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kuo1102 信箱]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標題: Re: 上文
時間: Thu Feb 24 23:49:27 2011
※ 引述《shindohikaru (永無止境的孤獨)》之銘言:
: ※ 引述《kuo1102 (別來無恙)》之銘言:
: : 另
: : 僅因回信告知即變成加重處分七日變成一個月
: : 請告知版規法規依據與本人並未由貴版主處 "收到警告告知" 之理由.
: : 謝謝.
: 1、警告在本板是「處分」,板主群無告知當事人義務
: 2、本來依板規六是「水桶七日」處分的
: 但是您在
任何處分是剝奪網友的發言權利
剝奪他人發言權利沒有任何 "告知警告" 即採 "累進處分"
於理於法皆難以信服迟込
: → shindohikaru:請不要再相互筆戰,否則板主群將祭出板規六加重處分 02/24 11:30
: 後,仍舊繼續推引戰推文
: 噓 kuo1102: 看樣子一堆人不把版主放在眼裏哩..也難怪.講話沒人信 02/24 22:16
: → ianqoo2000:是誰先的。= = 02/24 22:17
: → kuo1102:現在是有人要不鳥版主開戰嗎?? 02/24 22:19
: → kuo1102:版主先生我是有寫信給你說建議鎖文喔.你自己看看其他人 02/24 22:20
: 所以就根據在下說的,加重處分了...
: 當然,如果您對解釋還是無法信服,歡迎至組務板申訴。
建議你鎖文是希望筆戰不要延燒
你既不接受建議又不鎖文. 放任其他網友繼續對本人攻擊
( 而且不只一次 ) 顯然是你失職.
上面已有一篇針對本人的攻擊你沒處理到. 你已經 S 了顯然你有看到.
其他網友對本人的攻擊無視. 顯見你處理有偏頗.
以上. 相關證據本人會附於組務版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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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1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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