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incessMio (。緋。)》之銘言:
: ※ 引述《kstarkkman ()》之銘言:
: : 請你說明 我的推噓文和其他我貼上的推噓文 判決不一致的原因
: : 我覺得你並未真正回應此問題
: : 我不知道是否因為你的不答辯
: : 才會使我的上訴延遲這麼久還未做出判決
: : 關於這點 我還蠻希望裁決者 給我一個說明的
: 原則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 行政程序法也規定:行政行為,沒有合理之理由,不得任意為差別對待
: 但是
: 因為您這是不法行為
: 不法行為因為有不法兩個字
: 也就是行為本身已經違反板規
: 因此就法學理論而言
: 不法行為不能要求平等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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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檢舉那些人 是不法行為嗎
怎麼你就不能平等對待 也將他們水桶三個月呢
我覺得文字的解釋是很重要的
不是你貼上來 然後扭曲那些法條的意思
就想當做解釋
我想 你貼出的那句 "不法行為不能要求平等對待"
所講的是
你主觀認定我違法
所以 你水桶我三個月 使我沒有在該版發言的權利
所以法律說 不法的行為不能要求平等對待
就像貪污犯要被關起來一樣
而所說的不平等對待 就是指你罰我水桶這件事
但其他的 我應該是要跟其他人平等的
記住哦
貪污犯也是有人權的
他也可以檢舉別人
就像我可以檢舉別人違法一樣
就像阿扁可以檢舉李登輝一樣
他在牢裡了 還是可以檢舉其他人的不法
特偵組也說他們著手進行調查了
更何況 我覺得自己根本沒犯任何法規 作的三個月水桶是冤獄
用阿扁的例子 我覺得幾乎是污辱我了
同理
我在水桶三個月的期間 仍是可以檢舉別人
而我檢舉別人 希望你的判決應該公正
因為那些人的噓文 含有你所說的反諷性
那你也應該做出同樣判決 將他們水桶三個月
我想檢舉別人還是我有的權利
在上位者如不採納 且還以 不法行為不能要求平等對待 來唐塞我
如果在現實社會 我可以告你違反人權的哦
: 換言之你不能因為其他人違規
: 你就說為何只處罰我不處罰他人?
三個月的水桶我正在罰
我檢舉的人 版主也應該給他們三個月水桶啊
不見得 正在水桶的人 就沒權利檢舉別人吧
因為法律之前 人人平等啊
: 因為你被檢舉
^^^^^^^^^^^^^^^^
: 板主依照板規做出處置
我也檢舉別人啊
怎麼版主沒依照板規作處置
快將那些人 也三個月水桶吧
那我就沒話說了
: 不能說大家都這樣
: 為何只找我
: 不法行為沒有平等原則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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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麼話
如果照你這種說法
難不成我們國家法律是這樣
有人殺人 關一天就放出來
有人偷竊 判死刑嗎
因為"不法行為沒有平等原則適用"
照你這麼說 法規都訂假的了
只要 有人違反法規 要幾個月水桶 隨你高興嗎
就算違反法規 因為那些人 是你的朋友 或是你認識的人
你就可以完全視若無睹 完全當作沒看見 不給予處罰嗎
那請你修正你們星光版的版規
改為 因為"不法行為沒有平等原則適用"
所以只要版主主觀認為你違法 要罰幾個月隨版主高興
只要那天版主不想罰 就算有人檢舉你違法 版主都可以當作沒看見
"不法行為沒有平等原則之適用"
我覺得你 扭曲原意 還不自知
照你的說法 不就是在說 那些關在監獄裡的人
都該死 管他關一個月 兩個月 還是一年
因為他們不法 你都覺得 這些人 都該死一死
因為"不法行為沒有平等原則之適用"
(就如同 webmay一個月水桶 而我卻遭三個月水桶一樣 )
糾正你一下
這句的主旨是在說 每個人都應該對他自己所犯的不法負責
因為有了不法行為 就該有處罰
而和一般人 有了不平等的對待 像是坐牢 罰款 等等
但是 你卻把不平等 解釋在 你可以因此對我做出和別人不一致的判決
因為你覺得我就是個罪犯 就算沒犯錯你也要硬說我違反法規
就連要罰多久 都要看你爽
因為 你覺得我不法 你就鄙視我
反觀那些我檢舉的人
那些人可能是有拍過你馬屁 或是你朋友之類的
PO那些明顯鄙視發文者的噓文
就沒事
我檢舉他們 你竟然說 我是個罪犯 不能檢舉別人
你這樣扭曲一個法條的意思 怎麼做出正確的判決了
還有下次麻煩你要引經據典時
請把我們現在的討論的案件拿來作例子
才知道你指的是什麼
因為你這樣的解讀法 實在讓人匪夷所思
: 因為只有在法律(板規)保護的權利之內才有平等
: 這個說明還滿意嗎?
不滿意
首先說明一下
我並沒有不法
我只是表達意見 就遭三個月水桶
明顯的有針對性
我檢舉那些我貼上的推噓文
請版主依照板規作處置
為何我被檢舉 版主就做出處置
而我檢舉別人 版主卻沒有任何動作呢
還有 我只是要求 你作出的處置 要有一致性
我麻煩你將我檢舉的那些人水桶三個月
難道你不能照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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