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hmei0102 (ㄇㄇ)
看板CATCH
標題Re: 不只罷免版主 catch應該關板
時間Sat Sep 15 08:47:26 2007
我認為CATCH團隊(暫名)的最大的錯誤點在:
1.就算當初以創業為目的開設"PTT的CATCH版",
成立的公司和團隊也不該以"CATCH"為名,
也不能將"CATCH活動"的成果,能作為"CATCH團隊(暫名)(or 公司?)"的成果。
2.不能將CATCH活動成果未經版眾和參與者同意挪作他用(EX.參加TIC100)
我的建議:
1.或留任一個版主,新增多名非"CATCH團隊(暫名)"的新版主
2.CATCH團隊(暫名)該改名,並離開catch經營,
不得再以"PTT的CATCH版經營團隊"自居
也不得將CATCH版上曾出現的活動成果當作CATCH團隊(暫名)的成果。
3.CATCH的廢存,由版眾投票決定。
詳細意見:
*請保留PTT的CATCH版*
若當初"CATCH團隊(暫名)"是為了創業,
而在PTT成立CATCH版,這的確是一件不能容許的事。
(不能容許的理由稍後再提)
所幸,CATCH創立時所提出的漂亮話,
無論它是否只是一種遮掩,
都實現了相當的程度,
使得"PTT的CATCH版"本身,吸引許多單純想要追求幸福,和分享幸福的人參與,
也因為"CATCH團隊(暫名)"的用心,(無論目的為何)
CATCH版開創了許多良好風氣,造福了很多人,
如果這一切,都是為了日後"CATCH公司"的成立而做的,這的確令人心寒,
但是我們必須承認,最初"CATCH團隊(暫名)"在CATCH版的作為,
並無不妥,也沒有傷害到任何人,
到後來,許多問題漸漸浮出表面,發生爭議,
即使用最歹毒的指責法,
挑明最初CATCH所營造的正面和溫暖,都是為了吸引客戶的一種手段,
正面和溫暖本身,仍然沒有錯,
CATCH擁有的魅力吸引許多人氣,
在商人眼中,(人氣=商機=肥羊=白花花鈔票),
這聽來醜惡,但去除商人,(人氣=眾多的溫暖和智慧)
若有人真的懷有私心利用PTT塑造可以帶來商機的CATCH,
我們為何不能反過來利用它的私心,
讓這CATCH把PTT的精神發揚光大?
若有人曾為了自己的私心付出了他的什麼心眼,
我們利用他的心眼成就我們一直想要,
PTT上一個能互相交流愛情心得的溫暖平台,
也算是報仇吧XD
沒必要因此全盤否定CATCH版本身,
若為了全面防堵"CATCH團隊(暫名)"受利而關板,
那很多使用CATCH版、曾對CATCH版付出或受惠的人,
都和"CATCH團隊(暫名)",和營利無關的人,也會因此受到很大的損失
CATCH的存在,曾使很多版眾受益,如同PTT的其他很多板一般,
也可以預見,CATCH的留存,也將繼續使很多受益。
去除掉"使CATCH公司得利(暫名)"這個功能,
CATCH版也還有許多的貢獻和功能,許多留存下來的價值。
(這當然是要CATCH的版眾們一起來決定的。)
*問題所在*
雖然我喜歡這個團隊(至少我見過的人們我都喜歡XD)
但我還是必須說,當初想要利用PTT創業這個想法,
就犯了很大的錯誤。
從比較小但是很具體的事例來說起好了,
第一,關於CATCH版上活動及活動成果:
CATCH版上之前所宣傳、很多版眾參與的那些活動,(簡稱"CATCH活動")
究竟是屬於"PTT的CATCH版",還是"CATCH公司(暫名)"?
如果"CATCH活動",
只是"CATCH版管理團隊"為了造福CATCH版眾所做的活動,
既無涉營利,也無涉公司宣傳,
那一切的確可以以一般版聚論。
(暫撇開收支是否相符、工作人員費等等問題,此篇不討論)
但是如果是這樣,"CATCH管理團隊"並沒有任何權利,
將這些活動的成果,移作他途,尤其是參加TIC100這樣涉及商業成分如此之深的
比賽。
就算"CATCH團隊(暫名)"最終不會成為"CATCH公司(暫名)",
"CATCH團隊(暫名)"在TIC100中所接受到的資源和訓練,
也已確實是一種"利益"了。
但是這樣的利益,可曾分給"CATCH版眾"了?
又有多少參加"CATCH活動"的人,在事前或事後被告知,
自己參加的活動紀錄會被這樣利用?
如果"CATCH活動"(指版聚等等)是屬於"CATCH團隊(暫名)"或"CATCH公司(暫名)"
,
那也許就沒有告知的義務了(公司有權拿自己做過的活動宣傳?),
但如果是這樣,
就變成"CATCH活動"沒有權利使用版上的資源
(公告、置底、進版、心得文、精華區)來宣傳了。
甚至連PO心得文都該另開一個版面。
而且如果是這樣,
參加版聚的人都該被告知,
這是由"CATCH公司(暫名)"所辦的活動。
關於公司營利等等,我不太懂,
但是"屬於板上"的和"屬於每個參加的人"的CATCH活動被私自移作他途,
這就像是總務私自拿班費去投資一樣,
就算投資回來是使班費增多,還是違法,
除非在這樣做之前,就已徵得班上同學的表決同意。
第二,關於"CATCH"這個名號:
也許"CATCH板管理團隊"和"CATCH公司(暫名)經營團隊"的人員大大重疊,
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可能有熱情有興趣的人就是那些)
但是,為什麼"CATCH公司"可以利用"CATCH"這個名字呢?(相似的也不太好啊~ ~")
如果是毫無關係的兩件事,無巧不巧雷同也就罷了,
可是這很明顯地就是利用了"PTT上的CATCH版"的名氣和資源,
也許"CATCH"這名字當初取得太好了,CATCH團隊捨不得放掉,
但是,如果"CATCH版"要在PTT上繼續存在下去,
它可以是一個平台、一個園地、一種精神,但絕對不能是一種"商標"。
如果有某個團隊,能借用在CATCH聚集的人氣、(但不能直接搬過去用)
所觀察到的市場現狀,所累積的技巧和智慧,
成立一個關於愛情、魅力、人際的公司,
甚至這個公司可以助長CATCH版的人氣,
使CATCH得到更多資源,這是一件好事。
但是,這都該有個限度,就像他人的著作,你能參考,不能抄一樣,
CATCH版有今天的成果和成功,"CATCH團隊(暫名)"的確居功厥偉,
但是還沒到,可以把CATCH版的名聲當作自己的成就那樣來使用的地步,
而且,今天,最不能忽略的是,
CATCH版的成功,和它所在的站台,PTT,有非常大的關係,
PTT的高人氣是眾所周知的,
也是一塊非常非常大的商機,
今天有很多商家,很多商業,可以利用PTT龐大的版眾,
利用版眾們對板上意見的依賴和信任,
創造無窮大的商機,在其中穿入無數贊助和廣告,
可是都被站台管理人員,和站上的版眾們苦心地阻擋住了,
因為,
沒有商業的介入,純然的群眾和純然的心得交流,
是PTT版眾之所以信任PTT、PTT之所以能壯大最大的原因,
今天,若忽視了這個原則,不但CATCH會因此失去光采,
PTT的根本也會因此而被動搖。
就像板上大家高呼了千百遍的那樣"學術網路不能作為商業用途"
PTT有幸擁有何其廣大的資源,何其有幸不受商業贊助干擾,
(想起辦校園演唱會時被贊助商反客為主的心酸,
我們沒錢請歌手、架舞台啊!有錢是老大啊~~><)
別說是"CATCH(暫名)"這個小公司,就算是什麼國際知名大廠來,
也會被版眾沿街叫罵,趕出門去的,
"CATCH團隊(暫名)"若曾有一點點,
想以"PTT上素有清新好評的CATCH"做為事業的跳板的想法,
那是令人遺憾的,不但傷害了自己的公司,
更傷害了你們辛苦參與經營已久的"CATCH版"(結果是你們也都有看到的)
切斷你們的依賴心重新再開始吧,
基於以上,
我認為,版主或可以留任一個,
畢竟CATCH團隊(暫名)累積的能力和經驗,對PTT的CATCH版而言可以是珍貴的資源,
但是CATCH團隊(暫名),不能再作為"PTT的CATCH經營團隊"了,
只能以個人身分輔佐留下的版主。
再加入多個非"CATCH團隊(暫名)"(也不會加入)的新版主,
請CATCH團隊(暫名)(=公司?)把名字改掉,
如果CATCH團隊(暫名)不願意或是在期限內沒改,
逼不得已,就只得改掉PTT上的CATCH版版名改掉,
無論改哪一個名字,曾經建立起的名氣,
也許都需要重新再來過,手心手背都是肉,
就看CATCH團隊(暫名)如何取捨了。
並且CATCH團隊(暫名)必須拿掉CATCH那些活動成果,
畢竟那些活動已經使用了版上資源來宣傳,
它們已經屬於PTT的CATCH版,屬於所有版眾和參加的人了,
CATCH團隊(暫名)能挪用的,只有個人的經驗和經歷。
(CATCH團隊(暫名)裡的每個人,對CATCH活動的付出,是不爭的事實。)
我個人希望不要廢掉CATCH版,
我認為CATCH版還是有很多相似板無法取代的功能,
但我很少逛其他同性質的版,所以這是我個人偏狹的意見,
所以要不要廢版,先舉辦投票,讓CATCH版眾一起來決定,應該比較適宜吧?
若為了擔心"CATCH團隊(暫名)"繼續利用CATCH版就關板
我認為是一種矯枉過正的作法,
"CATCH團隊(暫名)"裡的每個人,的確可能繼續利用PTT的CATCH版的名氣等等資源,
但若"CATCH團隊(暫名)"中許多人物是在PTT的CATCH版中竄起的,
就算他是存心的,我們也只能感到心寒,(這只是假設而已喔^^")
但這是屬於他個人的資源(當然,他不能把版友問他的問題私自出版等等)
但不只是CATCH團隊,
只要PTT的CATCH版是正面的、有影響力的存在的一天,
就不可能不被利用(這就如同所有媒體和被媒體關注的人物一樣),
我們該試著盡可能杜絕它的本質因而被歪曲,
而不是就把這件正面的事物本身消抹掉。
(正妹總是會惹來蒼蠅,所以都不要有正妹?我們該是盡力打蒼蠅吧!)
以上是我個人的一些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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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heep125:對不起...我END了~"~ 09/15 08:48
→ sheep125:"如果"調查之後真的問題...我認為應該要 09/15 08:49
→ sheep125:撤換有問題的板主s....還有將看板改名與其公司作為區隔 09/15 08:49
推 longbow2:辛苦你了~ 09/15 08:50
推 sheep125:如果真要分的話...那得獎的20萬要拿出來分= =+ 09/15 08:51
推 Misshide:說得不錯啊 不偏激不護航 09/15 08:50
推 sheep125:本日最中肯XD 09/15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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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ehmei0102:一樓我原諒你...XD 因為我習慣了...|||orz 09/15 08:56
推 magicwei:認真的看完了 其實很多人的呼籲 前版主群全龜起來了 09/15 09:13
推 yazeroplus:這篇是大長篇 = = 推薦... 09/15 09:11
推 whitewash:推~ 原po寫的歌以後如果有賣錢 記得拿來跟版眾分一下 09/15 09:30
→ whitewash:免得鄉民說你把PTT拿來當作打歌衝人氣的商業工具 09/15 09:30
推 tellmey:人家的獎金你憑什麼要 09/15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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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sonki:某羊125憑什麼分獎金,如果鬧版的都是你這種貨色 09/15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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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ehmei0102:我不覺得我們有資格分獎金><" 因為畢竟團隊付出多少努 09/15 11:13
→ yehmei0102:力我並不確知,只是提醒在取用catch版資源時,可能他人 09/15 11:14
→ yehmei0102:權利也要注意 例如告知等等…(對這方面不清楚) 09/15 11:15
推 HadesX:推推推...這篇比那種單純護航的要中肯多了 09/15 12:26
推 leocat:習慣了 ^ ^|| ㄇㄇ這篇講的真好 09/15 13:20
推 leocat:不過你08:47發文怎樣 = =||| 一晚沒睡打這篇? 真是辛苦了 09/15 13:47
推 alaka:大推! 09/15 15:28
推 AmorSophia:推ㄇㄇ ~建議的超認真,蠻有思考空間的 (我有仔細看喔) 09/15 21:59
推 rosana:這篇寫的很認真~~~推 09/16 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