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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LIZENgenious 申訴 Palmar_Drama 板主 nakururu 一案,判決原告敗訴。 說明如下: 根據板主提供之信件內容, 原告在板主公告水桶理由前去信板主, 指責板主以分身為理由浸原告水桶,此舉有違常理。 且經該板板友指出,LIZEN310321與LIZENgenious之IP均來 自桃園某大學特定學生宿舍之自由上機區, 綜合判斷之下,板主的確有充分之理由認定其為分身。 至於原告被浸水桶的文章,對板友來說該文雖有一定的娛樂性, 但是該板板規寫明不歡迎此類文章,板主依據板規水桶,並沒有問題。 以上為小組長之裁決,如果雙方有不服可以上訴至組長會議。 正本:LIZENgenious、nakururu -- 視聽群組 電視區實習小組長 ori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67.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