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原告已經超過一個月沒有回應,
因此於今日判決:
SpermWarrior在原告所示證據中的推文雖有火藥味,
不過真正攻擊到原告的僅有「幼稚」二字,
與原告先前罵板主為狗不同。
因此依據該板判例(文章代碼:#18aAW_XN),
應處SpermWarrior警告一次。
請該板目前板主公告執行。。
以上為小組長之判決,雙方若有異議請在本板向組長會議提出上訴。
正本:kinple、bigbowl
副本:SmallMouth、PrincessMio、jang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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