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bari (Still不敢開槍的娘娘腔)》之銘言:
: 當名小丑, 可以很快的擴展人脈,
: 但是對於追求, 有弊無利
: 這是我對 "諧星" 所下的定義
: 我記得在"那一夜, 誰來說相聲?" 裡面有個橋段:
: 一個女生得了一種不會笑的病,
: 因為她覺得只要是有人笑了, 就是有人受到傷害
: 所以笑. 是一種很殘酷的行為..
: 所以我歸納出一個結論:
: 引人發笑, 不是別人受傷 就是自己受傷.
: 從此我決定只讓自己受傷
: 搞笑, 活動伴醜角, 講些耍笨的事蹟, 假裝自己也發生過一些很差的事..
: 不幸自慢
: 讓自己利用搞笑, 耍笨, 在交友圈中當個甘草人物,
: 朋友們都會說: 有你在, 我不自覺就笑了出來.
: 甚至在大學系上各家家聚中, 都可以聽到自己所作出來的事蹟..
: 是個風雲人物呢!
: 一切看起來都很棒, 但是實際上呢????
: 一而再 再而三的耍笨, 會讓別人覺得你神經很大條
: 一而再 再而三的白濫. 會讓別人覺得你做事沒擔當
: 一而再 再而三的搞笑, 會讓女生覺得你的追求是在開玩笑
: 解決的辦法?? 很簡單.
: 那就是 先找出自己為何自願當 "諧星"
: 我想, 可能歸納出的結論都是一樣的..
: 那就是: 我能給別人的.. 就只有讓他們開心而已.
: 在 "人脈大改造" 一書中提到:
: 如果真的毫無價值, 也可以立志當小丑
: 這是什麼意思呢??
: 這指如果你在檢視過自身的價值, 能夠提供給別人的價值
: 發現沒有"只有我可以, 沒有我就不行"的那種能力 之後
: 再選擇當名小丑.
: 如果能夠發現自己擁有 而別人卻沒有的特長. 那..停止搞笑吧.
: 為什麼呢??
: 因為言語的力量, 暗示的力量 總是超出任何人的想像
: 迷路一次, 會認為你是不小心,
: 迷路兩次, 可能想像是路標不明.
: 迷路三次呢???
: 大家一定當你是路痴
: 而大家講著講著, 自己也會跟著認定自己是個路痴..
: 這種例子實在太多了.
: 所以.. 找出自身的價值, 能夠提供別人的價值
: 然後.. 停止搞笑
: 或者 用別人的事蹟來開玩笑. 自己的就藏在心底..
: 如果還是不行.. 那就等當完兵吧.
團體生活就是要高興。
高興的程度就像菸癮般,會越來越大。
當沒有人能帶給你高興時,你能做的就是自己笑,自己搞笑自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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