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aikanyama:最後一個 鋒 字錯了 01/12 09:32
→ bluealumi:鋒鋒鋒....笨蛋....= = 01/12 09:33
※ 編輯: YC 來自: 202.39.223.6 (01/12 09:34)
→ YC:打錯字就是笨蛋嗎? 分明找碴! 白痴1 01/12 09:34
推 jioly:中肯 01/12 10:15
推 HysTakuya:我是覺得有些事情不用這麼一板一眼 01/12 10:25
→ HysTakuya:BBS分類只是小事情而已,留在美職當紀念也無不可 01/12 10:27
推 fiveseven:鋒哥又不是給人紀念的...他還在努力好不好 01/12 10:45
推 rosemars:中肯. 鋒哥都肯加入 LaNew, 球迷為什麼不肯搬板? 01/12 10:53
推 sunyos:因為鋒哥肯,球迷不一定肯啊 01/12 11:06
推 Epsilon:大概是反駁不了原po的論點,才抓住一個錯字猛打吧 01/12 11:19
→ yeaho:樓上的又來啦 ~~ 01/12 11:44
推 yeaho:在這個板 每篇把鋒哥打錯字的文章 都會被糾正 不是只有這篇 01/12 11:56
→ yeaho:不必動不動就酸一些大部分人都知道的東西 覺得大家都是愚民 01/12 11:57
推 roylu91:還是回歸重點討論,微軟注音的瑕疵略過好嗎? 01/12 12:06
推 newgunden:這是版規 01/12 12:24
推 sunbiba:不選字就怪微軟注音...什麼跟什麼 01/12 12:27
推 roylu91:它不是改過來了嗎?回歸正題討論,不然還要怎麼樣.奇怪ㄟ 01/12 12:29
推 aamis:投票投票!! 01/12 12:35
推 HysTakuya:不用一直重複同樣的論點,就投票吧~ 01/12 12:48
推 ROCKMANX6:不需要投票。因為鋒哥要加入中職也不是我們投票決定。 01/12 13:06
→ ROCKMANX6:鋒哥人在中職而非美國職棒(不限MLB或小聯盟),當然就 01/12 13:07
→ ROCKMANX6:是要到他該在的球隊群組下。理所當然之事,何須投票? 01/12 13:07
→ asdfon:為什麼不要投~ 怕了嗎? 版是給ccf迷看的 不搬會怎樣 01/12 14:33
推 ROCKMANX6:那扁板只給扁迷看嗎? 01/12 15:11
推 ROCKMANX6:就像投票決定一加一是否等於二一樣,應該的事不需投票。 01/12 15:17
推 silentocean:加連結不就可以滿足兩方需要,怎麼有人這麼煩? 01/12 16:22
推 tamatamatama:中肯 推3樓所言 01/12 16:54
→ tamatamatama:同意原po 規則怎麼說就怎麼處理..為啥要搞什麼投票 01/12 16:55
推 yhwon:推~ 01/12 19:54
推 ROCKMANX6:原po甚有道理,支持。 01/12 21:19
推 DK2s:有道理 01/13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