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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申訴
(1)被申訴板之英文板名:MayDay
(2)被申訴板之中文板名:五月天
(3)該板隸屬組區之簡稱:TWB_JR
(4)被申訴板之位置路徑:視聽劇場 →→Idols_1TW→TWB_JR→MayDay
(5)申訴人之帳號:s100992003
(6)被申訴板主帳號:onlyheart
(7)簡述事發緣由:
該版主因為我留注音文 直接水桶我三個月
但是版規有提到 新板規採警告制,且是一罪一罰。
沒有警告直接桶已經很誇張了 而且依照版規
3 禁止注音文及任何難以理解之文字。(解釋字音則不在此限。)
違反1~5.10者一律警告一次,再犯者一律水桶兩週。
從我留的言來講 我只不過留了個>>ㄎㄎ... 並無挑釁之意 只是單純覺得好玩
我也站內信跟版主談過 不過對方態度強硬
實在很難讓我接受這樣的結果 請問這版主是否在判決上面太小題大作
(8)申訴的訴求是:(限一行)
撤銷原判決或改為警告
(9)檢附證據:(請複製貼於此點之下)
作者 onlyheart (生命有一種絕對) 站內 MayDay
標題 [公告] s100992003 水桶三個月
時間 Fri Feb 25 22:37:1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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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s100992003
1. #1DPEToTh 此篇公告中, wlvfgqaz 板主 依據板規一之2:
2 不得使用注音文及任何難以理解的文字,發文以繁體中文為主。
給予警告判決。
2. s100992003 卻在此篇推文依然違反規定:
推 s100992003:ㄎㄎ... 02/25
09:21
此舉視為蓄意挑釁板規,因此判 s100992003 水桶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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