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CCR (我也想要找個人嫁了>\\\<)
看板CATCH
標題[徵文] 魅力-記憶中的那個他
時間Sun Oct 19 21:32:17 2008
此次徵文時間還剩四天多,我也來拋磚引玉。
希望大家看了我寫的文後不要害羞勇敢的參加徵文吧,我寫得這麼不怎樣都貼了...:p
就我認為,「魅力」其實包括了很多很多很多.......
如果硬要定義,我會把它定義為:
「一種正向的人格特質,並擁有把它強烈表達出來的能力。」
所以,
樂觀開朗、天天笑臉迎人的人,我們會覺得他有魅力。
擁有領導能力、能帶著我們做正確事情的人,我們會覺得他有魅力。
溫柔體貼、在我們想哭的時候提供一個溫暖擁抱的人,我們會覺得他有魅力。
舉例先到此為止....我想寫抒情記敘文,不是論說文。:P
為了配合後面的故事內容,
在這篇文章中的魅力,我指得是:在不同的場合,適時表現出不同正確態度的能力。
嗯......「他」在我心目中就是這樣子的一個人。
第一次見到他時,「平凡」、「普通」,大概就是我對「他」外在的第一印象吧。
不高、不帥、沒有特別會穿著打扮,就......很路人系。(笑)
為什麼會被「他」吸引呢?
過了很久很久後的現在,我慢慢去回想......
除了「他」對我的溫柔讓我感動外,「他」本身的人格特質,也是有十分吸引我的地方。
其中能在不同的場合,適時表現出不同的正確態度就是一點很吸引我的魅力。
和朋友們聚在一起玩時,瘋瘋癲癲、搞笑的他,鬧得比誰都狂;
和年紀大些的人講正經事時,穩重起來的他,講起話來頭頭是道、有條有理;
和我單獨在一起時,變得手足無措的他,傻頭傻腦只是一個害羞的小男生。
這些種種差異,對我來說,形成了「他」引起我注意的魅力,金光閃閃的。XD
當然有部分是因為我很佩服這樣子的人,
我這個人阿,就是人一多就會緊張、笨手笨腳的,
我覺得自己永遠也做不到像他這樣,可以表現出適當行為態度的能力。
所以「他」的這部分人格特質,對我來說就是一種獨特的魅力。
至於「他」對其他女生來說算不算特別有魅力呢?
其實我也不是十分確定,
不過,據我所知,這個路人系的「他」倒是一直不缺女友就是了。Orz
先寫到這裡吧,想到之前就開始感觸良多......
我和「他」的故事這邊就不多提,
如果對悲慘故事有興趣的板友....可以看好人版"斷手妹的故事"....囧
※ 編輯: ACCR 來自: 114.44.19.105 (10/19 21:36)
推 danielgogogo:很喜歡妳說的定義!! 10/19 23:16
推 bigharry:GOOOOOOOOOD 10/20 04:30
推 die246:我也喜歡過這樣的男孩呢 10/22 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