好嗎?
要幹譙有hate板,要吐嘈藝人行為有tutsu板,
為什麼要來亂板顯現自身行為也沒有好到哪去呢?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前項檢舉,須依本規則第三編所定申訴程序為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29.114
(略)
噓 rogerwilly:是誰先把板面賠下去的? 07/19 10:36
(略)
→ rogerwilly:JkFive看板不用心 我都測試出來不一定會看到名騙擋了 07/19 10:39
(略)
三、又查本板7月19日當日板規(詳見本板精華區z-7-5-47-6 板規ver8.0)如下:
板規一-1.PO文及推文都請勿:
(4)濫用噓文。
除明顯以故意違反板規來擾亂看板秩序,或蓄意挑釁、鬧板等情形外
如果是因為個人意見不同等理由或提醒等等 則請勿濫用噓文
本條由板主認定,如屬誤按噓文者,經說明後不罰;
如果是不諳本板噓文規定而誤用以表達個人意見者,先警告,再犯水桶;
若是刻意鬧版者,直接水桶。
板規二-11.本板禁止鬧板行為
鬧板泛指:
用推文、回文或用任何方式(包括鼓動反藝人看板板眾鬧事)
擾亂本板秩序、或討戰、挑釁(包括反串、暗喻諷刺等方法)
由板主認定之。
若有鬧板情事,立刻無限期水桶。相關文章一律立刻存證後刪除,並給劣文。
本人認定rogerwilly說明段一文章內文:
「另外 板主砍除這篇文章就是同意給我一百塊
水桶我就是同意給我一千塊 劣退我就是同意給我一萬塊 科科」
已有鬧板情事,另說明段二之行為已涉有濫用噓文之情事
爰依上開規定,處以水桶處置並給予劣文,應無違誤。
四、另因7月19日當日本板突然同時湧入大量使用者,
且其中部分使用者係屬惡意鬧板者,造成板面嚴重混亂,
本人為爭取時效處理板面狀況,
並未能即時同步公告水桶名單、水桶期限及原因,損及看板使用者權益。
針對上開此事,本人確有失職之處,甚感抱歉。
爰凡此段期間,因本板板主群判定鬧板、噓文而設定之所有水桶全部解除。
另為求公平,做出人身攻擊推文之使用者,亦既往不咎。
並已將本板板規全面檢視並修正不適宜之處。
五、有關蘇打綠團員青峰(cellur)公布信件事件,
本人之處置有板規大於站規及偏袒團員之嫌部分,
本板的最終處理說明,及板主群此次事件中發生多次板務處理不周、
疑似偏袒特定使用者及各種誤判等情事之正式道歉已公告於蘇打綠板置底文。
於板務處理不當方面,本人將全力配合未來所有可能的站規及站務調查,
並無條件接受站方決定及處分。
蘇打綠板板主 meitin 2009/07/23
※ 引述《rogerwilly (玄車)》之銘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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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我要申訴
: (1)被申訴板之英文板名:Sodagreen
: (2)被申訴板之中文板名:蘇打綠☆演唱會門票 7/20中午開賣
: (3)該板隸屬組區之簡稱:Σ臺灣希望群星館
: (4)被申訴板之位置路徑:視聽劇場 →人物 Σ臺灣希望群星館→
: 台灣 ΣS~Z樂團區→
: 台灣 ◎蘇打綠☆演唱會門票 7/20中午開?
: (5)申訴人之帳號:rogerwilly
: (6)被申訴板主帳號:meitin
: (7)簡述事發緣由:(限100字以內)
: 在蘇打板 我所發表之文章並無觸犯該板板規
: 而該版的版主任意使用公權力 將我以及眾多鄉民水桶
: 還劣退我的文章
: (8)申訴的訴求是:(限一行)
: 撤銷水桶 取消劣文 處分板主
: (9)檢附證據:(請複製貼於此點之下)
: 以下是劣退通知信件原文
: 作者 rogerwilly (玄車) 看板 Sodagreen
: 標題 [雜談] 誰說記信一定會看到名片檔
: 時間 Sun Jul 19 10:22:16 2009
: ───────────────────────────────────────
:
: 用回文
: 回到信箱
: 無論你改不改標題
: 引不引原文
:
: 這種方法都不會看到名片檔
: 不要在護航了
:
: 另外
: 板主砍除這篇文章就是同意給我一百塊
: 水桶我就是同意給我一千塊
: 劣退我就是同意給我一萬塊
:
: 科科
:
: ps.我要求不多
: 之前支持的球隊連敗害我變赤貧
: P幣就好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59.126.218.173
: → wto123:顆顆顆 07/19 10:22
: → ag2360133:推 07/19 10:22
: 推 finalching:科科 07/19 10:22
: → PLPER:總共要給你11100是嗎? 07/19 10:23
: → yololu:有先聲明~學的很快! 07/19 10:23
: → wto123:哈 以後要用這招 快去編輯名片檔 07/19 10:24
: 推 TRUTH34:test一下 真的耶 07/19 10:24
: ※ 編輯: rogerwilly 來自: 59.126.218.173 (07/19 10:24)
: → honoka0514:原po幾爸婚~ 07/19 10:25
: 推 qwertyhg999:這招厲害 07/19 10:25
: 推 garyian:高招 07/19 10:26
: 推 orz3qonz:推阿 07/19 10:26
: → nightmaresea:所以他這麼做 中華民國法律到底允不允許? 07/19 10:29
: 推 lzetn:樓上 我也在等法律達人解答中 很好奇ing 07/19 10:37
: → ken155152:水 07/19 10:38
: ※ 編輯: rogerwilly 來自: 59.126.218.173 (07/19 10:40)
: 噓 luvnoom:沒品犯小小站規又怎樣 唱歌好聽就好 07/19 10:51
: 推 snes9xw:樓上真不中肯... 07/1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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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ompy:版主沒有砍帳號的權力喔 有人沒睡醒 07/19 11:08
: → snes9xw:→ cellur:那我就犯法吧 帳號被撤掉了以後也就不用來了! 07/19 11:15
: 推 repick:不錯 07/19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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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leted by: meitin (61.229.175.38) 07/19/2009 11: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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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批踢踢實業坊.視聽劇場 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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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182.17
※ 編輯: meitin 來自: 61.229.182.17 (07/23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