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jpilifire:好文一篇,已經幫你 m 起來了 61.216.143.169 06/23
※ 引述《djpilifire (Music Business?)》之銘言:
: 所以 請以平常心看待
: 銷售百萬張以上的主流電音舞曲專輯
: 因為國際五大唱片公司裡的 Sony / BMG
: 正是此類音樂的最大發行廠牌
: 若因為市場流行 受歡迎的電音舞曲都要被貼上芭樂的標籤
: 那麼 什麼才能夠被稱為是 "好電音" 呢?
音樂就是這樣 每個人的眼光不同 各種族群也都有
我不也不覺得 這樣的音樂 有任何不好的地方
但是卻常被冠上 芭樂樂 跟搖頭樂 實在真是一種純粹的汙名化
也可能因為聽眾族群的關係 還有 因為台灣”本身”這種音樂純在場合的關係吧!
才會被汙名化致如此嚴重 對我來說 這跟一般rave文化 hiphop文化
差別只在於聽眾族群 還有市面上流行程度的關係吧
也因為這是一種很大眾化的音樂 才被當作芭樂樂 搖頭樂~
試想 是不是一堆人 也是盲目的批評這類音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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