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也在依照劣文區給罰單到第54篇, 也是skypos板主在01/22/05時收錄的,
: 這之後因為版務糾紛還有板友控告板主劣文不公,
: 於是本人已無開設罰單給後續劣文者,
: 最後一篇為 開設給 BLACKHOLE 的鬧版罰單。 在 1/22/05開設。
: 而當天之後, 由於板主回歸處理板務,
: 不再屬"緊急狀況" 所以本人停止介入板務, 因此那篇公告現已失效。
也就是說"站方不再介入這個版的事務".罰單劣文的公告現也已失效
意義就是
1.就算劣文也不再給罰單
2.去掉po文+上站都要100次才得以在板上發文的規定了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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