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Buzz_Serv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補充個人疑問有二 一是: 人說法有罪刑法定原則 該版有版規, 卻只訂出罪名 ,而刑責由版主一心而定乎? 二是: ptt定的這個劣退,影響太大 一個版的版主判我一個劣退,讓我其他版都無法推文,回文,發文 為何在一版犯之過錯,禍延至影響他板的權利 本人建議該版給我永久水桶,收回劣退,謝謝 ※ 引述《willyt (T-Yak [Farewell~])》之銘言: : 大致了解情形, : 如 ivz 君在 48 小時內沒有任何補充, : 三天內將做出判決。 : 視聽群組台灣區男藝人實習小組長 willyt. : > 本文連同板主回應同時轉寄至 ivz 君信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6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