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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jpilifire (Music Business?)》之銘言: : 所以 請以平常心看待 : 銷售百萬張以上的主流電音舞曲專輯 : 因為國際五大唱片公司裡的 Sony / BMG : 正是此類音樂的最大發行廠牌 : 若因為市場流行 受歡迎的電音舞曲都要被貼上芭樂的標籤 : 那麼 什麼才能夠被稱為是 "好電音" 呢? 音樂就是這樣 每個人的眼光不同 各種族群也都有 我不也不覺得 這樣的音樂 有任何不好的地方 但是卻常被冠上 芭樂樂 跟搖頭樂 實在真是一種純粹的汙名化 也可能因為聽眾族群的關係 還有 因為台灣”本身”這種音樂純在場合的關係吧! 才會被汙名化致如此嚴重 對我來說 這跟一般rave文化 hiphop文化 差別只在於聽眾族群 還有市面上流行程度的關係吧 也因為這是一種很大眾化的音樂 才被當作芭樂樂 搖頭樂~ 試想 是不是一堆人 也是盲目的批評這類音樂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39.247
djpilifire:好文一篇,已經幫你 m 起來了 61.216.143.169 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