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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xioujin (ハケンのヒンカク)》之銘言: : 原告vbnm123近日分別在敝板和星光板的文章 : 引起星光板人士因此對敝板的負面批評 : 經敝板板友告知後,本人對原告進行非處分的口頭警示 : ------------------------------------------------------------------------------ : 本人在18點22分發佈這篇文章,原告在此篇推文下爭取權益未果 : 不到一小時後,原告就在恨板攻擊敝板和抹黑本人 : ------------------------------------------------------------------------------ : 原告在恨板的文章,從第四行開始 : "他媽的在那邊幹藝人居然會被說請注意一下言行" : "幹你老師的咧 在那邊不能吐槽粉絲也就算了" : "幹你他媽的連藝人都不能吐" : "那邊真的該廢了 這邊才能歡歡喜喜的吐薏仁和粉絲" : "傷害本板就犯版規?? 幹你他媽的那要你這個版主幹啥" : "支持某人就不能說某人哪裡不好??" : "有夠雞掰的 鳥人辦鳥版" : 明顯就是在攻擊敝板,非原告所謂"對號入座"敷衍了事 : 敝板板規第六條處分方式內: : 不服板務口頭警示或判決,至別板惡意攻擊本板,亦可能水桶處置。 : p.s1 原告在被敝板水桶後,繼續在恨板發表兩篇文章攻擊。 : p.s2 原告在敝板、星光板和恨板一切有關敝板的文章,已全被本人備份。 請問我有針對是閣下所管的板嗎 恨版本來就是讓大家紓發怨恨的地方 而且沒有指名去罵 很多版都沒事 就疑似罵到閣下的版就有事?? 如果什麼事情都無限上綱來玩 是否每個版都可以跟你一樣這樣判咧 我想閣下並沒有看到下面有一篇回覆的文章吧... 請看完那篇文章之後再想想自己做的立論有沒有問題 還有最重要的 恨版和星光版的事務也是在您的管轄範圍?? 貴版是直轄版還是什麼特殊身分 可以跨行管到他版版務 p.s. 在恨版也可以恨藝人跟政治人物 那是不是就不關閣下的版的事了 而且恨版是比較寬鬆的管 何苦對號入座 在恨版只要不談到對方版名 基本上版主根本連管都不會管 就跟閣下的版 很明顯的用同音來詆毀藝人 那請問這樣藝人是否就可以開告?? 我想您該不是新警察吧 請不要把每個版的版務都當成貴版的版務 再來如果真的被告的話 我想閣下的版 被告的可能會更嚴重 (如下列置底文) 畢竟閣下可是版主啊 不要一下子想告他人 一下子又把別人想告閣下的文章置底 mXX 1/17 JSinspire □ 音思拜耳音樂工作室聲明 同樣沒指名道姓 為什麼雙重標準 ※ 編輯: vbnm123 來自: 125.225.103.31 (11/11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