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unhilde (詩人玉風)》之銘言:
: 這是我聯考前最後一次發言了
: (再來就要真正的衝刺了~請各位文官們當小弟消失了吧^^)
: 我就是怕有這種事~不過~看了下面的方案~我想要改一下^^
: 這樣大家都可以任命親信^^
: 我想~用類似太閣立志傳2的方式
: 它是用自己的俸祿來給親信~
: 也就是說~我們改一下~
: 任命的親信人數不拘~
: 不過所有親信綜合的星數不得和任命者相同或超過任命者~
這個建議很好 很有創意
一過我覺得最好還是 要限制一下親信的數量和星等
至於親信的數量 個人覺得 以星等高低分配數額是最好不過的
(如我上篇文章所言)
至於親信的星等數 也要有所限制
除了太學士所提的 所有親信總星不得超過或等同任命者之星等限制外
我覺得也應限制親信本身的星等 如不能超過任命者之幾分之幾
要不然 二十星個的人 他就可以任命一個一九星的親信了
親信星等那麼高 不是會失去公平原則
而除了要限制親信的上限外 下限是否也應該有規定
否則當親信 就沒意義了
以上是我綜合玉風兄 提出的意見 大家參考參考
: (不過....這樣的話,會有一個困難的地方...那就是...階級圖...)
: 親信的星數....還是用目前階級的星數吧
: (我沒時間深入思考啦><可恨的聯考...)
: 配偶不在此限~
: 我是覺得~不一定要和他國完全相同,改一點制度也代表不同的國家風氣^^
: 不會不會~如果沒這事件~也就沒人來想這些新制度了~
: 呵呵呵@@一想到我想的制度(天...還沒實行就在想...)
: 我就想去和皇上套關係~直接辭職去當他的唯一親信~:p
--
◢ ┼─ ◢◤ ◣ ▁▁▁▁▁▁▁▁▁▁ ◣
▍ │ █◤◤◥ 天 ▕ 楚.漢.皇.朝 ▕ ◢ ◢◣ ▋
▌ ◤: : d 佑 ▕ 參政親王~bluemary▕ ⊕ ⊕ ▌
▌ ◣- ◤◤ 楚 ▔▔▔▔▔▔▔▔▔▔ ∩ ▌
▍ ◢◤ ▃ ◥ │ 漢 歡迎加入楚漢皇朝 大富翁小商行▋
◥ ◤╲ ▅ ╱ ─┼ 歡迎來140.112.214.200參觀 南107 ◤