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i2010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CATCH
標題Re: [新聞] 過半女性不愛婚 少子問題恐更糟
時間Wed Sep 15 15:34:03 2010
※ 引述《demo3399 (demo)》之銘言:
: ※ 引述《ami2010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之銘言:
: : 2010/09/15
: 43
: : ---
: : 心得:
: : 我覺得 若是結"男女平等"的婚姻 應該很幸福快樂吧~~ (至是我個人感覺如此)
: : 1. 像我 不用住夫家 婚後沒去過夫家一次
: : 除夕夜 任何節日 我只回我老家~~ (我先生 當然也不用來我老家 他只回他老家)
: 為何不能兩人一起回各自的家庭,只要時間分配公平即可吧
兩人一起跑兩邊 比較費時間
各自回家去 就像婚前一樣 比較省時又簡單~~
又譬如 除夕夜與過年那幾天 可各自陪伴自己家人 不用互相跑攤 比較省力省時~~
: : 2. 小孩雙姓 (保障夫妻兩人) 我不是生產機器而已
: 我不懂這有什麼邏輯可言,那姓郭或姓王好了(蔡或辜也不錯),最有保障
: 女生的確不是生產機器
房子掛夫妻兩人名字 對雙方有保障 一人一半 感情才不散
小孩姓氏 也是同樣道理~~
: : 3. 夫妻財產各自獨立 如婚前一樣 (使用金錢 自由自在 不需人管)
: : P.S. 男人花錢"買"來的太太 比較會淪落婚姻中的二等公民/男人的附屬品
: 請問小孩跟家裡共同的花費怎麼辦?全部均分嗎?分得清楚嗎?
: 綜合以上3點,多想兩分鐘,你可以不必結婚,同居就好
小孩和家裡 當然是夫妻一起出錢出力囉~~ 像兩個老闆建立一個公司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247.245
推 secretlegk:離婚怎辦 小孩一人切一半 感情不會散? 09/15 17:10
→ ami2010:離婚也掩蓋不了小孩身上有爸媽兩人的血統與基因的事實! 09/15 17:26
推 ACCR:原文離題,我整串一併刪除喔。:) 09/15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