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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yasan (Komm, susser Tod)》之銘言: : ※ 引述《ayuperfect (銀魂真好看owo我愛神樂)》之銘言: : : 是。 有。 : 原po自己也住在鬼島上,這怎麼會是歧視呢? 有人會歧視自己的嘛? : 這不過就是一種自嘲罷了,解釋成攻擊跟歧視真的太過 : 再說吐槽版本來主要就是在吐台灣演藝圈的魑魅魍魎, : 那麼這些妖魔鬼怪橫行的地方不是鬼島又是什麼呢? : : 之前公告講過很多次不能攻擊或歧視國家/地區/宗教等等了。 : : 既然你都承認有吐槽了整個台灣﹐那就收下板規4-16吧。 : 他哪有吐槽"整個台灣"? 人家吐的是"整個台灣的亂象" : 偉哉版主您有搞懂這兩者之間的區別嘛? : 您把人家沒說過的話硬塞到人家嘴裡去,然後說他承認了 : 這是身為一個版主應有的作為? 亦或特權? : : 沒有說要酸/攻擊/吐槽才會被罰。 : : 之前不少提起政黨/政治人物就戰起來的例子 : : (大概因為板友來吐槽板本來就是已經被藝人搞到火氣大﹐所以比較容易吵起來) : : 所以全面禁止討論政治的文字。 : 這點真的很令人無言,完完全全到了文字獄的地步… : 原文是說九把刀在電影裡要是只把名字改一個字就能"保護"女主角的話, : 那我幹掉跟車輪黨差一個字的車輪餅就好了咩 : 只不過是拿來借喻這種簡單的換字遊戲,不要說跟"討論政治"扯不上邊, : 連"政治"兩字的意涵都沒用上啊啊啊… 我之前就多次想要把板規放鬆﹐ 但是板友的回應跟投票都顯示大家希望嚴格執行﹐ 那我也只能照板規辦事。 lollol有沒有要吐槽整個台灣或戰政治的犯意﹐這不重要﹐ 我看的是他有沒有犯規。 板規跟之前的公告和多次宣導寫得一清二楚﹐ 國家或地區的名稱要換字/暱稱的話禁止帶攻擊性﹐政治文字也禁止。 要因為我依照板友要求執行板規而說我或吐槽板文字獄﹖ 第一﹑吐槽板禁止護航藝人﹐這算不算文字獄﹖ 第二﹑這些板規都是在我當板主前就已經寫好的﹐ 而我要求放寬的時候﹐大家討論和投票結果擺明要我繼續嚴格執行。 我想我做的是不是板主應有的作為﹑有沒有耍特權﹐應該很清楚了。 : : 我的態度一向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 您有沒有想過自己先被Alleycats版友當成鬼了才會聽到鬼話? : : #1EL5AUNF (TuTsau) alleycats文章裡中間直接吐槽我"看得懂中文嗎" : : 你要說我態度有問題我也沒意見﹐不過我沒用板規4-19或4-22罰他也算客氣了。 : 您的態度真的有問題… : 為什麼當有版友吐嘈您的時候,您想的是"沒用板規罰他算客氣了" : 而不是"自己是不是真的誤判了"呢? 因為吐槽板在有爭議的時候﹐包括藝人事件或板務執行﹐ 開放的是理性討論﹐並不開放板友互相人身攻擊。 (除非有人護航藝人,那就不被板規保護) alleycats寫的"你看得懂中文嗎"確實是犯板規。 我有沒有誤判lollol? 有可能啊, 不過我後來交給其他兩位板主裁決, 結果似乎是不變。 : : 既然這麼愛強調中文程度的重要性﹐ : : 下次請用更多標點符號或文字解釋﹐因為這裡最後兩行讓人誤會那是你的意思。 : : 例如 九把刀會說﹕"看要稱之為幻覺、...毫無根據" : : 總之請把九把刀跟你的意思分別得更明顯。 : : 不然 "原本就是在罵粉絲有幻覺﹐但被罰才硬凹" 也是有可能的。(板規4-17) : 這並不是一篇曖昧不明、語意模糊的文章, : 您的例如"九把刀會說",原po也有寫,原文是"以他的判斷方式來說" : 很遺憾的,這篇吐槽文語意太過明確,原po想硬凹也沒有空間 : 讓您這個"自己尿不準怪馬桶歪"的笑話繼續下去真的好嗎? : : 說實在你原文真的寫得很亂﹐而且還一堆超刺眼的上色。 : : 我前面文章就說了﹕ : : 吐槽板一向是就算你999行文字都在吐槽藝人﹐但只有1行犯規就會被罰。 : : 而且也不是只有我誤會﹐可見你確實有可能在吐槽攻擊粉絲或護航九把刀。 : 一開始誤會的人不已經道歉了? : 什麼叫"確實有可能"?? : 確實就是確實,有可能就是有可能,確實有可能意思是說真的真的有可能嗎 : 若只是有可能,又怎麼能草率作出判決呢? : : 我還是覺得這是在護航九把刀﹐(板規4-1) : : 然後跟前面那段"幻想﹑錯覺..病症"加起來也是在攻擊粉絲幻想/投射等等。(板規4-17) : : 當然你可以堅持說你沒有護航﹐ : : 不過我怎麼知道你講真的還假的﹖ : 什麼真的假的,天啊(暈) : 人家明明在據理力爭,您這樣回不會太難看了嘛? : : 喔喔﹐所以這裡第一行是指劍心裡的雙重之極限那個招式嗎﹖ : : OK那我還真的沒想到﹐還以為你是在說和月也雙重標準。 : : 不過第二行誰能確定你在講什麼啊 = = : 既然不能確定,怎麼能夠輕易判人水桶, : 難道您到現在還認為自己一點疏失都沒有嗎? : : 總之這段根本超容易讓人誤會你如果不是在護航九把刀﹐(板規4-1) : : 就是把和月跟jump一起罵進去了啊。(板規1) : : 你可以堅持你沒有犯意﹐ : : 但你文章自己寫那麼亂﹐怪我囉﹖ : 您不能自己沒看懂就說人家文章亂啊(汗 : 說真的我覺得該篇吐槽文通篇針砭時事,旁徵博引,看得很是過癮啊! : 今天您是版主,當然版規由您解釋,但就算是法官也不能違背社會的期待啊, 法官判決依據不看法律而是看社會期待﹖ : 看看底下有多少推文跟希望改判的聲音,如果您只看得到您想看到的, : 那麼是不是也代表了您解讀原po文章的邏輯? : : 我還記得當時那個禮拜我正在準備考金融的執照﹐ : : 每天12個小時以上在唸書﹐管板還是一邊吃飯一邊看, 搞到常常頭痛/胃痛。 : : 然後你那篇有夠亂的文章耗掉我大概一個鐘頭﹐重複看了不知道十幾次。 : …不懂這段用意是什麼,這年頭哪個人不是很忙很苦很累外加背負黑暗過去、 : 身上大大小小症頭一堆的,就事論事很難嗎? : : 總之你要堅持你沒有犯意或犯規, 也是你的自由﹔ : : 我只能說我再看幾次還是覺得你有犯規﹐ : 抱歉我腦袋浮現"指鹿為馬"的典故 : : 還有下次請寫清楚﹑上色少傷眼一點。 " 既然不能確定,怎麼能夠輕易判人水桶, 難道您到現在還認為自己一點疏失都沒有嗎? " 我不需要確定他有犯意﹑想護航﹑想攻擊粉絲﹐ 只要他文字有踩線﹐我就必須按板規處理。 換個簡單例子﹐ 今天若有人在吐槽板寫說 gjo很gay﹐ 我馬上就會罰下去。 如果那個人過來跟我辯說他的意思是gjo很快樂﹐ 我也不會改變判決, 因為他也一樣有可能是說gjo是同性戀。 lollol的事情差不多就是這樣。 " 如果一個作家(?)只是寫無關乎他人格、言行、理念的作品 也沒有發表他個人的創作理念或者個人某些理念 那麼他的為人如何,完全略過也無妨 可是持續地、用力地、熱血地塑造出一些形象,讓人"感覺"他是這樣的人 注意喔,我是用感覺;我不知道他是否說過他是這樣的人 如果沒說過,以他的判斷方式來說 那種感覺想必是接觸他產品的人自己產生的問題,因為"他沒有說過" 看要稱之為幻覺、錯覺、第七感(?),依病症自行取用 ^^^^^^^^^^^^^^^^^^^^^^^^^^^^^^^^^^^^^^^^^^^^^^^ 因為你們沒有根據去斷定他是這樣的人,毫無根據 ^^^^^^^^^^^^^^^^^^^^^^^^^^^^^^^^^^^^^^^^^^^^ 回到形象的部分,如果刃太沒說過他自己本身是那樣熱血有理念的人 那曾經(?)的書迷們還是收起你們的投影機吧;你們自己可以從他的行為解讀 ^^^^^^^^^^^^^^^^^^^^^^^^^^^^^^^^^^^^^^^ 塑造出來的形象並非你們投射的這個人。 霸特,護航一下錯了嗎的霸特 雙重(標準的)極致,跟和月老師致敬一下,還努力實踐在生活當中,錯了嗎? 跳跳邏輯,欸,jump屹立不搖40年,主角威能熱血王道,錯了嗎? " 標出的部份在我看來就是有可能攻擊粉絲/板友。 雖然lollol有寫 "以他(九把刀)的判斷方式來說" 但他並沒有明確用文字或標點符號表示九把刀的判斷方式到哪裡為止。 然後最後面三行也有踩線嫌疑﹐ 有人認為他的意思不是攻擊jump也沒有要護航九把刀﹐ 也有人(包括我)認為有。 交給其他板主後判決也是一樣。 或許lollol真的沒有護航藝人/攻擊粉絲或板友的意思﹐ 但我只能表示遺憾﹐和請他下次文字寫得清楚一點。 現代很多法律也是一樣(例如你在警察面前玩弄一把假槍/假刀,下場都可想而知)﹐ 古時候也有瓜田李下這句話。 : : "在板上給予粉絲笨狗、小狗形象" : : 絕對犯規﹐沒被罰只是因為沒看到﹐請盡量檢舉。 : 沒看到居然可以M文欸,還是說小狗笨狗那篇不是您M的? : 不管如何,現在您看到了,請版規伺候,公平點好嗎。 麻煩請給個文章代碼﹐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7.48.125 ayuperfect:轉錄至看板 TuTsau 09/15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