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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ltroon (20公分的距離)》之銘言: : 1. 為何要刪除我所po的新聞?版面似還不到d文接著收入精華區的地步 : 2. 請問版主為何不把罷免文置底以符ptt法制? : 3. 敢問為啥po相關新聞 ~~ 如果不是那麼正面的 會d文章 : 不能讓正反新聞並存? : 4.民事訴訟法第469條規定 :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為違背法令: : 一 判決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 二 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裁判者。 : 三 法院於權限之有無辨別不當或違背專屬管轄之規定者。 : 四 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者。 : 五 違背言詞辯論公開之規定者。 : 六 判決不備理由或理由矛盾者。 : 第 467 條 : 上訴第三審法院,非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 在法院都可以上訴到三審了 : 為啥可以讓你個恣意妄為? 因為這裡是 5566板 -- 我有挪抬唷 開放推文啦 T_T -- ╭───╮ │╯╰ │ │ 0  ├┬─╮ ╰──┬╯│╭╯ ╯ ╯╰─ orz巨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