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長您好
不好意思再補上一篇補上我的論點
以免組長因為L板主的文章混淆了
你所說的一切處罰依據,是依版規哪一條?
明顯違反罪行法定原則,流於版主恣意裁罰?
要不要先定個版規,再來鞭我?
一、推文變相洗版?
要不要先規定下來再罰? 所有支持x的推文者,都要做相關解釋嘍
我的推文,對於x全然正面用詞
以獨裁出名的法西斯,都還沒敢對這種全然正面的推文做出裁罰
二、訴諸群眾暴力
眾人皆曰可殺,難道就可殺了嗎?
這不叫群眾暴力是什麼?
那麼以後就靠媒體治國、輿論掌刑即可,要司法而用?
三、而偽物id,這是自創名詞嗎?
版規有禁id帶這種字母的嗎?
我不能取這個id,同時卻喜歡x japan嗎?
我的id也沒有違反站規或者公序良俗,焉能處罰?
四、該公告,是說:「偽物id亂版者」
構成要件應該有二
構成要件一、偽物id:
違反明確性原則,意義可以無限上綱
構成要件二、亂版
就算將我打入偽物id好了,能說我符合亂版嗎?
亂版的規範何在?我有抨擊x嗎?我的推文都是全然正面已如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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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09.229.60
※ 編輯: TaiwanXlike 來自: 210.209.229.60 (06/24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