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bnm123 (谷本あゆみ)》之銘言:
: ※ 引述《haxioujin (ハケンのヒンカク)》之銘言:
: : 原告vbnm123近日分別在敝板和星光板的文章
: : 引起星光板人士因此對敝板的負面批評
: : 經敝板板友告知後,本人對原告進行非處分的口頭警示
: : ------------------------------------------------------------------------------
: : 本人在18點22分發佈這篇文章,原告在此篇推文下爭取權益未果
: : 不到一小時後,原告就在恨板攻擊敝板和抹黑本人
: : ------------------------------------------------------------------------------
: : 原告在恨板的文章,從第四行開始
: : "他媽的在那邊幹藝人居然會被說請注意一下言行"
: : "幹你老師的咧 在那邊不能吐槽粉絲也就算了"
: : "幹你他媽的連藝人都不能吐"
: : "那邊真的該廢了 這邊才能歡歡喜喜的吐薏仁和粉絲"
: : "傷害本板就犯版規?? 幹你他媽的那要你這個版主幹啥"
: : "支持某人就不能說某人哪裡不好??"
: : "有夠雞掰的 鳥人辦鳥版"
: : 明顯就是在攻擊敝板,非原告所謂"對號入座"敷衍了事
: : 敝板板規第六條處分方式內:
: : 不服板務口頭警示或判決,至別板惡意攻擊本板,亦可能水桶處置。
: : p.s1 原告在被敝板水桶後,繼續在恨板發表兩篇文章攻擊。
: : p.s2 原告在敝板、星光板和恨板一切有關敝板的文章,已全被本人備份。
: 請問我有針對是閣下所管的板嗎
有,請勿狡辯太多
: 恨版本來就是讓大家紓發怨恨的地方
: 而且沒有指名去罵 很多版都沒事 就疑似罵到閣下的版就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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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板本就有規定不得直接指出是哪個看板
本人是根據原告在恨板文章的內容斷定
否則請原告舉出原告是在幹譙其他符合原告敘述的看板
: 如果什麼事情都無限上綱來玩
: 是否每個版都可以跟你一樣這樣判咧
那是他板板主自己規定,本人管不著
: 我想閣下並沒有看到下面有一篇回覆的文章吧...
: 請看完那篇文章之後再想想自己做的立論有沒有問題
: 還有最重要的 恨版和星光版的事務也是在您的管轄範圍??
請原告清楚自己被水桶的經過,幫原告畫一張簡略流程圖:
吐槽板吐槽───────┬─>口頭警示勿遊走兩板─>不服,至恨板攻擊本板─>水桶
∣ 造成對本板傷害
同時候在星光板的吐槽文─┘
引起他板人藉此幹譙吐槽板
: 貴版是直轄版還是什麼特殊身分 可以跨行管到他版版務
: p.s. 在恨版也可以恨藝人跟政治人物 那是不是就不關閣下的版的事了
: 而且恨版是比較寬鬆的管
: 何苦對號入座 在恨版只要不談到對方版名 基本上版主根本連管都不會管
那原告是否承認恨板該篇文章就是在幹譙本板及本人?
對號入座不是理由!
: 就跟閣下的版 很明顯的用同音來詆毀藝人 那請問這樣藝人是否就可以開告??
請便
: 我想您該不是新警察吧 請不要把每個版的版務都當成貴版的版務
: 再來如果真的被告的話 我想閣下的版 被告的可能會更嚴重 (如下列置底文)
: 畢竟閣下可是版主啊 不要一下子想告他人 一下子又把別人想告閣下的文章置底
: mXX 1/17 JSinspire □ 音思拜耳音樂工作室聲明
: 同樣沒指名道姓 為什麼雙重標準
顯然原告不清楚本板板旨,本板吐槽藝人仍須考量法律相關事宜。
原告一直拿對號入座和管轄權推託
無視之前言行對本板造成傷害(原告在他板的帳算到本板頭上)
本板沒有替網友其在板外的行為,須承受罵名的責任
請組務大人立即判決
本人不想再跟原告多費唇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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