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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jpilifire (DJ 文聰)》之銘言: : ※ 引述《clothaucloud (雲師兄)》之銘言: : : 自己也說了 當初找秦楊合出電音專輯 一看就知道是誰去舔誰的屁眼 : : 有本事自己出阿 拒絕你才在那邊哭爸哭母 : 不知道您講話是否能有修養一點? : 又是舔屁眼又是哭爸哭母的 : 你這段我已經存檔備分了 : 您的言論已經很明顯地涉及人身攻擊 嚴重侮辱他人 破壞他人名譽 : 如果版主可以當作沒看到 不浸你水桶 : 我也會直接告到 ptt 站務板 : 如果你不道歉我不排除訴諸法律途徑 : 我只想說一句話: 放話大家都會 但是支持秦楊 我做的比任何人多還多! 這麼說好了, 聾啞人士的語言是『比手劃腳』 音樂創作人的語言是『音樂與歌詞的結合』 網路人的語言『文字』 -------------------------------------------------------------------- 前提如上,如果DJ文聰的網路電音(這屬於他的語言)充斥許多對人名的批判或敘述; 那麼,布金雲師兄也僅是以自己的語言作類似的事...(你也可以看成網路創作) 誰要告誰是自由心證的問題,但你說有沒有『修養』?可能得先定義『修養』是啥東西. 至於最後一句話,看得出是整個霹靂聰網路事件最原始的主軸。有點歹戲拖棚的感覺。 (拖得越久,某人的討論率就越高,但此某非秦楊,亦非霹靂聰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1.74.229.103
vul3G:利害利害~害我看了好久才懂~>< 推140.116.113.195 08/04
daniel36:劣者愚笨..某人是誰...@@! 推 218.164.74.210 08/04
pigeonloft:不敢說..怕被告,I'm nothing but a 俗辣. 推 211.74.229.103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