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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ckelLee (心情好好心情)》之銘言: : ※ 引述《SmallMouth (記者&工作人員 別來鬧了)》之銘言: : : 回答以下問題 : : 板上有人討論"原住民刺客軍團" 內容為與節目相關討論 : : 為提出對節目的建設建議 : : 對於申訴者的文章 內容主旨為討論第一屆參賽者 出專輯後的歌曲相關 : ^^^^^^^^^^^^^^^^^^^^^^^^^^^^^^^^^^^^^^^^^^^^^^^^^^^^^^^^^^^^^^^^^ : 這是版主自行解讀 : 可是我想表達的是 : 未來二班可能也會出現一樣的狀況 : 不是要討論第一屆的人參賽者的歌曲 : 而是"參賽然後被趕鴨子發片的囧境" : ^^^^^^^^^^^^^^^^^^^^^^^^^^^^ 趕鴨子發片 就已經是第一屆參賽者 也就是星光幫藝人的相關討論 此篇文章99% 所談皆為星光幫及星光幫成員周定緯 只有最後一句加上星光二班 很明顯本篇重點是什麼 推文的討論方向 是否大家都是在說星光幫 也是否大家都扭曲你意思? 如果文章只有作者本身懂其涵義 何來要求別人了解文章背後語意? : 如果版主解讀不出文章背後語意 : 那是版主本身能力的事情 : 怎麼可以直接給予水桶? : : 而不是最後加句話"星光二班"就是與目前節目有關 : ^^^^^^^^^^^^^^^^^^^^^^^^^^^^^^^^^^^^^^^^^^^^^^^ : 就針對你這句話 : 請問你的標準? : : 所以此篇文章判定與本節目已經沒有關係 並且在置底公告都有說明 : : ★ ! 10/12 SmallMouth □ [公告] 板規適度開放期 : : 3.與節目無關之討論 : : -其他節目之討論 : : 校園演唱列為節目宣傳,屬於接受範圍 : : 乃指未出片前之宣傳,出片後之宣傳及通告,視為與節目無關文 : : 4.粉絲文 : : -內容乏善可陳粉絲加油文 : : -其他由板主認定為粉絲文文類 : : 上述修改之兩項板規 在一個月觀察期 如果違規滿30篇 將改回原板規執行 : : 特別提醒: : : 1.星光一班 (星光幫) 已算是出片藝人 請想要討論板友 另開新板 請看本板7115 : : 最後關於來信警告 : : 因為水桶標準一致 所以任何違反板規之板友 皆無寄信通知 : : 板規相關規定很清楚的置底在板上 板友應該要先熟讀 才進行板上之po文討論 : : 所有違規範例文章也都在精華區 板友可以參考 : 此為版主自由心證之解說 : 我可以轉po兩篇文章原文 : 你要解讀成無關於節目也是可以 : =============================================================== : 作者: ikz (不歸路) 看板: SuperStarAve : 標題: [閒聊] 如果來個原住民刺客軍團~ : 時間: Tue Oct 23 17:52:48 2007 : 前陣子 看麻辣天后宮 那集是找了幾個原住民歌手的兄弟姊妹來上節目 : 現場都有秀了一下歌藝 雖然他們不是藝人 但歌藝都讓人覺得驚為天人 : 如果組個原住民刺客團 搞不好可以讓星光大道全軍覆沒 ^^" : 不過 一定可以提振一下歌唱水準 讓星光的參賽者知道要更努力練唱 : 其實 我在想 假使台灣辦個全民歌唱大賽 選個100強 : 原住民有佔80席以上的實力! : 但這兩屆的星光大道 第一屆有原住民嗎? : 第二屆 梁跟葉都蠻標準的 天賦過人 : 比例還是不高耶~ : ----------------另一個話題的分隔線----------------- : 同賴銘偉講的 大家覺得他唱好是應該的 : 所以 對他的標準是比較嚴苛的 : 話說星光大道這種節目是種業餘選拔賽 : 民歌西餐廳的歌手 究竟算是業餘還是職業的呢? : 民歌西餐廳 有專職歌手 一唱十幾年 還唱很多家 : 也有打工或兼職性質的人在唱 : 所以好像很難界定呢~ : 星光參賽者 很多好像也曾兼職過 : 假使他們將來沒機會出道 或出道後沒辦法紅很久 : 非常希望他們能往民歌西餐廳發展 (好悲慘的樣子^^") : 看能不能拯救民歌西餐廳的垂暮危機 ~"~ : ===================================================== : 這篇根本就是講民歌西餐廳的歌手 : 如果照你標準 : 他並沒有討論星光大道節目本身(還提及麻辣天后宮!?) : 那麼他只講到賴銘偉 以及對他標準嚴苛 : 其他都無關節目 : 是不是應該要給予水球? : 如果你要解釋成跟節目無關也是可以阿? : 這不就是版主自由心證有偏頗之嫌 : 標準不一致就是不一致 : 另外一篇更扯 這篇我已經在上面申訴回復了 視為節目內容之建議提供 : ==================================================== : 作者: WITASS (伯樂:不是千里馬) 看板: SuperStarAve : 標題: [評論] 最後的第一名 : 時間: Tue Oct 23 04:31:33 2007 : 詹仁雄:我說了算 : 阿咪老師:嗚...我不是大魔王 : 林志炫:抱歉 我們還要跟這位大魔王合作 : 黃小唬:下一個要淘汰誰 不知道 : 桃子:下一集 就是第三季了唷 : ~來亂的~ : ====================================================== 節目評審主持人及製作人 與節目有直接關係 : 這篇的重點是什麼? : 跟節目有何關聯? : 照你"標準" : 你也不能因為提及節目裡面的人物就說他跟節目有關阿? : ^^^^^^^^^^^^^^^^^^^^^^^^^^^^^^^^^^^^^^^^^^^^^^^^^ : 甚至連給予節目建議也沒有 : ^^^^^^^^^^^^^^^^^^^^^^^^ : 你不給水桶的標準何在? : ^^^^^^^^^^^^^^^^^^^^^ : 只因為他自己說明"來亂的!!???" : ^^^^^^^^^^^^^ : 請自行對照標準有無不一致 : 請版務主持公道 : 該給予版主警告或懲罰應該要有所作為 : 如果版主都可以自由心證砍文 : 那麼豈不像某些版友說的淪為一言堂 ? : 此外強烈建議 : 應修正為蓄意鬧版文才給予水桶 : 版主認為不適合文先給予警告 : 不聽警告再砍文 : 不然連修改或者自己砍文的機會都沒有並不合理 : 而不是版主自以為如何就砍文 : 這樣難以服眾 : 望版務及其版主思量 此板規執行半年 沒有任何抱怨 並且都有板規新增宣導試用期 並不是所有板都要用警告方式提醒 以上 煩請組長處理 將不再做回應 -- ◣◢ ╭───────╮ ◥◥◥ │我比別人卡認真│ ████ │我比別人卡打拚│ ︸︸╯╰ꌊ │為什麼 為什麼│ ╰ꌊ │被人嫌唱歌難聽│ ╰── By MixCopy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