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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轉錄本版置底文 應該可以把本版置底文轉錄到本版吧??(我有點怕怕的) 作者 BUX (希望 呼喊愛情) 看板 fivesix 標題 Re: [公告] 違反板規 時間 Fri Jan 21 22:41:55 2005 ─────────────────────────────────────── searenata 注音文+多次聊天影響板務==>水桶 yellowbooky 人身攻擊==>水桶 willbefine 簽名檔人身攻擊==>水桶 Hadas anti5566 helpgods Galip 以上四人侵犯他人隱私,原文劣文退回, 再犯水桶伺候。 PuppyapplE 多次聊天,惡意洗版,聊天文大D,再犯一樣水桶伺候。 還有所有名字打錯字並帶有吐槽意義者,一律劣文。(1/22 11:10) ---------------------------------------- Β.本板希望的是善意的批評,而不是一味批評或支持。 ----------------------------------------- 有關於大部份文章消失的原因, 大部分的原因是因為那些文章是聊天文, 還有一些是犯了上面那一條板規。 附帶一提,純支持文章我也當作聊天文處理。 一律大D......算是很溫和了...... ----------------------------------------- 既然站務組長已經正式宣布 B 前版主 因為資格不符 不能作為版主 因此徹頭徹尾 他沒有任何的資格刪文 禁水桶 那麼是不是請我們另外兩位版主 把以上這些人的水桶放出來? 因為她們是被一個"非具資格"的版主給禁的水桶 法理上 應該沒有任何可以禁止她們發言的權利了 除非版主提出新的證據 證明他們有其他違反版規事務 不過無論如何 先放他們出來是必須的吧? 希望版主早日進行補救 另外S版主怎麼會去提名一個不符資格的人來當版主? 希望版主可以一併提出解釋 謹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5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