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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llol (男人誰不認識陳伯)》之銘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要申訴 :     (1)被申訴板之英文板名:TuTsau :     (2)被申訴板之中文板名:吐槽板 :     (3)該板隸屬組區之簡稱:Idols_Other :     (4)被申訴板之位置路徑:視聽劇場 →Idols_Other → TuTsau :     (5)申訴人之帳號:lollol :     (6)被申訴板主帳號:ayuperfect :    (7)簡述事發緣由:(限100字以內) :    首先版主看不懂此篇文章→文章代碼(AID): #1EL1Pqy2 (TuTsau): 此篇文章可見版主根本看不懂文章而自以為見獵心喜的推文, : 連立場都完全讀錯就無視通篇文章文意而亂判。 : 之後至少數位板友在板上反應,亦有版友試著解讀文意;但接續而來的是 : 版主刻意偏頗的解讀以及刻意過度延伸文意的栽贓, : 以營造再怎麼解讀文意都犯板規的假象,難看至極。 :     (8)申訴的訴求是:(限一行) : 更正因讀不懂文章又要硬凹湊犯板規數的判決。 :     (9)檢附證據:(請複製貼於此點之下) : 1.文章代碼(AID): #1EL2tzfe (TuTsau) : : 時間點,網路剛普及的時代,加上鬼島人數不比對岸; : ^^^^ : 犯板規4-16 : : 我每天吃車輪餅就能讓車輪黨下台嗎?八竿子打不著阿! : 板規4-4﹕上一個在本板龜面前提到政治的﹐墳上的草都不知道多高了。( ̄▽ ̄#) : 2.文章代碼(AID): #1EL65DZJ (TuTsau) : : 連高中程度的文章都看不懂的人都可以當板主 : : 這版可以直接廢掉了 : ('_>`) : 從lollol原文的「我僅在高中時在當時他的網站看了下這廝在做什麼」 : 可以猜測他好像已經不只高中程度勒..那你這樣講不是在侮辱他嗎﹖ : 然後順便又攻擊我.. : 是想要4-22買一送一這樣﹖ : 好像看到一個版板分不清楚的人一直說別人中文程度不好 : 3.文章代碼(AID): #1ELRUgON (TuTsau) : 就是因為lollol他吐槽得很認真﹐所以我才沒有永久水桶下去。 : 但你這裡也說了, 你認為lollol的意思是﹕ : 「隨著九把刀刻意製造的熱血形象起舞是沒有意義的, : 到時候只會被他以"從來沒有說過自己熱血"、"大家只是 : 紮一個熱血九把刀的稻草人狂搥猛打"的理由推翻」 : 這跟「認真就輸了」「好傻好天真被騙活該」之類的大絕差不多, : 就算目的是酸九把刀﹐但一樣罵到吐槽九把刀的板友。 : 所以我用4-22罰下去。 : 換個例子講﹐ : 如果有人說﹕ : 「小$其實很nice的﹐螢幕上的無恥形象其實只是你們自己的錯覺幻想投射云云」 : 尤其是投影機那段﹐ : 非常容易讓人誤會以為那是說「其實吐槽者自己ooxx才會投射在被吐槽的對象上」。 : 這些一直都是不被板規允許的﹐ : 就算寫了999行的吐槽文﹐而只有1行在責怪板友﹐ : 也是一樣犯規。 : 同理﹐就算用意是吐槽藝人﹐ : 但攻擊波及到藝人的粉絲/書迷等等也是一樣犯規(4-17)。 : lollol的「jump跟和月都可以﹐為何九把刀不行」 : 如果是在護航九把刀﹐那很明顯犯4-1。 : 如果是在反串吐槽九把刀﹐那同時也就一起吐槽到了jump跟和月﹐ : 但jump跟和月不在本板吐槽範圍﹐所以那就變成犯板規第一條。 : 以上文章刪除許多空行以縮減版面 : 首先針對 : 第1點.現在鬼島常常用來稱發生狗屁倒灶事情的地方,自己住的這地方,板規中的歧視? : 這不是一種吐槽而已?有到歧視等級? 再來,車輪黨那段,政治文? 是。 有。 之前公告講過很多次不能攻擊或歧視國家/地區/宗教等等了。 既然你都承認有吐槽了整個台灣﹐那就收下板規4-16吧。 : 該板板規 4.政治文(包括檯面上任何政治人物及事件) 有事件?人物? : 有酸政黨? 有諷刺政治? 沒有說要酸/攻擊/吐槽才會被罰。 之前不少提起政黨/政治人物就戰起來的例子 (大概因為板友來吐槽板本來就是已經被藝人搞到火氣大﹐所以比較容易吵起來) 所以全面禁止討論政治的文字。 車輪黨是不是政黨﹑裡面有沒有政治人物﹐ 我想你那麼聰明的話一定是知道的﹐ 所以板規4-4請收下。 : 第2點.該版主針對AlleyCats版友的回文內容,一方面亂扣帽子,最後那句話證明態度問題 : AlleyCats版友說我該篇文章是高中程度,這是沒有問題的,在文意理解與篇幅上 : 的確超過國中生普遍程度;但是讀文章的理解程度等同說對方只有該程度? : 難道一直以來推薦國中生適合讀的八百字小語,作者們都是國中程度? : 對這部分扣帽子真的很神奇,而在板跟版可通用的部分,要拿來酸對方?酸到誰? 我的態度一向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1EL5AUNF (TuTsau) alleycats文章裡中間直接吐槽我"看得懂中文嗎" 你要說我態度有問題我也沒意見﹐不過我沒用板規4-19或4-22罰他也算客氣了。 : 第3點.最誇張的部分, : 該版主說"這跟「認真就輸了」「好傻好天真被騙活該」之類的大絕差不多" : 我不知道這是哪來的超連結? 版主自己從腦中拿出來塞到我身上 : 舉例很簡單,但要舉的適切,而不是胡亂舉例用栽贓的方式 : "我只告訴對方,那是詐騙" 難道等於 "我說對方腦弱又貪心,才被騙" ?? #1EL1Pqy2 (TuTsau) " : 可是持續地、用力地、熱血地塑造出一些形象,讓人"感覺"他是這樣的人 : 注意喔,我是用感覺;我不知道他是否說過他是這樣的人 : 如果沒說過,以他的判斷方式來說 : 那種感覺想必是接觸他產品的人自己產生的問題,因為"他沒有說過" : 看要稱之為幻覺、錯覺、第七感(?),依病症自行取用 : 因為你們沒有根據去斷定他是這樣的人,毫無根據 " 既然這麼愛強調中文程度的重要性﹐ 下次請用更多標點符號或文字解釋﹐因為這裡最後兩行讓人誤會那是你的意思。 例如 九把刀會說﹕"看要稱之為幻覺、...毫無根據" 總之請把九把刀跟你的意思分別得更明顯。 不然 "原本就是在罵粉絲有幻覺﹐但被罰才硬凹" 也是有可能的。(板規4-17) : 更何況我的原文還有附上文章主角的行為跟作風,以及當天才發生的事例 : 就跟課本、參考書一樣把例題放在旁邊,還把邏輯寫出來 : 很奇怪,一開始版主自己說看不懂文章卻硬要跳出來判,然後凹一凹就開始栽贓? 說實在你原文真的寫得很亂﹐而且還一堆超刺眼的上色。 我前面文章就說了﹕ 吐槽板一向是就算你999行文字都在吐槽藝人﹐但只有1行犯規就會被罰。 而且也不是只有我誤會﹐可見你確實有可能在吐槽攻擊粉絲或護航九把刀。 : 至於後面該版主舉小$的例子是完全引喻失當,且目的只在引出後面那一句 : 「其實吐槽者自己ooxx才會投射在被吐槽的對象上」 : 跟前面一樣從他腦子拿出來塞到我身上問題語句。 : 那是版主腦捕後將文章引導為攻擊粉絲,我的文章根本沒有這部分; : 版主恣意延伸解讀原文不含的部分而自行加上、畫上等號,讓人傻眼。 : 我在文章引用曾是粉絲的人所說的吐槽點,是我必須引用,我也說了 : 我並無接觸該對象之產品,而該篇是看過所以批評,我不引用難道要憑空亂批? : 引用法最基本的狀況,我都說我沒看,當然要引用阿! : 引用前粉絲自己都看不下去在吐的點,卻被該版主一再解釋為在酸前粉絲, : 不知是何居心? : 再者,如果那句話真的如該版主所說,那套上該篇文章情況,結果便是 : 「其實吐槽者自己熱血才會投射在被吐槽的對象上」 : 照該版主的解讀就是變成這樣,所以該版主判定這句話是攻擊? : 是負面意涵的攻擊?(如果有)指涉吐槽者熱血是攻擊? : 要自導自演也看一下結果演的是哪齣好嗎? : 照該版主好不容易想出來塞到我身上的話,結果也沒有攻擊粉絲阿!? " : 回到形象的部分,如果刃太沒說過他自己本身是那樣熱血有理念的人 : 那曾經(?)的書迷們還是收起你們的投影機吧;你們自己可以從他的行為解讀 : 塑造出來的形象並非你們投射的這個人。 " 我還是覺得這是在護航九把刀﹐(板規4-1) 然後跟前面那段"幻想﹑錯覺..病症"加起來也是在攻擊粉絲幻想/投射等等。(板規4-17) 當然你可以堅持說你沒有護航﹐ 不過我怎麼知道你講真的還假的﹖ : 更過分的是後面這 : "lollol的「jump跟和月都可以﹐為何九把刀不行」" : 不僅完全不懂文章意思,還自己胡亂解讀之後塞上我的名字 : 如此低劣、硬凹、延伸解讀的手法,實在讓人作嘔; : 既然一開始自己就看不懂文章,為什麼要那麼急著跳出來判? : 為什麼要那麼急著讓人家看破手腳?除了凹還是凹? : 這根本完全沒有原文的意思,又從頭到尾不管通篇文章立場 : 一開始把文章解讀成護航,經過版友們反應後仍然只想硬凹 : 讀不出文章意思,經版友們反應,所為卻是拼命扭曲文章 : 來製造"怎麼解讀都犯板規"的假象,讓人心寒。 : 我的原文,文章代碼(AID): #1EL1Pqy2 (TuTsau) : 雙重(標準的)極致,跟和月老師致敬一下,還努力實踐在生活當中,錯了嗎? : 跳跳邏輯,欸,jump屹立不搖40年,主角威能熱血王道,錯了嗎? : 在此僅對這部分花篇幅解釋 : 酸該對象總是雙重標準,(把雙重標準變成一個招式,而雙重的極致是來自和月老師作品) : 這裡的"跳跳邏輯"是故意把該文前面提過的"跳針邏輯"寫錯 : 再扯到跳跳,jump : 因為該對象很喜歡說別人抄襲,而吹擂自己創意領先時卻引用年代錯誤的資料 : 可是充滿自己作品的卻是jump系作品的熱血,但jump已經40年了 : 難道要說jump是抄襲他嗎? 阿他用到爛卻毫無內容的熱血,當然只是"致敬"而已嘛 : 別人的才會是抄襲,他的都不是。 : 被說是酸和月老師跟jump或者護航,還只有這兩種解讀, : 我只能說這理解真的是萬中選一、無皮無敵;目的性太過明顯,其心可議。 " : 雙重(標準的)極致,跟和月老師致敬一下,還努力實踐在生活當中,錯了嗎? : 跳跳邏輯,欸,jump屹立不搖40年,主角威能熱血王道,錯了嗎? " 喔喔﹐所以這裡第一行是指劍心裡的雙重之極限那個招式嗎﹖ OK那我還真的沒想到﹐還以為你是在說和月也雙重標準。 不過第二行誰能確定你在講什麼啊 = = 總之這段根本超容易讓人誤會你如果不是在護航九把刀﹐(板規4-1) 就是把和月跟jump一起罵進去了啊。(板規1) 你可以堅持你沒有犯意﹐ 但你文章自己寫那麼亂﹐怪我囉﹖ : 最後,該版主一直無視整篇文章的內容與通篇立場,明明看不懂卻急著跳出來判 : 經過至少數位板友反應後,做出的卻是嚴重偏頗的解讀以及刻意腦補延伸栽贓 : 持續單方面扭曲文意;讀一次不懂就已經能做判決了,之後做的都只想表示 : 自己的判決正確,公信力在哪?而又,在板上給予粉絲笨狗、小狗形象的是m文, : 沒有針對粉絲口出任何惡言的文章要被他持續腦補栽贓成攻擊粉絲,難道不可惡? 我還記得當時那個禮拜我正在準備考金融的執照﹐ 每天12個小時以上在唸書﹐管板還是一邊吃飯一邊看, 搞到常常頭痛/胃痛。 然後你那篇有夠亂的文章耗掉我大概一個鐘頭﹐重複看了不知道十幾次。 總之你要堅持你沒有犯意或犯規, 也是你的自由﹔ 我只能說我再看幾次還是覺得你有犯規﹐ 還有下次請寫清楚﹑上色少傷眼一點。 "在板上給予粉絲笨狗、小狗形象" 絕對犯規﹐沒被罰只是因為沒看到﹐請盡量檢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7.4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