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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ycshen (最愛楊乃文)》之銘言: : 我的答辯 ( POST 申訴版 ) : 【無故刪文】&【刪除推文】部份之我的答辯 : 1.因我管理Faith版以來發現該版調性偏冷,我也就養成post文習慣, : 是否因此而陷於自主意識而不自覺。刪除原告beyondband45該篇POST文 : 我在PTT發文數與在Faith版發文數比:396/527 (篇) : 原意單純祇為了管理版上文章的便利性,因此造成管版的自我偏向。 ^^^^^^^^^^^^^^^^^^^^^^^^^^^^^^^^^^^^^^^^^^^^^^^^^^^^^^^^^^^ 1.所以結論是因為版主的「自我偏向」,也就是自我喜好,想刪除某篇文章 時,就可以在不經過原po的同意下隨意刪除,並且不告知。這不是版主應當該做的事。 2.版主所言:「原意單純只為了管理版上文章的便利性」,版主因為這個理由, 而刪除版友文章,這也不是正當理由,板員又在未觸犯板規的條件下,版主怎麼可以 任意刪除呢?應當尊重。並應當公開道歉。 3.若版主對於本人所PO的文章,想稍做「補充」、「修改」,有好幾種方法可以做, 例如:(1)版主可以寄信告知原po(本人)補上文章 (2)或在推文寫〔請原po進去修改內容〕 (3)版主也可以回覆文章做補充。 而不是「Delete」。 : 2.刪除推文部份是因該推文與該篇POST文內容(藝人的留言)無關。 : 【未回覆原告之信件】 : 沒有即時回覆原告beyondband 寄信詢問,是因為最近家裡有比較多事, : 時間不夠分配,並且從刪文事件發生到成為申訴版的被告版主, 短短時間內, : 我尚來不及反應該如何面對? 版主繁忙,屬於私人之事,不應拿私人理由,做為搪塞之詞。 若無時間、無能力處理版上之事(包括板友的反應),有失職之嫌。 從11月9日本人從推文反應、到寫信給版主欲了解為何被刪文開始,到今日11月13日, 已經過了五天。理當不能推辭刪文事件到今日是「短短時間」, 因為版主在他版(陳姍妮)有時間「推文」,怎麼會沒時間處理板友反應文章被刪之事呢? 證據: 推 sycshen:天阿,'97年女巫店那場經典Live有錄影?!(驚) 哪裡神得到? 11/12 10:17 推 sycshen:阿!我耍笨! 是要說小時候有「國父紀念日」。手腦不協調!!! 11/12 11:35 推 sycshen:馬上把MV網址貼給MSN上的朋友群,再試著貼上MySpace 11/12 15:44 推 sycshen:貼上了,很簡單幾個步驟。轉吧轉吧,轉給MSN所有的連絡人 11/12 15:59 : 由於Faith版歌手楊乃文即將於開演唱會,板眾查詢與演唱會門票相關事誼的 : 信件較平日多幾倍,無論是信箱空間或我個人的時間的分配, 都有條件上的限制。 : 因此無法在第一時間處理。 : sycshen 11.13,2008 從版主辯詞來看,版主表示因「自己的管版自我偏向」,導致刪除本人未犯板規 的文章,明確表示,本人的文章的確無故(也很無辜)被版主刪文的事實。 -- ╭──────────────────╮ ███ ◢█◣ ███ ███ █  █├───┤全新創作大碟女爵├───── █   █ █  █   █  █  █│  12月1日發行 敬請密切留意  ███ ███  █   █  ████真誠的音樂 穿越語言 打破疆界 沒有距離 █   █ █ ███  █  █  █楊乃文官網 http://www.faithyang.com ╰──────────────────╯ ※ 編輯: beyondband45 來自: 218.162.138.173 (11/13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