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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您好 不好意思再補上一篇補上我的論點 以免組長因為L板主的文章混淆了 你所說的一切處罰依據,是依版規哪一條? 明顯違反罪行法定原則,流於版主恣意裁罰? 要不要先定個版規,再來鞭我? 一、推文變相洗版? 要不要先規定下來再罰? 所有支持x的推文者,都要做相關解釋嘍 我的推文,對於x全然正面用詞 以獨裁出名的法西斯,都還沒敢對這種全然正面的推文做出裁罰 二、訴諸群眾暴力 眾人皆曰可殺,難道就可殺了嗎? 這不叫群眾暴力是什麼? 那麼以後就靠媒體治國、輿論掌刑即可,要司法而用? 三、而偽物id,這是自創名詞嗎? 版規有禁id帶這種字母的嗎? 我不能取這個id,同時卻喜歡x japan嗎? 我的id也沒有違反站規或者公序良俗,焉能處罰? 四、該公告,是說:「偽物id亂版者」 構成要件應該有二 構成要件一、偽物id: 違反明確性原則,意義可以無限上綱 構成要件二、亂版 就算將我打入偽物id好了,能說我符合亂版嗎? 亂版的規範何在?我有抨擊x嗎?我的推文都是全然正面已如上所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229.60 ※ 編輯: TaiwanXlike 來自: 210.209.229.60 (06/24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