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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NNELV (裡面的大笨蛋)》之銘言: : ※ 引述《keeyah (齊亞)》之銘言: : 說明一下,敝板板規有規定板主得於48小時內回信, : 而看來s板友顯然沒耐性等那48小時。 : : 警告本來就"不是""必要的" : : 之前犯規的人 我會推文提醒 只是純粹"好心" : 同意,基本上不處理檢舉的事項我們也會對檢舉人無從交代。 : : 你"已"說明? 這不是兩面手法 況且我也已經回過"好幾封"信給你"解釋"! : : 那幾位水桶"並不是"你說我才去 : : 另外 C版主有異議的 跟你的水桶根本無關 回去看看公告吧 : : 他有異議的是水桶其他人的 : : 另外 其他參與"爭論"者 "並沒有""口出惡言" : : 反倒是你先罵人家"腦殘"的不是? : 說明一下,這裡的有異議是指水桶前未與其他板主討論, : 而s板友的水桶是經過板主討論過才浸的, : 且這兩個水桶事件所涉及板規條目也不相同。 那既然是48小時那為何一開始去信開頭詢問你的前兩封你都馬上回了?  到第三封很關鍵點出整起事件內容時卻不回了?而且人還出現在板上推文。  你真的幸運,好運都剛好站在你那邊,因為我質疑的時間剛好在你所謂48  小時內,我認了。去信不回的事別的版友也說了這情形不是第一次了,也許  那篇文章也被你們版主刪了,死無對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2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