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kakame:那要板規做啥@@?
雖未達到鬧板之嫌,但證明akakame正是該板板主所使用後
板友有權利質疑其執行板務的公正性
: 啊...請讓我再問一個問題Orz
: 請問組務是可以接受一個上站18次、唯一的發文就是此篇之ID的申訴嗎@@?
: 這個也只是好奇啦^^"
我是否為資深鄉民與此案件並無任何關係
請針對案件做說明,反查板友資訊並不會對您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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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34.74
我是原告
原文過長刪減之處請見諒
※ 引述《Jessica0127 (被上站18次的申訴耶)》之銘言:
: 小組長你好<(_ _)>
: 關於此次申訴
: 證據1、2
: 文章發表於批踢踢兔 Taguchi板 發表人為ruochi 與本人無關
: 且據本人向ruochi板友查證過後了解,ruochi的個板為隱板
本人舉證之目的,並非指責ruochi板友在Ptt2的個人言論
而是證明Jessica0127將板友寄給她的板務相關信件,透漏給他人閱覽;
因此與Ptt2的看板精神或是否隱板無關,請勿模糊焦點。
試問ruochi等板友跟Jessica0127是什麼關係?
為何他能拿到證據2等私信的完整信件內容?
希望被告針對此點回答。
若被告與ruochi私下不認識
請問ruochi是如何取得被告的信件?是他偷try密碼嗎?
請小組長決定是否傳喚ruochi前來應訊。
(P1與P2 ID相同)
: 證據3,Jessica0127身為板主,卻使用分身ID表達對某些特定板友的不滿
: 若該板友真有行為不當之處,應使用本尊ID勸告
: 舉證中,本人使用帳號"akakame"推文的時間分別為:11/09與09/30
: 而本人於KAT-TUN板開始擔任實習板主的時間為11/28
11/09的推文確實不是以板主之身分所推
我只是希望被告出面證明該ID確實為其本人所使用,而非共用電腦等誤會。
既然目的已經達到,那我可以撤銷關於分身ID的告訴。
不過該分身ID確實在被告上任後也有推文
補足證據如下:
#17p_sMIF (KAT-TUN)3/06 Tagu R: [討論] 暱稱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