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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Pbaby (小P姊姊~大P姊姊~東方泠)》之銘言: : ※ 引述《MayukiLee (Yuki)》之銘言: : : 一、關於感想文: : : 1、是版主自己告訴我可以把文章偽裝成八卦文po版, : : 並且此串討論裡有眾多非八卦文也是如法泡製,版主不處置其他人只處置我, : : 個人認為版主執法不公。 : 我向來不允許感想文 再您的第一篇我已經有水球先行告知 : 且第二篇依然故我 又違於本版所容許的八卦 ~~~~~ 我並沒有依然故我。 我要強調,你說我第一篇文章沒有八卦是感想文, 但是你並沒有告訴我你不容許質疑s行為的文章存在。 : 但是您整天都是在質疑s版友 真的是"了解事情可能發展"? : 槓遑論您是否有爬文先行求證其版友原意? 難道搞不好是她自己爆料給銀行&她很想紅之類的文字, 不代表她有可能的本意嗎? 不代表事情也有可能如此發生嗎? 我質疑她的原意,跟我要不要寫信給她詢問有何關係? 她既然可以在公開版上po出她的事,而我在公開版上質疑她的原意,有何不可? 版上也有人出來詢問卡神八卦,並且質疑她是不是真的很想紅呀。 : : 二、關於挑釁s網友: : : 個人在給s網友那段話前曾經加了“奉勸”兩字, : : 並且我指出我希望她不要再鬧下去是為了她未來的工作考量, : : 我還認為她若是一再鬧大,銀行勢必不會輕易罷休, : : 最後還加了若是她不需要靠賺錢養自己,那就算我多慮。 : : 基於以上,個人不認為我有想挑釁任何人的意圖。 : 我在上篇已經有指出我認為挑釁部分 以下節錄 : 以上就我來認定 很難不構成挑釁 "目前看來她根本就是有心要越鬧越大越好" : "搞不好是她故意去洩露給她記者朋友的" 你之前的認定在我給s的奉勸上,可不是這兩句喔。 : : 三、關於所附八卦非討論議題: : : 八卦版的版規並無規定討論的八卦必須是公眾人物+公眾人物才可討論, : : 換句話說,我若是今天出來講個,我隔壁鄰居請馬英久吃鮑魚。 : : 這也算是馬的八卦,所以可以講。 : : 我想我講s網友有可能認識版主,與我上述所提的例子一樣, : : 這都是公眾人物+非公眾人物組合的八卦,既然如此, : : 那為何我鄰居請馬英久吃鮑魚可以講,而且這還被認為是馬英久的八卦, : : s網友可能認識版主不能講?並且不能說這是s網友的八卦? : 這樣說不通吧 : 如果馬英九認識的有人在某次事件中 被其中一方人莫名奇妙抓出來說 : 馬英九跟她吃過鮑魚 而且又是在馬英九在包某工程的時候 : 對不起 我怎嚜想 都是在影射些什麼 就算我在影射什麼,那又怎樣? 我鄰居請馬英久吃鮑魚就代表馬英久為人不端會收賄? 重點是我只有指出她們認識,僅此而已。 而這並不代表我就認定她們會怎樣, 這一切都是你自己想的,而我並沒有義務因為你認為我暗示版主包庇, 所以就必須揹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1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