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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pyd (我愛飛碟(FM92.1))》之銘言: : 以下為組長問答,請Tutsau板板主YATEN回答,請原告勿回覆: ═════════════════答覆開始══════════════════ : 1.你取消判決是取消哪一部份的判決? 1-1. 取消針對吐槽板第8922篇中ahsun的「喔」推文之判決. 1-2. 該無效判決為吐槽板第8929篇, 且已在ahsun解釋後取消判決並修文 證據如下(證據1、證據2) ═════════════════ 證據 1. ══════════════════ TuTsau #8922 作者 YATEN (台北視覺系團徵Gt) 站內 TuTsau 標題 ahsun Mariano42各警告一次, ebor Qpi勸告一次 時間 Sun May 29 23:22:35 2005 ─────────────────────────────────────── : 推 moki:完全認同 雪兒版還有人說他正...真是無言 218.175.105.214 05/29 : 推 ebor:他這次真的把自己搞的很恐怖..本來還漫不錯的啊 218.160.32.81 05/29 變相護航, 勸告一次:) ═════════════════我不想紅══════════════════ ※ 引述《ahsun (:x)》之銘言: : : 歷金連林稚齡的腳指頭都舔不到 : : 去死吧 廣告天候 護航, 勸告一次 : : 你快滾出電視 : : 不要再自以為很紅了 : : 馬的你就跟許純美一樣僥倖生存 : : 許純美擺明就是要搞笑的 : : 你自愛一點吧 : 我發現你檢舉我 : 拜託 : 我這板很少來 什麼規矩我不懂 : 但是要攻擊一個人 難免會找人來襯底好吧? : 不找人來襯 來比 : 文章還有什麼張力 : 只樹立一個人 自己在那邊瞎說 這叫盲目攻擊好吧? : 要抓變相護航也抓明顯一點的 : 你不用那麼偏執吧? 攻擊板友, 勸告一次 以上兩篇合併成警告一次 ═════════════════我不想紅═══════════════════ ═ ※ 引述《PTTainan (死都要上!!!!!!!!!!!)》之銘言: : 我在想說 : 為啥金蛆獎 : 他走樓梯時為啥沒跌倒 : 怒啊 : 剛出來的那套服裝真令人想吐 : ◆ From: 218.175.145.5 : → Mariano42:喔 220.137.81.131 05/29 喔你老木, 警告一次 ═════════════════我不想紅══════════════════ ※ 引述《Qpi (有你真好~^^~)》之銘言: : 剛剛東風重播時 : 就是遠方鏡頭帶到黃力行時 : 有拍到旁邊一小角侯配岑在旁邊 : 不知道鏡頭剛好有拍到她很沒表情ㄉ和黑人在竊竊私語 : 突然她發現就在自己前面一公尺ㄉ攝影機對準她 : 超誇張的 : 她突然變一個人 : 下一秒歪著頭對著面前ㄉ一公尺遠的鏡頭甜甜一笑 : 超明顯 也有點糗 : 因為在播ㄉ不是她面前ㄉ攝影機 : 她正甜甜做作一笑的畫面 : 是播她本來在講話突然發現最近的攝影機在拍她時的變化 : 怎麼差那麼多壓 : 我對那突然可以甜甜一笑的功力很佩服耶... 注音文, 勸告一次 ═════════════════我不想紅══════════════════ -- 你好這裡是聯邦好人卡發卡中心 國語發卡請按"1" 台語發卡請按"2" 如需鯰姐為您服務請按"097897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65.54
WatanabeKen:推喔你老木 220.210.48.108 05/29
koshitak:推喔你老木XD 61.64.170.115 05/29
relia:推喔你老木 61.229.90.45 05/29
ahsun:喔 218.175.53.110 05/29
koshitak:說要版主處理 處理完還挑釁?了不起 61.64.170.115 05/29
ahsun:說"喔"表示收到也不行喔 這樣算挑釁? 這板真不能待 218.175.53.110 05/29
ahsun:待久了會變得跟某群人一樣偏執 不發文了 不過如此 218.175.53.110 05/29
YATEN:有解釋, 判決收回, 但希望以後語氣緩和些 220.229.65.54 05/29
═════════════════ 證據 2. ══════════════════ TuTsau #8929 作者 YATEN (台北視覺系團徵Gt) 站內 TuTsau 標題 ahsun水桶一個月, 並請注意發言語氣 時間 Sun May 29 23:47:54 2005 ─────────────────────────────────────── : → WatanabeKen:推喔你老木 220.210.48.108 05/29 : 推 koshitak:推喔你老木XD 61.64.170.115 05/29 : 推 relia:推喔你老木 61.229.90.45 05/29 : → ahsun:喔 218.175.53.110 05/29 原文推文有解釋因此判決收回, 但希望以後語氣緩和些 ═════════════════我不想紅══════════════════ ※ 引述《YATEN (台北視覺系團徵Gt)》之銘言: : ※ 引述《ahsun (:x)》之銘言: : 護航, 勸告一次 : : 我發現你檢舉我 : : 拜託 : : 我這板很少來 什麼規矩我不懂 : : 但是要攻擊一個人 難免會找人來襯底好吧? : : 不找人來襯 來比 : : 文章還有什麼張力 : : 只樹立一個人 自己在那邊瞎說 這叫盲目攻擊好吧? : : 要抓變相護航也抓明顯一點的 : : 你不用那麼偏執吧? : 攻擊板友, 勸告一次 : 以上兩篇合併成警告一次 再加上幾篇前EmilChau的判決, 合併成水桶一個月 -- 你好這裡是聯邦好人卡發卡中心 國語發卡請按"1" 台語發卡請按"2" 如需鯰姐為您服務請按"097897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65.54 ※ 編輯: YATEN 來自: 220.229.65.54 (05/29 23:50) ═════════════════分隔線。══════════════════ 1-3. 在此就8922篇中我所提出的「再加上幾篇前EmilChau的判決, 合併成水桶一個月」 做出說明。 a. EmilChau於吐槽板第8917篇判 ahsun警告一支, 理由:在檢舉中心吵架(違反板規第七、第四條) b. YATEN 於吐槽板第8922篇判 ahsun警告一支, 理由:i.變相護航, 勸告一支(違反板規第二條<註一>) ii.回覆板友的發言帶有攻擊性, 勸告一支(違反板規第二條) iii.吐槽板規第八條: 處分標準: 違反前六條板規之事項,將會受到處分。 本板使用四級處分制度:勸告、警告、水桶一個月、永久水桶。 處分制度中同一級處分集滿兩次會提升為下一級處分, 直到永久水桶截止。 iv.由第三小點可證, (i)+(ii)= 警告一支 我於吐槽板第8922篇判定的警告並無不妥之處。 c. 由(b.)可證, 8917篇的警告+ 8922篇的警告= 第8929篇的水桶判決, 我於吐槽板第8929篇判定的一個月水桶並無不妥之處。 d. EmilChau與我發表的警告僅僅相隔 5篇, 且全判於同日, 所以我沒照往例, 在水桶公告中詳列兩篇警告合併成水桶一個月的原因. ═════════════════分隔線2══════════════════ : 2.「喔!」這部分給予勸告是否有相關規定或是判例? 2-1. 最近的判例同樣出現於吐槽板第8922篇, 該篇內容為:YATEN 針對第8888篇中Mariano42推文不當的判決。 證據如下(證據3、證據2<節錄>) 2-2. Mariano42 的「喔」, 與整篇皆吐槽林稚齡的原文對比, 明顯看得出攻擊意味, 因此重判警告一支 (註) 據說, 吐槽板卸任板主Magnoliaceae回信給無理取鬧的使用者時, 因不想多言, 就只回「喔」一個字表達內心的不耐 而我也親眼看見過他使用「喔」推文 可能因此, 現在的PTT 偶爾會看見某人碰上不喜歡的觀點就推文一「喔」了事 此語氣詞已經變成輕蔑或挖苦他人的流行用語之一。 而這也是我差點誤判 ahsun的「喔」勸告一支之因。 ═════════════════ 證據 3. ══════════════════ TuTsau #8888 作者 PTTainan (死都要上!!!!!!!!!!!) 站內 TuTsau 標題 Re: 我就是很討厭林稚齡啦 時間 Sun May 29 14:36:30 2005 ─────────────────────────────────────── ※ 引述《ahsun (:x)》之銘言: : 抓到怎麼沒當場把她打死 我在想說 為啥金蛆獎 他走樓梯時為啥沒跌倒 怒啊 剛出來的那套服裝真令人想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145.5
Mariano42:喔 220.137.81.131 05/29
poohyujun:是應該跌個狗吃屎的啦!去死啦 做作女 203.67.89.91 05/30
═════════════════ 證據 2. ══════════════════ TuTsau #8922<節錄> 作者 YATEN (台北視覺系團徵Gt) 站內 TuTsau 標題 ahsun Mariano42各警告一次, ebor Qpi勸告一次 時間 Sun May 29 23:22:35 2005 ─────────────────────────────────────── ※ 引述《PTTainan (死都要上!!!!!!!!!!!)》之銘言: : 我在想說 : 為啥金蛆獎 : 他走樓梯時為啥沒跌倒 : 怒啊 : 剛出來的那套服裝真令人想吐 : ◆ From: 218.175.145.5 : → Mariano42:喔 220.137.81.131 05/29 喔你老木, 警告一次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65.54
WatanabeKen:推喔你老木 220.210.48.108 05/29
koshitak:推喔你老木XD 61.64.170.115 05/29
relia:推喔你老木 61.229.90.45 05/29
ahsun:喔 218.175.53.110 05/29
koshitak:說要版主處理 處理完還挑釁?了不起 61.64.170.115 05/29
ahsun:說"喔"表示收到也不行喔 這樣算挑釁? 這板真不能待 218.175.53.110 05/29
ahsun:待久了會變得跟某群人一樣偏執 不發文了 不過如此 218.175.53.110 05/29
YATEN:有解釋, 判決收回, 但希望以後語氣緩和些 220.229.65.54 05/29
═════════════════分隔線3══════════════════ : 3.貴板是否得到三支警告會得到永久水桶? : 也就是警告一 + 警告一 = 一個月 一個月 + 警告一 = 永久水桶 : 以上請說明。 3-1. ahsun 在發表吐槽板第8922篇(即證據2.)推文之前, 即因連續發表違反板規的文被多次判決, 而於AM11~PM23的短短12小時之內湊滿水桶一個月之處分(見證據4、證據2) 3-2. 且, 在(3-1.)發生之後, ahsun仍然不服判決,    隨即發表具攻擊吐槽板、與吐槽板友性質之推文。 如上述證據2<節錄>中 ahsun之發言可知, 其輕蔑與毀謗的對象除了吐槽板外, 更涉及近期內有觀看吐槽板習慣之全數板友。 3-3. ahsun 已經在5/27日當天的AM11~PM23連續不尊重板規於是被判水桶一個月. 他是因為不尊重板規而被判水桶的, 但是他錯了之後, 竟然還理直氣壯地在第8922篇下發表帶有不輕微之毀謗性質的推文。 無論 ahsun對我的判決多麼不服氣, 都不該將攻擊對象擴大為吐槽板, 以及經常瀏覽吐槽板的PTT1使用者 針對這種行為, 我做出了「加重判決」的決定。 3-4. 因此, YATEN 於吐槽板8931篇(證據5)就 ahsun行為判決的的永久水桶, 並非由兩次警告+ 第三次警告湊成, 它其實是一個月水桶的加重判刑。 3-5. 8931篇原判為加重處分至兩個月水桶(已修文更正判決), 由於吐槽板板規並沒有「兩個月水桶」的判決, 因此最後判永久水桶。 ═════════════════ 證據 4. ══════════════════ TuTsau #8859 作者 ahsun (:x) 站內 TuTsau 標題 我要幹譙幹到她死 醜歐巴桑死粒驚 時間 Sun May 29 11:33:58 2005 ─────────────────────────────────────── 幹你娘的利經是三小啦 廣告天后是吧 幹你娘的就很普通的歐巴桑 是后個鳥啊 昨天看到他在主持節目 他好老又好醜 看起來又很討厭 很台 很歐巴桑 話很雜 聲音很難聽 很粗 這種人跟許純美同樣咖肖的人 為什麼還活在演藝圈啊 真僥倖 歷金連林稚齡的腳指頭都舔不到 去死吧 廣告天候 你快滾出電視 不要再自以為很紅了 馬的你就跟許純美一樣僥倖生存 許純美擺明就是要搞笑的 你自愛一點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53.110
vanha1en:護航林志玲,林志玲她好醜好噁心,林志玲去死 61.231.120.151 05/29
push0921:靠!我把標題看成我要把她幹到死....218.166.190.250 05/29
theodoric:護航文..我超討厭那無腦的0-0 220.136.55.127 05/30
theodoric:看你下面文章也討厭0-0..上一個推文抱歉阿 220.136.55.127 05/30
Derble:他不是人妖嗎? 怎麼會是歐巴桑 211.74.71.188 05/30
═════════════════ 證據 2. ══════════════════ TuTsau #8922<節錄> 作者 YATEN (台北視覺系團徵Gt) 站內 TuTsau 標題 ahsun Mariano42各警告一次, ebor Qpi勸告一次 時間 Sun May 29 23:22:35 2005 ─────────────────────────────────────── ※ 引述《ahsun (:x)》之銘言: : : 歷金連林稚齡的腳指頭都舔不到 : : 去死吧 廣告天候 護航, 勸告一次 : : 你快滾出電視 : : 不要再自以為很紅了 : : 馬的你就跟許純美一樣僥倖生存 : : 許純美擺明就是要搞笑的 : : 你自愛一點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65.54 ═════════════════ 證據 5. ══════════════════ TuTsau #8931 作者 YATEN (台北視覺系團徵Gt) 站內 TuTsau 標題 ahsun永久水桶 時間 Sun May 29 23:59:04 2005 ─────────────────────────────────────── : → WatanabeKen:推喔你老木 220.210.48.108 05/29 : 推 koshitak:推喔你老木XD 61.64.170.115 05/29 : 推 relia:推喔你老木 61.229.90.45 05/29 : → ahsun:喔 218.175.53.110 05/29 : 推 koshitak:說要版主處理 處理完還挑釁?了不起 61.64.170.115 05/29 : 推 ahsun:說"喔"表示收到也不行喔 這樣算挑釁? 這板真不能待 218.175.53.110 05/29 : 推 ahsun:待久了會變得跟某群人一樣偏執 不發文了 不過如此 218.175.53.110 05/29 1. 你被判警告的第一個原因是:比較文 比較性發言會引起多數不支持對照組藝人的群眾反感-->以致引起非必要糾紛,因此禁止 既然待過吐槽板一段時間, 就該比別人清楚這點才是. 2. 你被判警告的第二個原因是:在檢舉中心跟人吵架 3. 能用完整的邏輯論述出你那句定論的話, 我想多數人都會服氣. 但很可惜的, 你只是不懂得尊重板規而被判刑了, 就隨便烙一句話 你是哪個幫派小弟? 還是你還沒斷奶?老木不給你糖就亂摔東西發洩? 你也才不過如此而已. 不懂得尊重別人的三歲小孩最好永遠不要來. : 推 YATEN:有解釋, 判決收回, 但希望以後語氣緩和些 220.229.65.54 05/29 -- 你好這裡是聯邦好人卡發卡中心 國語發卡請按"1" 台語發卡請按"2" 如需鯰姐為您服務請按"097897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65.54 ※ 編輯: YATEN 來自: 220.229.65.54 (05/30 00:07) ═════════════════答覆完畢══════════════════ -- ──────────────────────────────────── │ Ve-lotic。 Visual Rock Band(之前音質太洨氣XD已更新) │ │ 滾石可樂。 http://www.rockacola.com/music/artist.asp?artist_no=29447 SELVES~http://home.kimo.com.tw/yaten0529/ 起飛。回憶。自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65.100 ※ 編輯: YATEN 來自: 220.229.65.100 (06/01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