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yutakako (邁向苦難的法律地獄)
看板ChingYoung
標題Re: 如果我是碧玉.....
時間Wed Jun 25 23:22:27 2003
※ 引述《seiku (純情帥小子)》之銘言:
: ※ 引述《littlegirlti (橙色夏天進化版)》之銘言:
: : 你想...她有傻到結婚證書上面還寫piyo的名字嗎
: : 不太可能吧...
: 就算寫的是速蘭的名字,她是用詐術使對方當事人陷於錯誤,
: 依民法 997:受詐欺、脅迫而結婚,發現後六個月內得請求撤銷。
不是這樣吧!依民法第982條第一項: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
顯示我國採取的不是登記婚,而是儀式婚,那在酸梅落跑以後,應視為一方當事人
欲以先前被詐欺然後來撤銷意思表示,該當民法第92條,因此兩人之間並無
任何約束力,因為婚約並無真正完成,至於結婚證書,在法律上並無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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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了要變得幸福 所以踏上了這段旅途
你看 笑容是那麼地適合我們
永不褪色般地甦醒 脆弱易逝的良辰美景
無論是眩目的海洋燃燒的季節 或是雪花紛飛的季節
只要一回首 你就在我身旁 ~~~ from 濱崎步's Voyage
看什麼還不快去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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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50.218
→ hsilin:跟92條無關.就算完成儀式,當事人錯誤的話 推 210.85.151.61 06/25
→ hsilin:欠缺婚姻實質要件,不過face off不知道 推 210.85.151.61 06/25
→ hsilin:算不算當事人同一性錯誤 @@ 推 210.85.151.61 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