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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yuperfect (銀魂真好看owo我愛神樂)》之銘言: : : 首先針對 : : 第1點.現在鬼島常常用來稱發生狗屁倒灶事情的地方,自己住的這地方,板規中的歧視? : : 這不是一種吐槽而已?有到歧視等級? 再來,車輪黨那段,政治文? : 是。 有。 原po自己也住在鬼島上,這怎麼會是歧視呢? 有人會歧視自己的嘛? 這不過就是一種自嘲罷了,解釋成攻擊跟歧視真的太過 再說吐槽版本來主要就是在吐台灣演藝圈的魑魅魍魎, 那麼這些妖魔鬼怪橫行的地方不是鬼島又是什麼呢? : 之前公告講過很多次不能攻擊或歧視國家/地區/宗教等等了。 : 既然你都承認有吐槽了整個台灣﹐那就收下板規4-16吧。 他哪有吐槽"整個台灣"? 人家吐的是"整個台灣的亂象" 偉哉版主您有搞懂這兩者之間的區別嘛? 您把人家沒說過的話硬塞到人家嘴裡去,然後說他承認了 這是身為一個版主應有的作為? 亦或特權? : : 該板板規 4.政治文(包括檯面上任何政治人物及事件) 有事件?人物? : : 有酸政黨? 有諷刺政治? : 沒有說要酸/攻擊/吐槽才會被罰。 : 之前不少提起政黨/政治人物就戰起來的例子 : (大概因為板友來吐槽板本來就是已經被藝人搞到火氣大﹐所以比較容易吵起來) : 所以全面禁止討論政治的文字。 這點真的很令人無言,完完全全到了文字獄的地步… 原文是說九把刀在電影裡要是只把名字改一個字就能"保護"女主角的話, 那我幹掉跟車輪黨差一個字的車輪餅就好了咩 只不過是拿來借喻這種簡單的換字遊戲,不要說跟"討論政治"扯不上邊, 連"政治"兩字的意涵都沒用上啊啊啊… : 我的態度一向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您有沒有想過自己先被Alleycats版友當成鬼了才會聽到鬼話? : #1EL5AUNF (TuTsau) alleycats文章裡中間直接吐槽我"看得懂中文嗎" : 你要說我態度有問題我也沒意見﹐不過我沒用板規4-19或4-22罰他也算客氣了。 您的態度真的有問題… 為什麼當有版友吐嘈您的時候,您想的是"沒用板規罰他算客氣了" 而不是"自己是不是真的誤判了"呢? : 既然這麼愛強調中文程度的重要性﹐ : 下次請用更多標點符號或文字解釋﹐因為這裡最後兩行讓人誤會那是你的意思。 : 例如 九把刀會說﹕"看要稱之為幻覺、...毫無根據" : 總之請把九把刀跟你的意思分別得更明顯。 : 不然 "原本就是在罵粉絲有幻覺﹐但被罰才硬凹" 也是有可能的。(板規4-17) 這並不是一篇曖昧不明、語意模糊的文章, 您的例如"九把刀會說",原po也有寫,原文是"以他的判斷方式來說" 很遺憾的,這篇吐槽文語意太過明確,原po想硬凹也沒有空間 讓您這個"自己尿不準怪馬桶歪"的笑話繼續下去真的好嗎? : 說實在你原文真的寫得很亂﹐而且還一堆超刺眼的上色。 : 我前面文章就說了﹕ : 吐槽板一向是就算你999行文字都在吐槽藝人﹐但只有1行犯規就會被罰。 : 而且也不是只有我誤會﹐可見你確實有可能在吐槽攻擊粉絲或護航九把刀。 一開始誤會的人不已經道歉了? 什麼叫"確實有可能"?? 確實就是確實,有可能就是有可能,確實有可能意思是說真的真的有可能嗎 若只是有可能,又怎麼能草率作出判決呢? : 我還是覺得這是在護航九把刀﹐(板規4-1) : 然後跟前面那段"幻想﹑錯覺..病症"加起來也是在攻擊粉絲幻想/投射等等。(板規4-17) : 當然你可以堅持說你沒有護航﹐ : 不過我怎麼知道你講真的還假的﹖ 什麼真的假的,天啊(暈) 人家明明在據理力爭,您這樣回不會太難看了嘛? : 喔喔﹐所以這裡第一行是指劍心裡的雙重之極限那個招式嗎﹖ : OK那我還真的沒想到﹐還以為你是在說和月也雙重標準。 : 不過第二行誰能確定你在講什麼啊 = = 既然不能確定,怎麼能夠輕易判人水桶, 難道您到現在還認為自己一點疏失都沒有嗎? : 總之這段根本超容易讓人誤會你如果不是在護航九把刀﹐(板規4-1) : 就是把和月跟jump一起罵進去了啊。(板規1) : 你可以堅持你沒有犯意﹐ : 但你文章自己寫那麼亂﹐怪我囉﹖ 您不能自己沒看懂就說人家文章亂啊(汗 說真的我覺得該篇吐槽文通篇針砭時事,旁徵博引,看得很是過癮啊! 今天您是版主,當然版規由您解釋,但就算是法官也不能違背社會的期待啊, 看看底下有多少推文跟希望改判的聲音,如果您只看得到您想看到的, 那麼是不是也代表了您解讀原po文章的邏輯? : 我還記得當時那個禮拜我正在準備考金融的執照﹐ : 每天12個小時以上在唸書﹐管板還是一邊吃飯一邊看, 搞到常常頭痛/胃痛。 : 然後你那篇有夠亂的文章耗掉我大概一個鐘頭﹐重複看了不知道十幾次。 …不懂這段用意是什麼,這年頭哪個人不是很忙很苦很累外加背負黑暗過去、 身上大大小小症頭一堆的,就事論事很難嗎? : 總之你要堅持你沒有犯意或犯規, 也是你的自由﹔ : 我只能說我再看幾次還是覺得你有犯規﹐ 抱歉我腦袋浮現"指鹿為馬"的典故 : 還有下次請寫清楚﹑上色少傷眼一點。 : "在板上給予粉絲笨狗、小狗形象" : 絕對犯規﹐沒被罰只是因為沒看到﹐請盡量檢舉。 沒看到居然可以M文欸,還是說小狗笨狗那篇不是您M的? 不管如何,現在您看到了,請版規伺候,公平點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98.8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