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antomface (我愛CATCH)
看板CATCH
標題[公告] 新增板規
時間Wed Jun 6 23:06:18 2007
新增版規:
板主針對板上爭論不休或是受到眾多板友反對的議題,
有權停止討論該議題兩星期。
兩星期內,若出現討論該議題的文章,一律刪除收入精華區。
--
如何讓您的問題,被看到!!被回覆!!不被版主刪除!
請愛用【CATCH完全發問手冊】
精華區和置底都有在賣喔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94.76
→ u48652004:版主辛苦了:p 06/06 23:41
推 hellolynn:推薦這篇文章 06/07 00:21
→ nkhc456:推~ 06/07 00:34
推 qozilin:推版主 06/07 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