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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 我總認為幸福就是可以跟我喜歡的女人做愛, 然後摸著她的肚子睡著。 直到某次我發覺。 當我早上起來,身旁的人,並不是我喜歡的。 我還是可以摸著她的肚子並且跟她做愛。 而我,卻一樣可以從中間得到幸福的感覺。 我知道我的價值觀扭曲了。 就像撈魚的攤販用的衛生紙碰到水一樣, 輕輕一碰就破。 卻撈不到你想要的魚。 偶爾有魚上勾了, 回家後發現魚好醜好小, 把它丟到馬桶或是送給某個一樣不喜歡那條魚的人, 的感覺是一樣的。 我知道那種撈到魚的感覺不叫做幸福。 第一個,讓我有幸福感覺的女人。 是我第二個女朋友。 她有小小瘦瘦的身體,深邃憂鬱的眼睛。 天生就好的白皮膚,染髮可是掉了色的頭髮。 小小像是小籠包一樣的胸部,均勻又漂亮。 但是她的腰有點肉。 她是我碰過的女人之間,在各項方面看來都很差的女人。 沒禮貌 任性 公主病 固執 不會為人著想 不擅長人際 彷彿我對她的好,一切都是我應該做的。 的確,我承認,我為她做的一切,都是我應該而且我願意的。 她做愛的技巧很好,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我才會那麼喜歡她。 跟她分開後,我的打擊很大。 就像大家失戀一樣,那段時間, 活的不像自己,也不像一個人該有的生存方式。 我忘記什麼是自己的笑容。 這種情況下的我,竟然還是有人喜歡。 我不了解,為什麼那麼糟糕的我,還是有人會喜歡。 那時喜歡我的那位女生,付出很多。 跟我睡覺,在冬至時煮湯圓給我吃。 在我孤單寂寞的時候,陪著我。 她說,我很壞。 因為我最後沒跟她在一起。 她把我傷心的開關turn off, 讓我看清楚一切, 讓我活的更像一個人。 最後,她被我傷的很重。 在那之後我發現,幸福的感覺。 其實垂手可得。 當我一個人時,我還懂得微笑。 這就是幸福。 因為我不會再一次的, 讓自己的笑容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 知道什麼事情是應該做,而且想做的。 知道什麼是應該珍惜,什麼是該放棄的。 知道什麼是喜歡,什麼是不適合。 I`m single but happy :) -- 妳自認的溫柔, 卻是我無盡的寂寞。 http://www.wretch.cc/blog/KillerSha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99.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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