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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Dong (白色男孩)》之銘言: : 以下幾點回應: : 1. : 文不對題的貶義與攻擊性皆比跳針來的低 : 小弟才會在溝通信中勸說m使用者 若能改用這樣的方式用語 : 也就不會違規 也就不會有今天的紛爭... 「把跳針改成文不對題就不會違規 = 用跳針二字就是違規」 我這樣推導哪裡有錯誤? : 2. : 板規三在執行實務上 若發言明確可辨認出特定少數對象 : 由於每個人對言論觀感尺度不同 為尊重當事人 : 多視為人身攻擊 採告訴乃論 : 而若發言對象無明確對象 則多半會視為引戰 : 以便任何人皆可檢舉 制止此類言論或行為 「跳針實屬貶義,加上冠上群體,等於是對所有噓文者有所貶,所以判定為引戰」 這你上次說的耶 你明明就是說「群體個體」 現在怎麼又變成「對象明不明確」了? 還說沒有變形蟲? : 3. : 小弟在與m板友的溝通信中表示過 板主群處理違規、檢舉時 : 都會依據前因後果 並非一句話或使用者檢舉就判處水桶處理 : reke板主也有公告說明之 表示板主群在處理違規、檢舉上 並無所謂變型蟲的說法 你信裡就是變來變去的,我可沒捏造,我上篇也列得很清楚了。 縱使我退一萬步,就用你說的「上下文意」來當標準好了 請問從我推文的上下文意,你是「如何推出我在引戰」的? 經查閱該使用者與其他使用者推文互動, 依據上下文意判斷他「鼓勵人噓文在先,對噓文表示敵意在後」... 又"一群跳針王" 跳針實「屬貶義」,加上「冠上群體」,等於是對所有噓文者有所貶,所以判定為引戰。 1.我的確有鼓勵人使用噓文,但那是因為他們很想噓我,那我也尊重他們使用噓文的權利, 所以請他們想噓就噓沒關係。我不能尊重他們喔?尊重對方也要被罰喔? 2.我哪有對「使用噓文」表示敵意?你是從那一句導出來的,請明確列出來。 你一直想強調「看上下文」,但你根本就沒在看阿,我打的字你都直接忽略耶。 「表示不在意=有敵意」? 這結論你到底是怎麼導出來的? → mysheros:噓到xx我也不在意阿 討論而已 → mysheros:sw你要噓就進量噓 我一點都不在意 推 mysheros:要噓就噓阿 你以為我像你們這些XX 這麼怕被噓? → mysheros:一群跳針王 你們慢慢噓 我準備出門 回來看有沒有到XX 3.「貶義+冠上群體」跟是不是引戰有什麼關係? 文不對題也是貶義,所以如果我改成「你們全都文不對題」也是引戰? 4.我這些東西前面都寫過了,你可以正面回答,不要文不對題嗎? 我嚴重質疑你是故意文不對題,浪費我時間,煩請小組長警告之。 : 4. : 小弟與m板友的溝通信中 由頭至尾皆無表示"跳針"此詞可用與否 : 另兩造在溝通過程中 對於此詞彙是貶義與否有達成共識 : m板友也有表示 此乃"較強烈的字眼" 1.你是沒有明說「跳針不能用」 但是,從你信中的兩句觀之,不就是在說跳針不能用嗎? 「您如果不要用跳針這種強烈性字眼,而說文不對題就不會違規囉!!」 「我也說了,這是用詞觀感的問題,如果您今天換句話說,就不會判處違規,也不 會有今天的紛爭」 這樣還不叫變形蟲? 另外 我的確承認「跳針」是貶義,也比文不對題強烈 so what? 這樣就是引戰?會不會太誇張? : 小弟在10/12連續處理多篇違規 因違規已有在檢舉區公布ID水桶懲處天數與原因 : 一時失察忘記通知該使用者 因違反板規三而遭入桶 之後必當警惕不再犯 我簡單說個結論 1. liDong對於本案上下文意的引戰標準(請人想噓就噓+不爽被噓+說人跳針)有問題: 請人想噓就噓是尊重人,怎麼會是引戰。 說人跳針,reke最終也發公告說不禁止。 不爽被噓...勉強可以接受。 2. 縱使認同此引戰標準,但我根本就沒有對他人使用噓文表示敵意, 構成要件未該當,又何來引戰可言? 3. 如果「我請他們想噓就噓」就是引戰, 依舉輕明重之法理 在該篇「攻擊我」的人,說「要噓死我」的人,當然也是引戰阿 為什麼不辦他們?又為甚麼駁回我的檢舉? 我不能請他們噓我,但他們可以攻擊我? 我的標準從嚴,他們從鬆 這不是雙重標準是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mysheros 來自: 114.36.202.81 (10/18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