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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iku (純情帥小子)》之銘言: : ※ 引述《LV80 (有數位相機了)》之銘言: : : 酸梅賢就有特權嗎??? : : 不要讓我看到結束的時候 : : 速蘭被抓被關 : : 結果討厭的酸梅賢明明就是幫助藏匿罪犯 :              ~~~~ : : 還故意隱瞞 : : 這等共犯可以被饒恕 :    ~~~~ : : 而且之前速蘭替他做偽證啦 : : 我不認為這個也是可以原諒的耶~~~~ : : anyway~~~酸梅賢越來越討厭了=.= :  果然有人被編劇唬弄搞錯了,酸梅是藏匿人犯罪的正犯, :  不是幫助犯,也不是邢速蘭的共犯,因為邢速蘭不可能犯藏匿人犯罪, :  她自己就是人犯,在法律上嫌犯在還沒依法逮捕拘禁之前跑路的行為, :  是沒有罪的,除非像糟糕勇是被收押而脫逃,才會觸犯脫逃罪。 :  換句話說,藏匿人犯這一條罪名,是針對一般人窩藏尚未被抓的嫌疑犯, :  講白一點就是沒被抓到前,嫌犯基於不自證己罪的原則,可以跑路, :  抓不抓得到憑檢警的本事,自首要看嫌犯自己的意願,而有減輕刑罰的空間; :  所以在藏匿人犯這一條罪上,酸梅自己就是正犯,不是邢速蘭的共犯或幫助犯。 :  另外林本人說酸梅觸犯偽證罪也是狗屁,偽證罪必須要具結才能成立, :  在還沒具結的情況下被找來問話不會成立偽證罪。 補充一點 這裡的偽證罪真是很荒謬 如果酸梅被充分掌握證據以藏匿人犯罪起訴後 在審判過程中 酸梅基本上是被告 被告有不自證已罪的權利 就算他說謊說沒藏匿人犯 也跟偽證罪沒關係 :  林本人和媽魯蘇這樣也能當檢察官、律師,只能說是編劇呷賽呷出來的台灣奇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14.242
seiku:沒錯 推 61.228.27.107 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