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iku (純情帥小子)
看板ChingYoung
標題Re: 最看不慣那些自以為是的正義之士
時間Tue Jul 1 19:01:02 2003
※ 引述《LV80 (有數位相機了)》之銘言:
: 酸梅賢就有特權嗎???
: 不要讓我看到結束的時候
: 速蘭被抓被關
: 結果討厭的酸梅賢明明就是幫助藏匿罪犯
~~~~
: 還故意隱瞞
: 這等共犯可以被饒恕
~~~~
: 而且之前速蘭替他做偽證啦
: 我不認為這個也是可以原諒的耶~~~~
: anyway~~~酸梅賢越來越討厭了=.=
果然有人被編劇唬弄搞錯了,酸梅是藏匿人犯罪的正犯,
不是幫助犯,也不是邢速蘭的共犯,因為邢速蘭不可能犯藏匿人犯罪,
她自己就是人犯,在法律上嫌犯在還沒依法逮捕拘禁之前跑路的行為,
是沒有罪的,除非像糟糕勇是被收押而脫逃,才會觸犯脫逃罪。
換句話說,藏匿人犯這一條罪名,是針對一般人窩藏尚未被抓的嫌疑犯,
講白一點就是沒被抓到前,嫌犯基於不自證己罪的原則,可以跑路,
抓不抓得到憑檢警的本事,自首要看嫌犯自己的意願,而有減輕刑罰的空間;
所以在藏匿人犯這一條罪上,酸梅自己就是正犯,不是邢速蘭的共犯或幫助犯。
另外林本人說酸梅觸犯偽證罪也是狗屁,偽證罪必須要具結才能成立,
在還沒具結的情況下被找來問話不會成立偽證罪。
林本人和媽魯蘇這樣也能當檢察官、律師,只能說是編劇呷賽呷出來的台灣奇蹟。
--
有人的所在就有是非,有是非的所在就是江湖
http://ntupoet.idv.tw
bbs://ptt2.twbbs.org --> obscenis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8.27.107
→ vongo:可以跟版上的法律魔人們認識一下嗎^^~ 推 203.68.107.253 07/01
→ vongo:因為我也是讀法律的 大家可以交流一下嗎:) 推 203.68.107.253 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