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長您好:
※ 引述《TaiwanXlike (X)》之銘言:
: 組長您好
: 不好意思再補上一篇補上我的論點
: 以免組長因為L板主的文章混淆了
: 你所說的一切處罰依據,是依版規哪一條?
: 明顯違反罪行法定原則,流於版主恣意裁罰?
: 要不要先定個版規,再來鞭我?
首先,板規和法律的性質原本就是不同的。
法律為求完善,自憲法、六法全書以下,另衍伸出為數眾多的法律條令及解
釋函令判例。而法律的來源乃是源自於組成或維持已建立之政體的政治法規
,對法律的需求則是由於對維護個人人身安全及私有財產的切身需要。
而看板的討論風氣來自於板上的使用者,看板的使用者自成一小型網路社群
,在前一篇中提到,責任在於維護板上之優良討論風氣及精華區之整理,而
並非執法者,板規的制訂目的在於協助板上討論風氣的維護,這也是為何如
八卦、黑特等大板需要將板規制訂地較絕大多數的看板詳盡,而許多看板大
多都僅只於將板規(在不違反中華民國法律的前提下)維持在符合看板使用
者期待之方向,甚至根本未制訂板規的緣故。若板主僅是單純的執法者,那
不如要求每版派駐一位網路警察,以確保察執行中華民國法律即可。
批踢踢有數百個使用看板,也並非每位板主都是法學背景出身,若要強制要
求板規必須詳列各項規範,在實務上是不可行的。若要強制要求「板規明文
規定事項」才可執行,那麼是否也可說「板規未規定不可藉板服斂財」,所
以無法制裁因板服斂財之不肖使用者?
要談罪行法定原則,也請先確認板規性質完全等同法律。
再者,以「法」的角度而言,TaiwanXlike既然對「亂板」有無明文列示如此
執著,我倒想請教,民法上「違反公序良俗」及刑法「妨害風化」或「猥褻
」等無法鉅細靡遺逐條列出項目者看法為何?是否也一定要逐條明確列出「
違反公序良俗」及「妨害風化」或「猥褻」描述,否則法官不得宣判?
: 一、推文變相洗版?
: 要不要先規定下來再罰? 所有支持x的推文者,都要做相關解釋嘍
: 我的推文,對於x全然正面用詞
: 以獨裁出名的法西斯,都還沒敢對這種全然正面的推文做出裁罰
TaiwanXlike在水桶前確已引起板上眾多使用者之不滿,且連續無意義之推文
已造成發文者、觀文者的反感及和其他板友之爭執,TaiwanXlike稱己為看板
之善意使用者,卻無視其行為所造成諸多板友不悅,持續引發爭議行為。且
持續以推文洗版,其所稱「全然正面」且「每篇文章都看過」的推文,在買
賣文及無關之問題文下都可以找到,造成版面資源之浪費,更使人無法認同
其所稱「每篇文章都認真看過」之說詞。
且公告之事項,板上使用者除TaiwanXlike外皆未有異議,卻只有
TaiwanXlike一人曲解,那究竟是絕大多數使用者解讀能力有問題,或者
TaiwanXlike本身問題?
: 二、訴諸群眾暴力
: 眾人皆曰可殺,難道就可殺了嗎?
: 這不叫群眾暴力是什麼?
: 那麼以後就靠媒體治國、輿論掌刑即可,要司法而用?
何謂群眾暴力?在擾亂看板多數使用者的情形下遭到抗議,不僅不停止反倒
和板友爭執,引起眾人公憤,就叫做群眾暴力?
TaiwanXlike認為板主鼓動板友,但既然TaiwanXlike對黑特、八卦等大板之
生態如此熟悉,更該知道板主和板友之間並非從屬關係,若是對板主發言行
事有所不滿,一樣會以噓文或者罷免表示意見。認為TaiwanXlike擾亂板面秩
序的推文多達百句,板主又怎麼可能一一教唆?TaiwanXlike此言,無疑是侮
辱推文板友的自由意志及判斷力。
: 三、而偽物id,這是自創名詞嗎?
: 版規有禁id帶這種字母的嗎?
: 我不能取這個id,同時卻喜歡x japan嗎?
: 我的id也沒有違反站規或者公序良俗,焉能處罰?
偽物ID並非自創名詞,是目前網路上的一種特殊現象。既然TaiwanXlike在第
四點已經以「就算將我打入偽物id好了」自承,那在這裡就不多作解釋。在
本板公告的兩篇公告文中,已明確提到禁止某團體及其偽物ID,不因
TaiwanXlike片面認為像是心得文而不屬於公告。既然TaiwanXlike自稱如其
所述般「善意」,在使用本板前,更應閱讀本板相關使用者規範,而非僅挑
對自己有利的面向來解讀。
另外好奇的一點是,對網路名詞如此不熟悉的TaiwanXlike在第二點所提到的
「以獨裁出名的法西斯」又是什麼?歷史上的法西斯黨時代有推文嗎?還是
現在的法西斯主義者開了個板?
: 四、該公告,是說:「偽物id亂版者」
: 構成要件應該有二
: 構成要件一、偽物id:
: 違反明確性原則,意義可以無限上綱
: 構成要件二、亂版
: 就算將我打入偽物id好了,能說我符合亂版嗎?
: 亂版的規範何在?我有抨擊x嗎?我的推文都是全然正面已如上所述
另關於TaiwanXlike在吐槽版推文「TaiwanXlike:我也討厭ㄨ假片」一事。吐
槽板的板規為「禁止護航」,但TaiwanXlike之行為乃是「主動吐槽」,兩者
行為及心態上差別不可謂不大。
對於板友提出之證據僅以「吐槽版禁止護航」輕描淡寫帶過,只一味反覆強
調自己擾亂看板使用之情形為「喜歡X這個團體」,這才是模糊焦點。
對於「亂板」事項,在第一點已提出說明,TaiwanXlike堅稱其為「善意」,
但所表現之行為均無法令板友感受到其「善意」所在,為使板上使用者得以
順利繼續使用本板,故作此判定。
註一:針對「是該訂定板規細則」該句推文,也是希望一勞永逸,盡可能符
合TaiwanXlike要求的「詳細而明確」的板規,杜絕此後鑽板規漏洞行為。
註二:針對「請告訴我若喜歡X就一定不會鬧板的邏輯性在哪裡,謝謝:)」此
句,僅是針對TaiwanXlike以「我也是喜歡X的人請問哪裡有鬧版的跡象?」作
為其並未鬧版理由之邏輯提出質疑。
「鬧板」,是事實,不因喜不喜歡X而改變。
而非「喜不喜歡X」可以拿來當作是否鬧板的依據,請TaiwanXlike不要以一
己之意曲解他人之意。
麻煩組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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