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Buzz_Serv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有關yeahmayday再次提出申訴 本人做出以下補充說明 一、有關誤設yeahmayday劣文部份 本人在7/23答辯(文章代碼(AID): #1APrFldn)中 已表示該篇文章內容,並未違反本板當時板規, 惟本人於刪除該篇文章時,確有誤設劣文情形, 同時已說明補救辦法。 現查yeahmayday之劣文, 於PTT帳號部協助下,已順利取消, 在此再次向yeahmayday致歉。 二、又查本板7月19日當日板規(詳見本板精華區z-7-5-47-6 板規ver8.0)如下: 板規一-1.PO文及推文都請勿: (4)濫用噓文。 除明顯以故意違反板規來擾亂看板秩序,或蓄意挑釁、鬧板等情形外 如果是因為個人意見不同等理由或提醒等等 則請勿濫用噓文 本條由板主認定,如屬誤按噓文者,經說明後不罰; 如果是不諳本板噓文規定而誤用以表達個人意見者,先警告,再犯水桶; 若是刻意鬧版者,直接水桶。 板規二-11.本板禁止鬧板行為 鬧板泛指: 用推文、回文或用任何方式(包括鼓動反藝人看板板眾鬧事) 擾亂本板秩序、或討戰、挑釁(包括反串、暗喻諷刺等方法) 由板主認定之。 若有鬧板情事,立刻無限期水桶。相關文章一律立刻存證後刪除,並給劣文。 三、由以上本板當時板規可知, 本板已明白公佈,不同意「因為個人意見不同」理由而濫用噓文。 yeahmayday數次表達個人意見時,皆以噓文方式表現, 已符合本板濫用噓文之認定。 另於作者Deraemon5566 [雜談] 我難過的是,忘了你忘了愛 明顯為刻意鬧板之文章中,yeahmayday亦推文參與, 有擾亂本板秩序之情事,已符合本板鬧板行為之認定。 爰依上開規定,處以水桶處置。 四、另有關部分板友護航時,做出違反板規行為,本人未即時處置乙事, 已在7/23答辯(文章代碼(AID): #1APrFldn)中說明,併予敘明。 蘇打綠板板主 meitin 2009/07/26 ※ 引述《yeahmayday (亞美蝶)》之銘言: : 針對 有關meitin提出的解釋 再一次的提出反駁 : ※※※※※※※※※※※※※※※※※※※※※※※※※※※※※※※※※※※※※※※ : 第一個質疑點 : meitin: : 查該篇文章內容,並未違反本板當時板規, : 刪文係因7月19日當日看板突然同時湧入大量使用者, : 且其中部分使用者係屬惡意鬧板者, : 為維護看板秩序,因而將相關文章一律收錄至精華區後, : 刪除板面文章,並有正式公告於本板。 : 因此,在刪文該篇文章時,本人並未設定yeahmayday水桶及劣文。 : ============================================================================== : 事實: : 發完那篇沒多久以後我就發現自己被水桶了,之後我收到一封信,說要把我水桶劣退,之後 : 我查了一下真的多了一篇劣文,所以並未設定水桶及劣文的言詞明顯與事實不符。 : 信的標題: : 7/19 meitin ◇ 劣文退回(惡意鬧版)[其他] 知法犯法,欲蓋彌彰? : 信完整的內容如下: : 作者 yeahmayday (亞美蝶) 看板 Sodagreen : 標題 [其他] 知法犯法,欲蓋彌彰? : 時間 Sun Jul 19 10:08:09 2009 : ─────────────────────────────────────── : 根據PTT法規 :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 公開之個人資料。 :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 : 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 難道犯了PTT法規第一章第六條之三還不用受罰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8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