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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reen520 (星星月亮太陽)》之銘言: : ※ 引述《EmilChau (disappear or not?)》之銘言: : : 吐槽板規對於文章討論的彈性算比較嚴格,因為要避免掉某些爭議文 : : 處分的地方當初我們寫的比較有彈性,是為了緊急應變所須 : : 加重處分或置底噓文都是看情況決定要不要使用的工具 : : 這個部份組長群如果有需要,可以請其他板主來當人證說明吧:) : 本板公告板規註三中有一條 多重違規或違規事項情節重大才會使用劣文和警告 : 由於最近某偶像歌迷惡意鬧場事件頻傳, : 故EmilChau版主曾於10/17公開嚴正警告過該偶像歌迷,以防止鬧場事件再度發生。 : 參見本板置底文 ★ m1710/17 EmilChau □ [公告] 警告某些鬧事的綺迷 : 該檢舉人在EmilChau版主公告後,還故意在本板發表該篇語涉譏諷的文章 : 故EmilChau判定檢舉人為該偶像歌迷,該篇文章為護航嘲諷文, 請問我的文章中有哪一點護到航了呢?? : 而檢舉人在版主已公開警告,並將警告文置底提醒後, : 還替該偶像護航,顯然是惡意明知故犯,說是違規事項情節重大並不為過, 再說一次..如果我文中確有護航等情事..我無話可說..我很懷疑你是從哪看出來的... : 故將其文章設劣文退回,應屬於合理處置。 : : 我比較好奇的是,我們板規明明有這一段: : : 若有誤判,也歡迎來信與板主群說明解釋。 : : 我沒收到妳的說明信、YATEN和green520也沒有 : 本人的確未收到任何解釋信 : : 這點我是很想知道妳要如何解釋:) : : 因為如果妳先寫信跟我們解釋和道歉,我們也是會酌量減輕處分,要取消劣文也不是不行 : : 這板規應該也沒寫吧:P : : 可是妳沒有做到,感覺像是來鬧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9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