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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問題我想很久了。 我所謂的搭訕不單指街頭搭訕。 也可以是在工作地點,在書店,在加油站,或是在巷口的麵攤... 總之就是主動去認識對方。 會讓人家覺得被追了嗎? :P 認識的過程可以這樣分嗎?有送禮物等於想追,沒送等於普通想認識? ↑ 某阿姨這樣告訴我 -_- 會這麼想是因為... 有時候我會很想認識一個人,但是其實我真的只是想認識...(不管大家相不相信Q_Q) PS:也因為這樣我也跟同性搭訕過 XD 但是真的就是想認識而已-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94.100 ※ 編輯: JokerJuice 來自: 220.135.94.100 (08/08 17:19)
joy830:不等於 我偶爾也會跟不認識的女生小聊一下 08/08 18:09
joy830:以後也不會見面的 08/08 18:09
alonedancing:不一樣吧 就是想認識而已啊 08/08 18:26
Wey5438:應該是每個人都不同吧。以我而言,我在路上被搭訕,會認為 08/08 21:20
Wey5438:對方不是直銷就是保險,再不然就是詐騙金光黨之徒。 08/08 21:21
Wey5438:馬的,我在忠孝東路金石堂、敦南誠品都被搭訕過,對方都是 08/08 21:22
Wey5438:安X那家(被搭訕過好幾次),現在我在書店,只要有人靠近 08/08 21:22
Wey5438:我並開口對我說話,我第一時間就認定對方是X麗直銷… 08/08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