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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人:bemine4ever 二、被檢舉人/看板:Gossiping版 三、檢舉事由: 我無意冒犯,也無意胡鬧惡搞, 我只是想為自己盡量爭取一些權利。 下面是我日前在Gossiping八卦版被mooneyess版主設劣文,浸水桶的一篇文章。 關於這篇文章被浸水桶和設劣文,令我覺得權益備受損害,請容我向您申訴。 以下是我的幾點聲明,以及申訴理由。 一、 此版版規恐有嚴重違反言論自由之虞。其理由如下: 1. 該版為八卦版,理論上是公開給公眾討論名人八卦的輿論場所, 原則上,只要是跟八卦內容、主題有關的討論文,都應該予以保留, 以闢一個開放的園地,以供大家盡情討論八卦是非,滿足觀眾看熱鬧的心態。 當然此名為「八卦版」,與八卦性質無關的討論文章當然不應該發表於此看板。 例如,含有政治思想色彩的討論文,不應該發表於此。 或是帶有辱罵文字或是廣告文不應該發表於此。 以本人所發表的文章為例,本人僅是就以上版友們所做的討論, 提出一個中立性,客觀性的想法,其內容正當、合理, 用詞嚴謹妥適,內容亦非無意義,且本人所發表之內容, 與所討論之八卦有緊密絕對的關連性, 並無偏離八卦討論的軌道,如強硬表示我的文章不具可看性, 本人以為,版規有損憲法所保障之人民基本權—言論自由。 2. 根據該版版規第4條規定: 禁止感想文、評論文、護航文 以及其他任何偏離討論主題的文章。 違者 原文章將刪除 劣文1個 禁止發文權利兩週。 此條規定實屬不近乎人情, 若不准許版友發表與八卦相關之感想文或評論文, 不能算是提供一個良好的園地給公眾討論八卦。 二、 處分太過嚴峻,要求撤銷劣文處分。其理由如下: 1. 版主標準不一: 版規云道,不得有偏離討論主題的文章。 以及任何文章都要具有八卦性。 但是有些文章可能已淪為聊天文,但版主也不為所動。 令人摸不著頭緒,版主的標準,版主的心證如何判斷? 版主的判斷標準,令人無以綽其手足。 2. 感想文之劣文處理,太過嚴重: 若此版版主且版規經版友多數同意, 真的不希望有感想文之發表, 不應該係予以嚴苛之劣文處分以及浸水桶, 所謂最小侵害手段原則,也就是所謂的不能拿大砲打小鳥。 若有發表感想文之狀況時, 建議版主應予以警告加告知自行刪除文章, 若警告達三次未履行,版主才予以劣文處置或是刪除文章。 總言之,本人以為,對本人所發表這篇文章設劣文, 實屬太過嚴重,以及嚴重侵害本人之權益。 觀其本人文章內容,雖屬感想文, 但並沒有脫離討論主題,或是有不雅之字眼。 三、 建議修改版規 1. 在感想文、評論文發表前加註記號。例如:在標題上面註記感想文。 □[感想文] 名人:周錫偉的八卦。 如此加註,告知不喜歡看到感想文的版友,即不會闖入。 如以一來,可避免淪為多數暴力。 我想憲法賦予人民知的權利以及表現的權利。 如果在八卦版,連有關八卦的感想討論文章都限制其發表, 台灣又怎麼算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國家? 2. 關於感想文發表之處分應該予以減輕。 曾經在別版看到其他版主的作法值得推崇。 告知版友其發表了內容不適當的文章,建議他轉到XXX看板。 我想這是一個比較妥適,不會傷人的作法。 無意叨擾, 感謝詳細閱讀 靜待正義之聲之回覆。 四、所附證據:轉文如下篇文章(附件1) -- 至理名言 : 談戀愛的男人被龜頭牽著走,談戀愛的女人會變豬頭 http://www.wretch.cc/album/bemine4ev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16.157 ※ 編輯: bemine4ever 來自: 218.166.116.157 (02/12 22:02) ※ 編輯: bemine4ever 來自: 218.166.116.157 (02/12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