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個人疑問有二
一是:
人說法有罪刑法定原則
該版有版規,
卻只訂出罪名 ,而刑責由版主一心而定乎?
二是:
ptt定的這個劣退,影響太大
一個版的版主判我一個劣退,讓我其他版都無法推文,回文,發文
為何在一版犯之過錯,禍延至影響他板的權利
本人建議該版給我永久水桶,收回劣退,謝謝
※ 引述《willyt (T-Yak [Farewell~])》之銘言:
: 大致了解情形,
: 如 ivz 君在 48 小時內沒有任何補充,
: 三天內將做出判決。
: 視聽群組台灣區男藝人實習小組長 willyt.
: > 本文連同板主回應同時轉寄至 ivz 君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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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6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