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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學長: 學弟.. 你認為法律是用來滿足社會正義的嘛? 我: 嗯.. 不然呢? 學長: 這是我讀法律最大的感想 法律不是用來滿足正義 而是用來消除矛盾的 ------------------ 我雖然後來沒有讀法律 不過學長的話我仍深有印象 的確要定義什麼是正義 本身就包含了主觀的條件在內 不管一個判決最後為何 最後一定會有不滿意的一方 所以法律要做的 應該是盡可能的消除矛盾 上次有則新聞是 捷運色狼用手機拍女生 無罪 引起大家一陣撻伐 因為該男子並未拍女孩隱私部位 所以不違法 我知道有很多人不已為然 正義感不容許這種事情發生 但是實際上想想 如果該法官判罰 會是多嚴重的問題? 因為隱私權過於強大 導致你可能連看女生一眼都會有問題 相片上有其他人 等於你侵犯到他人肖像權 同樣的道理套用在"學術網路營利 可不可以被接受"這個命題上 原po指出了一些學術網路用於營利 最後回饋的例子 我不否認 在這些例子中 母資本家有獲利(ex:無名對交大) 但我們應該在意的是 如果這個情況被允許 那麼 會有多少爭端出現? 而且也要檢視一下 您所舉的例子會不會是極端的特例?(在開放的情況下) 您可以忍受大學生利用宿網開FTP收費嘛? 您可以忍受老師在課堂上公開要求學生要到他那裡補習嘛? 或者 誠如之前版友所說 您可以忍受 makeup版跟廠商收回饋 o2也來搞個"收費"全國聯誼嘛?(純舉例) 今天 沒人說 catch版的行為是邪惡的 不合正義的 所以我們要討厭他 排斥他 而是今天如果我們容許這樣的狀況 以後呢? ----- 想當初我也曾在catch版po過文~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203.53
nawussica:來吧 各大板開放廠商在進版放網址 09/14 20:15
nawussica:不知道有多少人能接受 09/14 20:16
praysakura:  ◢█◣  ◢█◣ 09/14 20:17
praysakura: ◢◤ ◢██◣ ◥◣╭───────╮ 09/14 20:17
praysakura: ◥  █◤◥◥  ◤│幹你媽的爆爆~│ 09/14 20:17
praysakura:    ◤◎ ◎   ╰───────╯ 09/14 20:17
praysakura:    \_皿/凸  ╯ 09/14 20:17
praysakura:    ◢∞◣╯ 09/14 20:17
praysakura:烽火連天 09/14 20:17
praysakura:請CATCH團隊 退出 P T T 謝謝! 09/14 20:18
demitri:推 這次事件真有誇張到 09/14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