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yuperfect (銀魂真好看owo我愛神樂)》之銘言:
: : 首先針對
: : 第1點.現在鬼島常常用來稱發生狗屁倒灶事情的地方,自己住的這地方,板規中的歧視?
: : 這不是一種吐槽而已?有到歧視等級? 再來,車輪黨那段,政治文?
: 是。 有。
原po自己也住在鬼島上,這怎麼會是歧視呢? 有人會歧視自己的嘛?
這不過就是一種自嘲罷了,解釋成攻擊跟歧視真的太過
再說吐槽版本來主要就是在吐台灣演藝圈的魑魅魍魎,
那麼這些妖魔鬼怪橫行的地方不是鬼島又是什麼呢?
: 之前公告講過很多次不能攻擊或歧視國家/地區/宗教等等了。
: 既然你都承認有吐槽了整個台灣﹐那就收下板規4-16吧。
他哪有吐槽"整個台灣"? 人家吐的是"整個台灣的亂象"
偉哉版主您有搞懂這兩者之間的區別嘛?
您把人家沒說過的話硬塞到人家嘴裡去,然後說他承認了
這是身為一個版主應有的作為? 亦或特權?
: : 該板板規 4.政治文(包括檯面上任何政治人物及事件) 有事件?人物?
: : 有酸政黨? 有諷刺政治?
: 沒有說要酸/攻擊/吐槽才會被罰。
: 之前不少提起政黨/政治人物就戰起來的例子
: (大概因為板友來吐槽板本來就是已經被藝人搞到火氣大﹐所以比較容易吵起來)
: 所以全面禁止討論政治的文字。
這點真的很令人無言,完完全全到了文字獄的地步…
原文是說九把刀在電影裡要是只把名字改一個字就能"保護"女主角的話,
那我幹掉跟車輪黨差一個字的車輪餅就好了咩
只不過是拿來借喻這種簡單的換字遊戲,不要說跟"討論政治"扯不上邊,
連"政治"兩字的意涵都沒用上啊啊啊…
: 我的態度一向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您有沒有想過自己先被Alleycats版友當成鬼了才會聽到鬼話?
: #1EL5AUNF (TuTsau) alleycats文章裡中間直接吐槽我"看得懂中文嗎"
: 你要說我態度有問題我也沒意見﹐不過我沒用板規4-19或4-22罰他也算客氣了。
您的態度真的有問題…
為什麼當有版友吐嘈您的時候,您想的是"沒用板規罰他算客氣了"
而不是"自己是不是真的誤判了"呢?
: 既然這麼愛強調中文程度的重要性﹐
: 下次請用更多標點符號或文字解釋﹐因為這裡最後兩行讓人誤會那是你的意思。
: 例如 九把刀會說﹕"看要稱之為幻覺、...毫無根據"
: 總之請把九把刀跟你的意思分別得更明顯。
: 不然 "原本就是在罵粉絲有幻覺﹐但被罰才硬凹" 也是有可能的。(板規4-17)
這並不是一篇曖昧不明、語意模糊的文章,
您的例如"九把刀會說",原po也有寫,原文是"以他的判斷方式來說"
很遺憾的,這篇吐槽文語意太過明確,原po想硬凹也沒有空間
讓您這個"自己尿不準怪馬桶歪"的笑話繼續下去真的好嗎?
: 說實在你原文真的寫得很亂﹐而且還一堆超刺眼的上色。
: 我前面文章就說了﹕
: 吐槽板一向是就算你999行文字都在吐槽藝人﹐但只有1行犯規就會被罰。
: 而且也不是只有我誤會﹐可見你確實有可能在吐槽攻擊粉絲或護航九把刀。
一開始誤會的人不已經道歉了?
什麼叫"確實有可能"??
確實就是確實,有可能就是有可能,確實有可能意思是說真的真的有可能嗎
若只是有可能,又怎麼能草率作出判決呢?
: 我還是覺得這是在護航九把刀﹐(板規4-1)
: 然後跟前面那段"幻想﹑錯覺..病症"加起來也是在攻擊粉絲幻想/投射等等。(板規4-17)
: 當然你可以堅持說你沒有護航﹐
: 不過我怎麼知道你講真的還假的﹖
什麼真的假的,天啊(暈)
人家明明在據理力爭,您這樣回不會太難看了嘛?
: 喔喔﹐所以這裡第一行是指劍心裡的雙重之極限那個招式嗎﹖
: OK那我還真的沒想到﹐還以為你是在說和月也雙重標準。
: 不過第二行誰能確定你在講什麼啊 = =
既然不能確定,怎麼能夠輕易判人水桶,
難道您到現在還認為自己一點疏失都沒有嗎?
: 總之這段根本超容易讓人誤會你如果不是在護航九把刀﹐(板規4-1)
: 就是把和月跟jump一起罵進去了啊。(板規1)
: 你可以堅持你沒有犯意﹐
: 但你文章自己寫那麼亂﹐怪我囉﹖
您不能自己沒看懂就說人家文章亂啊(汗
說真的我覺得該篇吐槽文通篇針砭時事,旁徵博引,看得很是過癮啊!
今天您是版主,當然版規由您解釋,但就算是法官也不能違背社會的期待啊,
看看底下有多少推文跟希望改判的聲音,如果您只看得到您想看到的,
那麼是不是也代表了您解讀原po文章的邏輯?
: 我還記得當時那個禮拜我正在準備考金融的執照﹐
: 每天12個小時以上在唸書﹐管板還是一邊吃飯一邊看, 搞到常常頭痛/胃痛。
: 然後你那篇有夠亂的文章耗掉我大概一個鐘頭﹐重複看了不知道十幾次。
…不懂這段用意是什麼,這年頭哪個人不是很忙很苦很累外加背負黑暗過去、
身上大大小小症頭一堆的,就事論事很難嗎?
: 總之你要堅持你沒有犯意或犯規, 也是你的自由﹔
: 我只能說我再看幾次還是覺得你有犯規﹐
抱歉我腦袋浮現"指鹿為馬"的典故
: 還有下次請寫清楚﹑上色少傷眼一點。
: "在板上給予粉絲笨狗、小狗形象"
: 絕對犯規﹐沒被罰只是因為沒看到﹐請盡量檢舉。
沒看到居然可以M文欸,還是說小狗笨狗那篇不是您M的?
不管如何,現在您看到了,請版規伺候,公平點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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