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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nbear (十隻熊)》之銘言: : http://min-mei.net/articles/20051222/hornedfrog.htm : 民明開火了...... 所謂七年來賺得比中華職棒球員多, 有2/3建築在68萬的簽約金上 民明的文章技巧性的迴避了這一點, 果然是很民明的文章 btw, 68萬的簽約金當初佣金抽了20%, 而且據陳金鋒的父親表示, 這筆錢已經花光了 民明的文章從來都只說自己需要的部份, 不合他們意的部分他們是不會講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40.2 ※ 編輯: IBIZA 來自: 61.64.40.2 (12/23 10:45)
ssall:這是一種常見的論證手法啊,只寫對自己論述有利的東西。 12/23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