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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i2010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之銘言: : 2010/09/15 43 : --- : 心得: : 我覺得 若是結"男女平等"的婚姻 應該很幸福快樂吧~~ (至是我個人感覺如此) : 1. 像我 不用住夫家 婚後沒去過夫家一次 : 除夕夜 任何節日 我只回我老家~~ (我先生 當然也不用來我老家 他只回他老家) 為何不能兩人一起回各自的家庭,只要時間分配公平即可吧 : 2. 小孩雙姓 (保障夫妻兩人) 我不是生產機器而已 我不懂這有什麼邏輯可言,那姓郭或姓王好了(蔡或辜也不錯),最有保障 女生的確不是生產機器 : 3. 夫妻財產各自獨立 如婚前一樣 (使用金錢 自由自在 不需人管) : P.S. 男人花錢"買"來的太太 比較會淪落婚姻中的二等公民/男人的附屬品 請問小孩跟家裡共同的花費怎麼辦?全部均分嗎?分得清楚嗎? 綜合以上3點,多想兩分鐘,你可以不必結婚,同居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57.251
thirdbaseman:何必跟教母認真? 09/15 11:41
hebeisme5566: 何必跟教母認真? 09/15 12:20
cooltyus:你跟牠認真幹嘛XDDDDDD 09/15 12:53
ACCR:原文離題,我整串一併刪除喔。:) 09/15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