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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ysheros (蜜雪兒)》之銘言: : 請問小組長 : 你是什麼時候通知對造過來說明的? : 幾月幾號? : 如果是很早之前就通知 : 對不起 我已經勝訴了 : 如果是這幾天才通知 : 你為何這麼晚才通知 : 請說明 感謝 小組長你在哪? 一個禮拜又過去了 難道這裡真如我之前所說的 沒人管事? 快點判決啦!拖拖拉拉的 提醒一下小組長 你下判決的時候 請根據我說得理由做回應 不要跟nos一樣 胡言亂語 甚至捏造假事實 怕你不知道我的理由是什麼 我再重新講一次 1. liDong對於本案上下文意的引戰標準(請人想噓就噓+不爽被噓+說人跳針)有問題: 請人想噓就噓是尊重人,怎麼會是引戰。 說人跳針,reke最終也發公告說不禁止。 不爽被噓...勉強可以接受。 2. 縱使認同此引戰標準,但我根本就沒有對他人使用噓文表示敵意, 構成要件未該當,又何來引戰可言? 3. 如果「我請他們想噓就噓」就是引戰, 依舉輕明重之法理 在該篇「攻擊我」的人,說「要噓死我」的人,當然也是引戰阿 為什麼不辦他們?又為甚麼駁回我的檢舉? 我不能請他們噓我,但他們可以攻擊我? 我的標準從嚴,他們從鬆 這不是雙重標準是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mysheros 來自: 114.24.122.72 (12/13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