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Spice:>.< 09/04 21:29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只是結婚,不是嫁!
(小孩雙姓,不拿夫家聘金/餅錢,不取用住公婆,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女男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小孩從父母雙姓,除夕夜,孝順自己父母等等,都是
很基本的權益,沒甚麼好女男不平等的! <( ̄︶ ̄)>
英、法、德、美、韓、大陸、阿根廷等國,有越來越多人使用雙姓; 布裘戀、妮可基嫚、
茱蒂福斯特的小孩也雙姓! v( ̄︶ ̄)y http://tinyurl.com/47ar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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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30.203
好人? 這種好人 不如說是"自我安慰"
因為當不成男女朋友 無法接近 只好當"好人"
若兩人來電 兩人就直接可以當男女朋友 互相幫忙 根本不需當"好人"
我覺得我先生 和大家很不一樣
他才不要做"白工" 當甚麼"好人" (他覺得這樣子很笨吧)
他是那種 除非是男女朋友 否則不願牽扯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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