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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26237221 (沈默的貓)》之銘言: : 標題: [分享] 搭訕實況報告 - 下午茶餐廳 : 時間: Sun Apr 27 15:09:41 2014 :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ATCH/M.1398582585.A.E61.html 原文恕刪,因為我想討論的不是文章內容的對錯或好壞,在CATCH本來就沒有真理, 我想說的是「每個人都有在不觸犯法律及板規的前提下,發表意見的權力」。 講得更白話一點,我想捍衛的是言論自由的價值, 在 http://ppt.cc/TTKR 這篇的推文裡有過相關討論(雖然有些人有點搞錯重點), 但推文難免比較亂,為避免難以閱讀,我在這篇稍作整理, 也歡迎大家提出各種看法一起討論,或指出我思慮不周全之處。 以下文章會引用到原文的推文, 為了討論方便,我會調動推文順序,但最後方的推文時間不會做任何修改。 - 首先,板上有些人似乎比較容易把別人的推文視為「只是在酸」, 令我滿疑惑,「只是在酸」的定義為何? 我在 http://ppt.cc/TTKR 推文詢問,經過千迴百轉後得到以下回答, 「用自己的既有價值觀瞧不起別人的方式、技巧、行動」, ^^^^^^ 以及「用輕蔑的態度質疑人卻不提出更好的方案」, ^^^^^^^^^^ ^^^^^^^^^^^^^^^^ 如果這是對「只是在酸」的定義的話,我也提出了更進一步的質疑。 我把這回答分成「瞧不起、態度輕蔑」和「不提出更好的方案」兩部分來看。 針對第一點, 我以為當防衛心過高時,純粹的疑問也很容易被認為是「瞧不起、態度輕蔑的找碴」, 例如以下推文: : 推 w55007:你搭了那麼多拿了那麼多LINE都沒後續的? 04/27 15:14 : → a26237221:看過你的推文之後我覺得這問題沒有必要回答 04/27 15:23 w55007的推文字句本身是中性的,我不太懂原原po為何會覺得「沒有必要回答」, 可能會有人覺得沒有「禮貌」,但是他也沒有「不禮貌」, 應該沒有規定隨時隨地都要畢恭畢敬吧?何況禮不禮貌這本身就很主觀。 第二個可能或許是原原po覺得w55007是不同立場的人,所以無法溝通, 我也去google了w55007在CATCH板的推文,發現他的確會對「搭訕方式」提出質疑, 對某些搭訕方式有所批評,並不表示他「完全反對搭訕」, : 推 w55007:馬的 那句你相信命運嗎 這個我練二十年我可能也說不出來 04/17 00:57 : → w55007:他苦工下成這樣 把到你這正妹也是應該的啦 04/17 00:57 以上引用自他在 http://ppt.cc/Vg3m 裡的推文,提供給大家參考, 並自行判斷這個ID的其他推文究竟是質疑「搭訕方式」,還是「完全反對搭訕」。 若面對純粹的疑問,沒有辦法抱持開放的心態,一味覺得別人來踢館, 當然會覺得天底下一堆酸酸,這樣要怎麼有實質的交流? 接下來馬上又有活生生血淋淋的範例: : 推 mepass:先熟練搭訕 line自然源源不絕 04/27 15:27 : 推 abcd0:拿了line之後的後續貼上來到時候又被一堆人酸「小心得病」 04/27 15:56 ^^ 我在第一點中提出看法。 : 推 abcd0:還有你記錯的點是,你一開始忘記坐下XD 04/27 16:00 : 推 taiwanjudge:可否告知要到賴的後續如何 04/27 16:15 板友提出疑問。 : → a26237221:這次行動是昨天下午欸,後續!? 04/27 16:19 原原po解釋,並試圖再次確認板友想問的是什麼? : 推 gabiel:樓上要問到那麼露骨嗎 04/27 16:26 : 推 taiwanjudge:例如line聊的互動如何,有沒有辦法約出來 04/27 16:43 板友重新仔細說明自己的問題。 : 我又不是整天在跟女生聊天= =,而且這是「昨天」傍晚認識的。 : ※ 編輯: a26237221 (114.36.97.182), 04/27/2014 16:46:26 原原po回答問題。 摁,到目前為止一切都僅止於正常互動, 接下來的話可能才是導致失控的原因。xD : 推 abcd0:昨天發生的事問後續?我想起我之前也是 04/27 16:41 : → abcd0:貼個聊天室對話就被人問「追到沒?」XD 04/27 16:42 為什麼不能問? : 推 abcd0:要貼當然可以,這種東西我們多的是。只是不要貼完後又問 04/27 16:46 : → abcd0:「啊後續勒?XXOO沒?交往沒?結婚沒?生小孩沒?」 04/27 16:47 ^^^^^^^^^^^^^^^^^^ : 推 abcd0:我們貼文是來分享,鼓勵板友的,不是來被身家調查的..... 04/27 16:49 再次發問,到底為什麼不能問?xD 後續發展本來就是分享文的延伸,若板眾認為很重要, 好奇結果、有疑惑,所以問問題,應該是再自然不過的事, 回覆板友疑問則是發文者負責的表現而已,不用主觀認定別人就是來找碴吧。 另外,引號內最後兩句未免太過度解讀,有人這樣問過嗎? 若引號內是想傳達別人說的話,不任意修改或過度延伸是基本的禮貌, 否則很容易被誤會是想蓄意誤導他人, 換個方式,像『「啊後續勒?XXOO沒?交往沒?」要不要順便問結婚沒?生小孩沒?』, 或許會比較恰當。 : 推 taiwanjudge:貼文還怕人家問??? 04/27 17:10 : → taiwanjudge:那你幹嘛貼?,誰知道是不是護欄的 04/27 17:10 : → taiwanjudge:昨天要到,就不會聊天嗎?騙門外漢嗎? 04/27 17:11 : : 不爽我可以阿,你出來貼文阿。 呃,taiwanjudge應該不是不爽原原po,而是abcd0的推文。xD 而第二句「出來貼文」云云,就牽扯到「只是在酸」定義的第二點,待會會討論到, 以上大致是我關於第一點「瞧不起、態度輕蔑」的想法, 接著插播一下我對原文的疑問和看法。 : 我貼文是我好心有空分享,什麼叫做昨天要到後續聯絡今天問聊天後續 好心有空分享固然很好,我也覺得板上有多元豐富的分享文是有益無害, 但是不能因此要求板友只能叩謝大恩大德,不能有任何其他聲音的質疑。 : 那是不是我PO了聊天後續又要問有沒有達陣,雙重標準欸lol 老問題,不能問嗎?xD 新問題,雙重標準是指什麼部分? : GOOGLE了一下你的id 我該說不意外嗎? : ※ 編輯: a26237221 (114.36.97.182), 04/27/2014 17:13:27 有事沒事google別人ID到底想幹嘛啦xD, 我們就事論事,對事不對人好不好?ˊ_>ˋ 再來進入「只是在酸」的定義第二點──「不提出更好的方案」。 我就是不懂「純質疑」有何不可,「質疑」本身也只是「有所疑問」而已, 有疑問所以尋求解答是很正常的事,為什麼一定要提出「另一種方法」? 這並不會改變質疑的本質。 這點我認為vowpool在 http://ppt.cc/TTKR 中的推文說得很好, 推 vowpool:或許他不知道該怎麼作 這個不能強求他一定要提議 04/28 00:28 → vowpool:但是應該可以要求他說明他的質疑 以利澄清問題 04/28 00:29 更何況如mips在 http://ppt.cc/TTKR 推文中提到的, 之前UYC板友就已經親身示範過,即使提出別的方法,似乎還是沒什麼太好的下場, 那標準究竟在哪? 為什麼不是「不去觸犯法律或板規」或「沒有明文處交付板主判斷」, 這種實體的、沒有任何模糊地帶的標準不行嗎? 難道標準是必須是要「讓某些人滿意」才不是酸? 我以為「尊重」應是每個人都有發表意見及對其他意見「內容」提出質疑的權力, 當然可以贊同或反對別人的想法,因為CATCH沒有真理, 但「提出想法」這件事應該受到包容, 憑什麼擅自去認定別人表達意見「只是在酸」、「純吐槽」, 或規定別人「該用什麼方式(如不能推文,要回文或發文)」? 選擇用什麼樣的形式發表想法,在不觸法的前提下,也是屬於言論自由的一部分, 並非「用你不認可的傳達方式發表的意見,都不是意見」, 在沒有犯法的情況下,別人什麼都可以說,每個人也都可以反對, 但叫人家閉嘴就太過了,究竟干卿底事? 不僅自以為是,也完全否定了言論自由的正當性,進而阻斷了理性思辨的可能, 對板友一點好處也沒有,十分可惜。 : 推 a0925313803:樓上好棒棒 04/27 17:12 : 推 taiwanjudge:那你沒事去人家賴吵架嗆聲是怎樣 04/27 17:15 : → a26237221:我誠心發問你有什麼要問一次問欸^_^ 是你封鎖我的= = 04/27 17:16 : 推 swinggcat:感謝分享 其實搭訕的成功背後是數不盡的難堪失敗換來的 04/27 17:32 我可以理解有時候會覺得推文的內容莫名其妙,或提問很荒唐, 但可以反對他的「推文內容」,卻不能因此覺得「發表意見」的舉動只是來亂, 例如本篇以下推文,chromo只是認為rain7597的「建議內容」沒有意義, 而不是認為他「提出建議」是荒謬的。 : 推 rain7597:給點小建議 在PO文時能否提供搭訕對象的年紀 工作 興趣 04/27 18:39 : → rain7597:一些簡易背景 這樣可能會更容易使鄉民瞭解 04/27 18:41 : → rain7597:大大是如何搭訕不同對象所使用的方法 不然從文中只知道 04/27 18:43 : → rain7597:對方是女的 04/27 18:43 : → rain7597:另詢問 在搭訕時大大會先觀察(過濾)對方一陣子才出手 04/27 18:47 : → rain7597:還是就真的對眼就搭了呢? 謝謝 04/27 18:48 : 推 chromo:樓上 知道這些沒有意義 因為開場前你跟本不知道對方資訊 04/27 18:49 : 推 chromo:如果是冷搭 建議是越快出手越好 04/27 18:54 : → rain7597:C大我當然知道開場前不知道對方"真實"資訊啊但是假象資 04/27 18:53 : → rain7597:訊會有 譬如對方穿著衣服 飾品 眼鏡 鞋子就會透露出的 04/27 18:56 : → rain7597:今天如果大大搭訕內容 是與這些假象資訊有關 那可能PO 04/27 18:58 : → rain7597:出來才會讓鄉民更了解 畢竟出手前 對方外表的氣場 04/27 18:59 : → rain7597:會牽扯到搭訕內容的 就算這些假象資訊都沒有好了 04/27 19:00 : → rain7597:PO出年紀 工作 也可以讓鄉民知道 不同年紀 工作是喜歡那 04/27 19:02 : → rain7597:些話題 (從新手角度觀察大大文 給點小小建議) 04/27 19:04 : 推 chromo:以上是開完場後才可能會出現的問題 04/27 19:06 : → chromo:我覺得與其想那麼多 不如想出一套不管對方是誰 04/27 19:08 : 推 chromo:大都可以順利進行的流程 有時候一直收集資訊其實只是在拖 04/27 19:12 : → rain7597:因為前二篇都是看到 通用公式 釋放花香(魔術 心理測驗 04/27 19:21 面對一些較不經修飾的推文,難免有時候會懷疑別人是否只是來找碴, 但我建議或許在認定之前,可以再次進行確認, 如果前文所引用的「應該可以要求他說明他的質疑 以利澄清問題」, 像原文推文中taiwanjudge與原原po一開始進行的事就是如此, 後來因為別的事爆氣令人滿遺憾的。 : 推 babaface:推rain的建議 04/27 18:49 : 推 wesley25:感謝分享 04/27 18:52 : 推 yyy88521:原po只是單純想要跟我們分享,何必那麼嗆 04/27 19:03 原本taiwanjudge真的沒有嗆啦。QQ : 推 rainyseattle:嗆的那個一直都很針對人,少見多怪。 04/27 19:09 : → a26237221:rain你提的都在我們說的瞎扯閒聊範圍 說什麼其實不重要 04/27 19:18 : 推 rain7597:A大 說的是 04/27 19:28 : → Rindler:讓我想到之前有人只是詢問 就被怒嗆 貌似有的人只接受吹捧 04/27 19:40 : 推 abcd0:樓上讓我想到之前我只是分享實例,就被人妒忌吐槽 04/27 19:48 ^^^^^^^^ : → abcd0:貌似有的人只知道吐槽貶損他人分享 04/27 19:49 ^^^^^^^^ 以上請見我在第一點的陳述。 : → Rindler:樓上莫非有精神分裂或失憶症? 04/27 19:56 : → Rindler:你分享實例省略過程 可是你親口說過的唷 04/27 19:58 : → Rindler:請你回去看究竟那個疑慮究竟是不是因為你的省略引起的 04/27 19:59 : → Rindler:一般作者自己沒PO清楚 而被板眾提出疑惑時 只會補充說 04/27 20:00 : → Rindler:明清楚 像您這般激動怒嗆或自以為認定別人在忌妒?吐嘲? 04/27 20:01 : → Rindler:說實在 我還真是頭一遭遇到 或許對UYC你會說她不只一次 04/27 20:02 : → a26237221:不要再跳針了啦,雙重標準被戳到就安靜不就好了:) 04/27 20:02 ^^^^^^ 關於叫別人閉嘴的想法,我在前面分享過了。 : → Rindler:可是在那次之前 我並未推過您的文章 且之後您也沒解釋 04/27 20:03 : → Rindler:恩 那就請停止跳針吧 要討論這種跳真問題的人 可以私信 04/27 20:04 以上這串事件可以看這篇 http://ppt.cc/cHY7, 我相信想了解的話直接看最好,那篇原po應該也不會刪文或修改, 因為各有立場,本來就該自行做判斷, 基本上性質和taiwanjudge在這篇原文爆氣的始末有點相近啦, 一開始沒有什麼意思,後來一發不可收拾。ˊ_>ˋ 雖然有些人說接受質疑、接受批評, 但我不懂為什麼要在某些人規範下的質疑才叫做有意義? 交流本來就是在「提出想法」、「被質疑」、「回應」、「再次受到質疑」中產生, 即使最後不必然會有「共識」,但這本來就不是重點, 討論的「過程」才是最珍貴的。 像在這篇 http://ppt.cc/HCMe,推文中shunn與chrome雖然有不同觀點, 但他們否定的並非對方「提出想法」,而是各自的「意見內容」。 板上有些聲音覺得不能質疑分享文,擔心導致發文者跑掉,「對板友沒好處」, 但又為什麼認為「提出質疑」本身對板友沒好處呢? 在一來一往的實質交流的過程中,板友會根據其中內容去做判斷, 毋須自以為高人一等, 覺得有義務替板友「過濾掉」或「逼走」某些言論,擔心板友「誤入歧途」, 憑什麼你看得出來那是歧途別人就不行?其他人智商沒有比較低。 呃,而且啊,也可以看看當初到底是誰被逼走, 這並不是以「贊同技巧與否」來區分,因為CATCH本來就有很多面向, 被逼走的跟留下來的可能是以「對言論自由的包容與否」來做分類的吧。xD : 推 babaface:放下成見,兩邊各退一步。把焦點放在Catch上(個人建議) 04/27 20:04 : 推 abcd0:人啊,沒自知之明還真可悲。板上誰站在你那邊? 04/27 20:04 : → Rindler:板眾多半也不想看到你一再崩潰跳針跳針及怒嗆 04/27 20:05 : → a26237221:浪費時間跟你私訊幹嘛?你就為了保護你的假象這麼激動? 04/27 20:05 : → abcd0:少去年別人的分享文章吐槽,不就天下太平了 04/27 20:05 : → abcd0:連板眾站在哪邊都不知道,真可憐....... 04/27 20:06 : → Rindler:哈哈 所以你剛剛說安靜是不是在打自己的臉? 04/27 20:06 : → Rindler:恩 你眼裡的板眾 只有把你捧為大神的才是板眾嗎 04/27 20:07 : → Rindler:脆弱到要將自己的眼睛矇起來 是有點哀傷... 04/27 20:08 : 推 abcd0:所以你自己也知道沒人支持你嗎(笑倒 04/27 20:08 : → a26237221:你寫的文有被Disp轉到17萬嗎R底迪...? 04/27 20:10 : → Rindler:呵呵 你就繼續騙自己吧 假想所有板眾捧你為神 04/27 20:11 : → a26237221:該出門去搭訕了~~掰囉 04/27 20:12 : 推 abcd0:呵呵 你就繼續騙自己吧 假想所有板眾都支持你 04/27 20:13 : → Rindler:a底迪 我沒有如您這麼沉迷在網路世界裡欸 04/27 20:13 : → Rindler:呵呵 有人精神分裂了嗎 我從沒說過所有板眾都支持我啊XD 04/27 20:14 以上所有板眾站哪邊、數人頭之類一點意義都沒有, 言論自由這種最基本權益的保障不用爭對或錯。 以下開始嘴砲。 : → a26237221:你讓我想起某天朋友告訴我的一句話 04/27 20:14 : → a26237221:「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 04/27 20:14 : 推 abcd0:那更糟糕了,既不沉迷網路,又沒實際行動,也沒分享,嘖嘖 04/27 20:15 : → Rindler:恩 我不跟豬打架的 不過偶爾玩耍一下 倒是無妨 04/27 20:15 : → abcd0:所以你自己也知道沒人支持你嗎(笑倒 04/27 20:15 : → abcd0:等你的分享文啊,加油 04/27 20:16 : → Rindler:呵呵 現在是只要一說不過 就開起跳針模式囉?  04/27 20:17 : → a26237221:我一身髒了,不過看起來你倒是滿開心的 04/27 20:25 : → Rindler:偶爾看到豬玩得一身髒的樣子 是蠻逗趣的XD 04/27 20:26 : 推 blueblueya:看了以前DM的分享文,Rind你是很討厭他嗎?為什麼別人分 04/27 21:00 : → blueblueya:享,你就要酸或嗆他呢?不喜歡就不要推文就好了嘛,要把 04/27 21:02 : → blueblueya:所有分享文的人逼走CACTH板嗎? 04/27 21:02 : 推 blueblueya:還有看了一下a26以前的分享文,也叫人家小心ADSL,這跟 04/27 21:05 : → blueblueya:CATCH版有關係嗎? 04/27 21:06 : 推 abcd0:妒忌我們吧,天生愛吐槽吧 04/27 21:59 : 推 mips:blue,我反而覺得不用擔心,這個版只有某些人才會趕人出去, 04/27 22:01 ^^^^^^^^^^^^^^^^^^^^^^^^^^^^ : → mips:之前UYC事件,把反而要小心把UYC趕走的人! 04/27 22:01 ^^^^^^^^^^^^^^^^^^^^^^^^^^^^^^^^^^^^^^^^ 呃。xD 以下繼續無止盡嘴砲,我沒有要回的了, 最後偷渡:希望開放噓文,讓大家把心臟練強一點!xD : 推 student111:請問像是魔術是否有加分的效果?? 04/27 22:08 : → Voiscre:要懂得轉移 不然魔術秀完了你接下來要幹嘛 04/27 22:45 : → alex800826:請推文時三思,以尊重為前提。 04/27 22:46 : → Rindler:回blue 推文表示疑慮不等於酸或嗆 而且在那篇分享文之前我 04/27 22:53 : → Rindler:和他素不相識 怎麼會不爽他? 04/27 22:53 : → Rindler:在那之前 我並沒有不喜歡他或他的內文 我也不認為推文就 04/27 22:55 : → Rindler:代表示不喜歡或在酸或嗆 04/27 22:56 : → Rindler:請問我嗆或酸了他什麼?但是當他激動怒嗆人之後,就請別再 04/27 22:57 : → Rindler:要求被他嗆的人語氣要多好 04/27 22:57 : → Rindler:ADSL涉及的後果嚴重,我覺得超有關係的 04/27 23:00 : → Voiscre:喔 04/27 23:01 : → zz59743p6:樓上似乎對於每篇分享文都會想戰,看來吃飽很閒呢 04/27 23:01 : → zz59743p6:人家好心分享你在那邊質疑一堆有的沒的 04/27 23:01 : → zz59743p6:是不是自己去測一次就知道啦,真是無聊 ˊ_>ˋ 04/27 23:01 : → Rindler:樓上哪之眼睛看到每篇分享文都想戰?要戰請承認是自己想戰 04/27 23:02 : → zz59743p6:更正,某R 04/27 23:02 : → zz59743p6:呵呵,你敢說你沒質疑過我文章嗎? 04/27 23:02 : → zz59743p6:自己質疑口氣不好還敢說別人~~~ 04/27 23:02 : → Rindler:哪一篇質疑了=.= 你有搞清楚狀況嗎 04/27 23:02 : → zz59743p6:質疑過就忘了~ 真是..... 04/27 23:03 : → Rindler:這裡的幾篇是我起頭戰的?選擇性無視? 04/27 23:04 : 推 blueblueya:那妳可以每篇都匯小心ADSL囉,還有這是CATCH板,主旨就是 04/27 23:04 : → Rindler:質疑給意見(人)這還是針對意見內容(事)? 04/27 23:05 : → zz59743p6:人家好心分享你也要小心ADSL 純街搭分享也要被你酸 04/27 23:05 : → Rindler:為什麼每篇都要ASDL啊 討論可以這樣一直跳針嗎? 04/27 23:05 : → zz59743p6:啊不就好棒棒 你要不要跟手機結婚算了= = 04/27 23:05 : → blueblueya:如何追到男女生,你講到ADSL應該和本版沒有關聯吧? 04/27 23:06 : → Rindler:ADSL 是因為和那篇內容有關啊 04/27 23:06 : → zz59743p6:你看,點出你的問題就說大家跳針,到底是誰跳針XDD 04/27 23:07 : → Rindler:怎麼會沒有關 請你重新去回顧一下該篇內容 04/27 23:07 : → zz59743p6:你這麼喜歡ADSL應該去別版不是來CATCH唷~ 04/27 23:07 : → Rindler:一直說大家跳針 你有視力障礙嗎?我有說大家? 04/27 23:08 : : 幫你找出文章了 #1IskUKrk 你說我朋友推倒再酸ADSL就算了, : : 純看這篇怎麼歸納出ADSL的?可以教我嗎?真的是神邏輯欸 : : 推 abcd0:某r還是認不清事實,力戰群雄 04/27 23:09 : → Rindler:第一個翻ADSL出來吵的是誰 說要每篇都推ADSL是誰 04/27 23:09 : → Rindler:從這兩件事就可以看出誰那麼喜歡ADSL了唷 04/27 23:09 : ※ 編輯: a26237221 (114.36.97.182), 04/27/2014 23:10:14 : 推 zz59743p6:不就你最喜歡嗎= = 04/27 23:10 : → zz59743p6:不然幹嘛一直提出來 04/27 23:10 : → Voiscre:不是要賣經驗 PTT看10年了這種人很多啦(茶) 尤其會說自己 04/27 23:10 : → Rindler:所以某人自比是群雄 哈哈 04/27 23:10 : → Voiscre:沒空跟你吵 然後過幾個月後又跳出來了 04/27 23:10 : → Rindler:是妳朋友還是妳自己? 04/27 23:11 : → Rindler:希望某人不要精神分裂 先承認你就是妳朋友 04/27 23:11 : 推 blueblueya:等下他又跳針,說我們自打嘴巴. 04/27 23:12 : 推 peanut97:好自然的感覺 04/27 23:12 : → Rindler:你在表達什麼?你列的文章不就是同個系列的同一事件=.=  04/27 23:14 : : 同個系列,第一篇文有提到什麼嗎?ADSL的結果從何得來?那篇不就只是站內信跟要LINE : : 而已? : : → Voiscre:http://ppt.cc/xcHE 去年11月 04/27 23:14 : 推 zz59743p6:某R真的令我甘拜下風,一篇推文可以引出一堆人想戰你 04/27 23:15 : ※ 編輯: a26237221 (114.36.97.182), 04/27/2014 23:19:16 : → Rindler:所以某z承認是自己想戰了沒啊 到底=.= 04/27 23:17 : → zz59743p6:沒錯啊,承認有很可恥嗎= =? 至少比你不承認ADSL好多了 04/27 23:21 : 推 abcd0:真的是新一代的無建樹討戰神XD 04/27 23:22 : → Rindler:被害妄想嗎 你就繼續把推文的人都當作是在戰你吧XD 04/27 23:40 : 推 ownnina: 04/28 00:21 : → ownnina:謝謝原PO分享經驗 04/28 00:22 : 推 famas2200:我也很好奇後續如何維持關係? 04/28 01:08 : 推 ianchen300:前面某個酸的別搞錯重點,這系列分享文越來越棒,別鬧 04/28 02:26 : → andboypig:回不去的catch版 04/28 02:30 : 推 KKrabbit:某R脾氣跟耐心似乎很不好...是不是最近沒睡好??保重啊 04/28 04:34 : 推 abcd0:他一直都是那個樣子,而且也沒打算改 04/28 07:04 : 推 exnest:要戰去戰馬卡茸啦-_- 04/28 09:32 : 推 sinyao1213:推 04/28 10:27 : 推 scottada2003:Y人就愛吵架啊 不意外 版主處理一下 04/28 10:41 : → scottada2003:某R 呵呵 04/28 10:42 : 推 ab761004:很感謝有這些連串的分享文 至於某人就不用管他了 只會吐 04/28 14:53 : → ab761004:槽也不會分享自己經驗 至於後續是要靠自己 人家也只是分 04/28 14:53 : → ab761004:享自己搭訕經驗而已 04/28 14:53 : 推 ab761004:至於愛鬧的人都是現實沒人注意才愛在網路討戰引起注意的X 04/28 15:00 : → ab761004:D 04/28 15:00 : 推 necessarius:可能原po讓某些人自慚形穢了吧,反觀那些愛質疑的一篇 04/28 18:10 ^^^^^^^^^^^^^^^^^^^^ : → necessarius:分享文都沒 04/28 18:10 ^^^^^^^^^^ 咦,補充一下好了, 請看第二點「不提出更好的方案」,還有,誰說實錄文才是分享文呢? 應該要肯定「各種不同觀點不同型式的意見」必須同時存在,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02.4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ATCH/M.1398689529.A.F79.html
taiwanjudge:很中立,非常的推 04/28 20:57
a26237221:http://ppt.cc/Pg,- http://ppt.cc/O0uJ 04/28 21:00
a26237221:妳google是不是不太完整阿…? 04/28 21:01
這我有看啊,我也在內文中說了,你可以看仔細一點, 我認為他是不認同這個「搭訕方式」而非否定「搭訕」。 就像無論是你、abcd0、chromo、shunn、Rindler、UYC....任何人的文, 我都會有贊同和不以為然之處,但即使完全持相反觀點好了, 也不會因此認為某個ID發的都是廢文,就只是不同意個別文章內容而已, 我並不那麼喜歡去把人做分類。
babaface:純推內容。 04/28 21:06
當然是純推內容啊!xD 我不是都提倡了「就事論事」、「對事不對人」嗎?xD
rainyseattle:系列文要出來了, 但我也希望可以噓文XD 04/28 21:27
雖然不希望演變成系列文,覺得也太累, 但會不會有這個走向也不是我能控制的。QQQQ 噓文很好啊,男女板那樣才叫多元意見,其實就算被噓也不用閉嘴不是嗎?xD 突然想到忘了講的, 也有些面對質疑的反應是「坐而言不如起而行」、「別當思想的巨人,行動的侏儒」, 但我討論的重點不是這個啊,我這篇不是要否定別人的看法, 我主張的是言論自由(講N百遍xDD)。
shunn:推這篇 中立有條理的正妹 04/28 21:34
shunn:感覺是經過學運事件後思辨的脈絡感:D 04/28 21:36
啊,其實還有一個關鍵, 就是快打完的時候整篇消失,只好重打第二遍的脈絡感。xDDDDDD
Goodwhite:不好意思,我不推標題和內容,只推樓上說的正妹 XDDD 04/28 21:36
竟然對人不對事!!!!! 不過我接受(欸)。xDD
babaface:好白好好笑XD 04/28 21:39
vowpool:嚇我一跳 原來是控制碼... 04/28 21:51
抱歉嚇到你xD, 為了避免誤會,我現在把前面的冒號改掉讓它變白色字體了。 ※ 編輯: zonnebloem (114.27.102.46), 04/28/2014 22:06:58
kasumi28:我推你內容 但是PTT有一種人 你可能沒有分類到 他並沒有 04/28 23:26
kasumi28:立場問題 就只是覺得好玩來亂的 而且據我身邊朋友知道 04/28 23:27
kasumi28:他們覺得看人家認真生氣很好玩 反正用字遣字小心點就好 04/28 23:28
kasumi28:反正你很認真在那辯解 我可能時間到了不玩了該睡了 04/28 23:29
kasumi28:事實上 妳的重點也就是言論自由 其實一直都沒問題 04/28 23:31
kasumi28:就拿公告來說 這些吵架在某些版就是水桶了 版主也只是點 04/28 23:31
kasumi28:出來 但是沒有警告之類的懲處 04/28 23:32
啊,我沒有要分類啦。 我確實知道有你說的這種人存在, 所以我才說在不知道是不是刻意找碴之前,可以先再次進行確認, 但即便最後發現他就是來亂的,發文者可以根據板規、法律檢舉或提告, 若他沒有觸犯任何規範,則可以向板主檢舉要求判定是否蓄意引戰,做出處分, 目前CATCH的板規在一個過渡期,所以不盡完善,但板主依然有自行判定的職權, 我認為最糟糕的方法是隨之起舞,成為同一種人, 因為如果他真的沒有犯規,那他有他的言論自由, 而「不回應」也是發文者的言論自由的一部分。
apman:推你這篇!! 04/29 00:30
necessarius:所以請問你想悍衛的是版友質疑發文者本人人身的自由 04/29 00:49
necessarius:嗎?我想弄清楚一下 04/29 00:49
necessarius:捍 04/29 00:49
欸?不是唷,我想捍衛的是「每一個人」的「言論自由」, 我贊同「人身自由」也應受保障,但PTT上應該比較難扯到人身自由。
necessarius:我想原原po會這樣也是情有可原的 04/29 00:50
necessarius:看之前的分享文版友的反應就知道 04/29 00:52
necessarius:Q :那請問有有追到嗎 發文者:沒有耶 04/29 00:53
necessarius:Q : 沒追到還敢發文!! 04/29 00:54
                    ^^^^^^^^^^^^^^^^ 可以請問是哪一篇嗎?我想參考實際過程,才能判斷是否「情有可原」?
necessarius:如果某些版友是期待這樣的發展的話,我現在就可以告訴 04/29 00:55
necessarius:你答案 04/29 00:55
necessarius:是啊,是有的分享文後來就是會失敗啊 04/29 00:56
necessarius:如果你要因次此而打翻,認為整個過程都是沒意義的 04/29 00:57
necessarius:那麻煩發揮一下你的言論自由,讓發文者知道你們的聲 04/29 00:59
necessarius:音 04/29 00:59
發問者會不會因為「結果」來定義過程有沒有意義,那是只是你的臆測, 同我上文所說,過度解讀或延伸他人的話容易有造成誤會的風險。
necessarius:當然要說可以質疑也不能說你錯,只是意義在哪? 04/29 01:00
呃,討論每個問題有沒有意義這很哲學, 就像人為什麼被生下來?為什麼活著?為什麼會死亡? 或許你覺得問題沒有意義,但「發問」確實是他的權益。
shunn:樓上的排版方式令我髮指XDDD 04/29 01:01
necessarius:發文的意義是讓你學到東西,如果你質疑只是想證明他 04/29 01:01
^^^^^^^^^^^^^^^^^^^^^^
necessarius:錯,那人家沒欠你 04/29 01:01
^^ 發文的意義應該是分享,當然看文者也一定能學到東西, 但是學到「值得效法」還是「引以為鑑」就見仁見智,交由個人判斷, 另外,「質疑只是想證明他錯」也只是你個人臆測, 你無法去認定質疑者的動機,更沒辦法從動機否定他質疑的權力。 依據前述,無論發問者只是純粹感到疑惑,抑或是認為分享者是錯的, 並不影響他「表示質疑」的意義。
necessarius:手機排版XD 04/29 01:02
kasumi28:推樓上 這也是我核心的想法 別人是"分享" 不是 "義務" 04/29 01:08
Rindler:既然不是義務 就不應該要求別人給意見必須PO文 04/29 01:12
Rindler:另外 確實有人不把自己的言論之責當一回事 絲毫不願面對 04/29 01:13
necessarius:那同理也不該要求發文者一定交待後續囉 04/29 01:16
針對此點,我同意不該「要求」發文者, 但是事實是板友只是「發問」,而非「要求」, 板友有「發問的自由」,發文者有「不回應的自由」,兩者都是我捍衛的言論自由, 真正做出「要求」的,是覺得別人到自己文章底下推文就是來亂, 發表意見就必須回文或推文才理性,這才是侵犯了別人選擇意見表達方式的自由。
Rindler:別人要求他正視自己放的話 他卻說到一半便躲起來 04/29 01:16
kasumi28:某人問而不答 就要別人回答 我可以打你 你不准問我 04/29 01:24
kasumi28:果然是天才 我直接站內信妳吧 要來就來 04/29 01:25
Rindler:某人是誰?先聲明我目前為止未收過任一封戰內信 04/29 01:38
Rindler:以防有心人試圖混淆視聽 04/29 01:38
kasumi28:我剛寄信給R 我們站內信討論 抱歉影響你討論內容 04/29 01:59
沒關係,只要不犯規或淪於情緒,有討論都是好事。:) ※ 編輯: zonnebloem (115.82.136.145), 04/29/2014 02:09:57
alex800826:偷渡無效XD 04/29 02:54
kasumi28:這篇文跟CATCH無關對吧0.0 04/29 03:00
alex800826:無關,請盡速刪除。 04/29 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